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只小熊好可爱,我买回去送小柊好了,她一定会很喜欢。」琬琬贴着玻璃窗探望。
「小柊快八岁了,已经过了喜欢布偶的年龄了。」小柊她娘笑道。
「才八岁而已,泰迪熊是全年龄的人都喜欢的礼物。」
「好吧,妳再逛逛好了,我先回去看看她。」
「好,我们回饭店见。」
换肝手术极为顺利,不过身体上还需要相当时间的静养,汪迎铠把他住处的其中一间房间改装了一下,增加电动起降的床和方便架设医疗设备的架子,小柊上个星期出院,便直接住了进去。
本来琬琬以为她们会有另外的房间,不过汪老大说——
「玻璃迷宫做的是营利事业,不是慈善事业,如果妳们想住免钱的房间,全饭店只有一个地方。」
她们也不是非住「免钱的房间」不可,可是琬琬转念一想,她们现在花的钱已经全部是他的钱了,再拿「他的」钱花在「他的」饭店上以表达节操,何苦来哉?
两年下来,书呆的个性多少磨得懂一点现实面,所以她没有跟他争那些无谓的自尊。现阶段的一切以郑氏母女俩最经济、最方便的方式为主,小柊的需要比任何事都重要。
幸好他的套房虽名之为套房,其实已经是一间百坪以上的豪宅,光卧室就有四间,她住回自己旧日的房间,郑姊为了照顾方便和小柊住同一间,还多了间房间出来。
几个星期的紧迫生活实在也是累了。郑姊只要专心照顾小柊就好,她除了小柊之外,还得担心一个大的。
不过……想到汪迎铠就是自由自在过他自己的生活,每天中午起床出