在步行街上遇见轩慕时我正趴在某名品店门口垂涎某双六位数的细高跟鞋,生活物质方面,我这人素来要求不高,唯独对各式鞋子有着发狂般的热爱。
在我的脸颊几乎快和橱窗玻璃融为一体时,名品店的门开了,一对提着购物袋的精装男女走了出来。
所谓精装,是在温度近零的情况下穿着来年新款的单薄春装,行走于寒冷空气中还能维持风度翩翩的笑容——可敬可叹!
我素来没有穿精装的命,三天前降温时就把自己裹成了狗熊——羽绒服、棉裤、雪靴,暖得我脸色红润,明显不能与那两人素白如玉的高雅脸蛋相比较。
轩慕看到我,先是怔了怔,随后从上至下把我打量一番,唇角逐渐挂上不屑的笑。
“慕,你认识?”轩慕身旁的女伴娇声询问。
他浑不在意地随口道:“是我未婚妻。”
“慕,你讨厌啦!”女伴故作娇嗔地捶了他几下,笑颜如花。
我面无表情地裹紧领口,绕行离开。
后面的男人连续“喂”了几声不见回应,最终还是喊出名字:“上官初!”
我慢慢回头:“先生,贵干?”
他脸色不是很好地皱眉:“晚上过来时换身衣服,你这模样连门都进不了!”
“好。”我不冷不热地应了声,继续逛我的街。身后传来女人带着质疑的撒娇声:“她是谁啊……晚上你不陪我么……什么呀,你好讨厌,我不管啦……好嘛好嘛……”
我抖了抖,天真是冷啊!
家宴这种活动,上次参加还是中秋节。轩家的人比较传统,每逢大节日总要招呼旗下高层一起聚聚,次次都是大手笔,不是在五星级酒店开个宴会厅,就是将整间私人会所包下来。
这回的元旦夜宴是在依山傍水的纯馆,公车不到,光打的就花了我六十几,真是心疼。
“这么晚!”等在门外某处的轩慕丢了香烟上前,眉宇紧拧。
“堵车。”我随便丢了个常见理由,将手搁进他臂弯,小心提起裙摆踏进奢华贵雅的大厅。
我理解轩慕心情欠佳的缘由。大冷的天,没有美女陪伴,还要身着单薄春装在露天等待迟到的某人,换我也会不爽。
不过我觉得这事追根究底怨不着我,得怨轩家那位八十高龄的老太爷。
和轩慕初见我才十六岁,由父母带了去轩家做客。那阵子恰逢钢琴考级临近,我本来是不想去的,但我妈说人家家里也有钢琴,还是三角的,去了一样能练。我就这样被哄去了。
接待我们的是轩瑞麟夫妇,也就是轩慕的爹妈,同时也是父亲工作单位顶级BOSS轩劭东的大儿子。
那年我第一次见到轩慕,他正就读S城的名牌大学,年方二十,青春飞扬,英俊潇洒。
作为一个花季年华情窦初开的少女,见到俊帅少年自然跟所有大众女生一样,不免多看对方几眼,结果却被一记冷眼瞪回来。
那眼神似乎在说:看什么看,再看我也不会喜欢你!
我觉得有点冤,我不过就是看看,犯得着这么凶狠?
大人聊天,我很无趣,瞥见客厅一旁的三角钢琴。想到老妈说的话,于是悄悄溜了过去,撑起支架,打开琴盖,调整座椅,开始练琴。
肖邦《降A大调波兰舞曲》——据闻是B城音大近十几年来十级考试最变态的钢琴曲目,超长超考验臂力和腕力。我还没练熟,每次一弹快就有种万马齐摔倒的气势。
一分钟后,客厅和楼梯相继传来脚步声,一位神情微微激动的老人家在众人簇拥下来到钢琴旁。
无奈我只能停下,侧头问了句好。
老人家上上下下看了我数遍,最后将目光定在我脸上,盯着盯着眼眶居然湿润起来,直颤着声说“像,真像!”
老妈和老爸貌似是松了口气,唯独轩慕少爷一脸愤怒地瞪着我,狠狠哼了声后甩头离去。
很久之后,我才知道,就在那一天,我的终身大事就这样被双方家长定下了。
祸源就是我这张脸——我素来认为五官端正,尚算带了点甜美的脸蛋。
这张脸,像极了外婆。
恍然大悟之后,我总埋怨老爸,什么人不好娶,偏娶我妈,基因流转,整出我这张脸来。有时也会埋怨过逝的外婆,这么有钱的轩劭东不嫁,偏嫁给我外公,一穷二白,弄得老爸老妈现如今低头打工,为了保住工作还不得不卖女求荣。
此后九年,我被冠以轩慕未婚妻的身份,每逢家族聚会逢场作戏一番,以安慰轩劭东那日渐苍老的身体和心灵。
比起轩慕,我算轻松的。
父亲“卖女求荣”后工作升迁,我们全家去了B城定居,过了两三年安宁日子。后来我因为考上S城音大,最终独自返回。
刚刚回到S城的那一年,轩慕对我的态度愈发恶劣,想必当初让他老爹将我老爸整去B城颇费了番功夫,谁知一个转身,我又屁颠屁颠回来了。
至今记得他那时咬牙切齿的怒意:“上官初!你别以为有我爷爷给你撑腰,我就娶定你了!我告诉你,有钱人家的少奶奶不是这么容易做的!喜欢我的女人多了去了,你如果受得了就好好看着吧!”
于是,一个大好青年就这样蜕变成花花公子,要论起来,我也有些责任。
因为在他说那番蜕变宣言时,我不好意思告诉他,考回S城,只是因为B城音大的分数太高我没及线而已……
所以,总体来看,轩慕也挺冤的。
轩劭东老太爷身体状况总不稳定,时好时坏——每次见我都会惯性颤抖,偏偏还喜欢拽着我不放,跟遛狗似的从这位老友面前牵到那位老友面前。
所以一般出席轩家聚会,我都习惯浓妆艳抹,假睫毛、烟熏加鲜亮唇彩,力求模糊本来面目。
轩家旗下有一个芭蕾舞团、一个管弦乐队,还有一间师资雄厚的器乐培训机构。不巧的是,S大几位教授都在那里客串兼职,偶尔也会出席聚会。
所幸我上官初在音大也不是很出众的学生,模糊了形象谁记得谁。
一圈兜下来,轩老太爷将我交还给轩慕,嘱咐几句“好好招待”之类后退去贵宾厅休息。
一般来说,我的任务到这里算结束了,之后随意吃点东西就可以无声退场。
宴会某处突然一阵骚动,人群有些异样地散开,骚动发生的中心点,有人拉住一中年美妇的手,企图将她带走。
美妇的身旁,是位衣衫楚楚的男士,此刻握着美妇的另一只手不放。
现场版双龙抢珠?
我微微挑眉,只是这抢人的男性也太年轻了些吧!
宴厅通透明澈的灯光下,我认出那位美妇,原来是轩老太爷的第二个女儿——轩瑞鑫。她长年都在国外,偶尔回来几次参加聚会,我见过几面,但并不熟悉。只感觉她气质出众,容貌美丽,但话很少,为人极其低调。
今天后来发生的事,颠覆了这几年来我对轩瑞鑫的印象。
她挣开男士的手,一掌挥在那个年轻人的脸上。清脆的巴掌声很响,连距离尚远的我都听到了。
气氛瞬间凝固,挨打的人似乎有些不敢置信,低低地不知道说了句什么,转身飞快朝门口走来。
站在门旁的我躲闪不及,被他撞到,幸好一旁有人及时将我扶住。
年轻人停下脚步,跃入视线的脸庞耀眼得有些过分,竟是个混血儿,眼神凛冽,透出一股凌人傲气。
他低低说了句抱歉,快步离去。
扶着我的手撤开,我回头对上轩慕的脸。
“谢谢。”我素来都是有礼貌的人。
他看我一眼,随即移开视线,口吻有些生硬:“我只是不想你丢轩家人的脸!”
“所以我才说谢谢。”见他皱眉盯着门外,我随口问道:“你认识?”
轩慕再度看我一眼:“你忘了?他是流沉。”
我的确是忘了,是他?
是的,他便是轩瑞鑫长年不在国内的另一个原因——她是个未婚先孕的单身妈妈。
轩家纵然有钱,但毕竟身在礼仪之邦,轩老太爷在这方面思想保得很。再者,也是听轩家其他人私下流传,轩瑞鑫当年因情伤出国度了一回假,回国后没多久就有了身孕。孩子的父亲,连姓甚名谁都没人知道。
据说当年老太爷气极,准备强拖这个小女儿去医院打掉来路不明的孩子。结果轩瑞鑫半夜跑路,离家四年才重新回来。那时,孩子都跑跑跳跳会叫人了。
老太爷对他们两母子并不怎么待见,态度不冷不热,也因此轩瑞鑫很少回国。
我这才记起很多年前的一次家宴。那时我还在读高中,流沉也只是少年,在轩老太爷介绍下,神情淡淡地叫了我一声“嫂子”,惊得我差点没晕。
时隔多年,那人的五官气质愈加出色,感觉就像是一朵绽开在雪地的紫蓝色鸢尾,孤傲自负的背后却隐藏着一抹柔软。
回到住所已是深夜。
轩慕从不是怜香惜玉的性格,每次回家都是我自己寻找交通工具。我走了很久才拦到车,到家后身上冷一阵热一阵的,第二天便发起了烧,一连病了几天。小媛一个人看琴行,忙得直埋怨,再次唠叨着要给琴行添个人。
我所住的公寓就在琴行楼上。琴行不是我的,我只是打工者,受人之托坐上店长的位置。
发烧后的一星期,我终于在小媛的碎碎念下发出招聘启事。
开出的工资不高,但琴行工作胜在清闲,来面试的人陆陆续续倒也不少。只是基本在小媛那关就被掐灭。
这丫是标准的以貌取人,直说反正总归要请,怎么也得请到个帅哥,每天看着才舒心。
如此几天后,我便不再理会招聘的事,反正要请人的是她,请不到也不会怨我。
这天不是假日,店里清闲,我出去逛了会街回来,小媛居然兴冲冲告诉我人请到了。
“你绝对满意!他又帅又有才华,完美到不行!明天他就来上班了!”
我无语,她大约有些兴奋过头,忘了谁才是一店之主。
次日,小媛比平时早了半小时到店里,我却在她的期待里直接将人秒杀。
“为什么为什么?”她使劲摇我手臂,晃得我眼晕。
为什么?我抬眼看了看来人。全黑的修身薄呢大衣衬得对方身材矫健修长,熟悉的深邃五官,神色倨傲。黑色额发下,显眼的金棕色眼眸正看着我,绚丽夺目,有种居高临下的俯视感。
我看到他感到意外,他的视线在我脸上停留时也带着意外,大约是没想到宴会上浓妆艳抹的人素面朝天原来是这个模样吧。
我托着自己平凡的下巴:“流沉,我这里可请不起你。”
“我又没要求特殊待遇,只是来应征工作!”他明显有些不悦。
我摇头:“不行。”
“不行的理由是什么?”他跨前一步,近距离对比之下,我才发现他居然高了我一个头。
“没理由,这里我说了算。”
他专注看我片刻,眼瞳微眯:“你好像和以前有些不一样了……嫂子。”
被他这一喊,我只感觉脑中嗡的一声,似乎有什么东西断了。
这天,轩流沉被我毫不客气地扫地出门。
流沉跑来琴行面试的事,不知怎么被轩慕知道了。
他在电话里义正严词地表达了他对这个弟弟的心痛和惋惜,并一再告诉我不要聘请他,更不要帮助他,好让这头迷途的羔羊自己返途,深切反省自己的错误。
我没有多问原因,随口“嗯”了一声。挂掉电话,我问小媛轩流沉面试时是否有留下电话。
“打给他,说我聘用他了,即日上班,朝九晚八,一周一休,试用期三个月。”
说完,我无视小媛的震愕与惊喜,继续坐在吧台旁对着笔记本看我的美剧。
认识都九年了,轩慕啊轩慕,你怎么就这样不了解我呢!我抿一口咖啡,心情顿时无比写意。
第二天,轩流沉准时出现,伴随他出现的,还有旅行袋和一只趴在小水缸里的小乌龟。
我眼角抽了抽:“怎么回事!”
“之前面试时小媛告诉我,这里有地方可以给员工住。”
“……”
一旁的小媛小碎步跑走去干活。
我按住太阳穴:“楼上是仓库和办公区,没有房间。”
“三楼有房间,两室两厅,很大的……”小媛的声音鬼魂似的飘过来。我一记冷眼瞥去,她却偏偏不怕,继续道:“有什么关系,反正他是你小叔,楼上又有空房间,就一起住好了!”
小叔……这称呼真让我不淡定。
“你告诉她的?”我看向轩流沉。他正逗弄着水缸里的小乌龟,闻言朝我看看:“是啊,嫂子!”
我感觉我脑中的什么又断了:“我不是你嫂子,我和轩慕还没有结婚!”
“那我该怎么称呼你?上官初?上官小姐?初初?初子?”
砰!正擦窗的小媛一个惊吓撞上玻璃。
靠!初子?我还贞子呢!我淡淡吸了口气:“在这里,你只能叫我店长。”
我舒适的单身贵族生活正式结束。
流沉的态度很坚决,没有住的地方,这工作他不做。我想,大约是我先拒绝后录用的举止让他猜到了什么,才会这样有恃无恐地威胁本店长!
他占用了三楼的空置房间,这里本来就是客房,有时遇上大雨大雪,小媛懒得回家就会在这里留宿。
现在被他人占用,她非但没不高兴,还兴冲冲地给他换上全新的被褥,到了第二天更提议要给新员工庆祝,说晚上一起去吃火锅,她请客。
我缩在谱架旁的小吧台后没吱声。
由于昨晚的突发事件,我的头正痛着。
要算起来,我和轩流沉只见过几面,对他根本说不上了解,而且他在国外住了那么多年,很多生活习惯都和国内人不同。
但既然同意让他住下,我也做了一定心理准备,没料想还是给惊着了。
事情是这样的,昨晚半夜我起床上厕所,黑漆漆的客厅方向却隐隐飘来诡异阴森分辨不出是什么的诡异声。我从小跟父母住,读大学又是四个人一间宿舍,人生前二十多年没独住过,尤其怕黑。搬来琴行起初一阵子,都是开灯睡觉,后来才慢慢习惯。
如今半夜三更听到这种声音,吓得我差点没从浴室窗口直接跳出去。
结果灯开了,某人趿着拖鞋劈里啪啦跑来,我这才知道他一个人在没开灯的客厅看恐怖片……ORZ!
经过这一闹,后半夜我压根没睡着。早上顶着熊猫眼起床泡咖啡,刚喝第一口,却看见某人只穿了条很紧身很紧身的小内裤从房间出来。
我一口咖啡全喷了出去。
他似乎还没清醒,黑发微乱,眼眸迷蒙,象牙色的肌理线条优雅而强悍,双腿笔直修长,散着年轻又傲然的性感气息。
几秒钟后,他看见了我,神情有一些变化。我觉着,这人估计刚睡醒忘了自己身处何方。
又几秒钟后,他相当淡定地说了句“抱歉”,接着转身回房关门。
我一边赞美那让屋内温暖如春的中央空调,一边认命地去洗衣服上的咖啡污渍。
小媛很不理解我的沉默,新员工庆祝活动当然也没办成,她恼了我几天,直到这天,琴行来了位特殊顾客。
我缩在吧台后用笔记本看《斯巴达克斯》,听见小媛与来人的对话,慢慢抬起视线。
“你就是上官初?”女人不怎么友善的表情我很熟悉,台词也不陌生。
又来了,我黑线。
平均每月三四个,她们不腻我都腻了!
不得不说,轩慕的确有魅力,交往的这些女人,一个比一个漂亮。
小媛倒了两杯咖啡,送上二楼办公间。她大约也习惯了,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下楼时有些不放心地看我一眼。
在小媛观念中,我就是小说里那种屡屡被豪门未婚夫背叛的可怜女主。
我还记得当初第一个女人找上门要我和轩慕分手时,她是拿着拖把将人家赶出去的。后来这事被告到轩慕那里,也不知道那女人是怎么说的,他颇为激动地对我来了句戏剧台词:“上官初!你真是让我失望透顶。”
这话让我颇为费神,我几时要他对我有希望来着?
大约是我无声的沉思状引起他更深层次的不满,甩手离去后,他愈发卖力地和女人交往,数量也渐渐大了起来。
我喝着咖啡胡思乱想,对面的女人却渐渐坐不住了。
“上官小姐,我直说了吧。我已经有了慕的孩子,我很爱他,想和他结婚,可是我知道他跟你早有婚约。今天来,是希望你高抬贵手,给我,给慕,也给我们的孩子一个机会。”
“好。”我的回答干脆简短。
“?”
“我说,好。”
“……”
对方看来还是不明白。我惦记我的《斯巴达克斯》,开始不耐烦:“这位美女,你要我给你机会,所以我说好。你可以和轩慕结婚生孩子,我不会做任何阻扰的事——只要他愿意和你结。”如果我没记错,这个女人并不是前几天轩慕带去精品店的那位。从她略微憔悴的神情可以判断,这阵子她应该遭到了冷落,所以才会在无奈之下找到我。只可惜,我和我的未婚夫,从来不是那种关系。
“好,我希望你记住你今天说的话!”她大约本以为会有场大战,所以现在的平静结局让她压制不住内心的激动,离开时连指尖都在微微颤抖。
这并不是一个惯于逢场作戏的女人。觉察到这点时,我第一次对轩慕有了种厌恶感。
我不自觉起身,想将轩慕的另一个电话告诉她——他一直有两个电话,一个正常号,另一个专门储存女人电话。追到楼梯前时,意外发生了。
先我一步踏下楼梯的女人身体一斜,尖叫着滚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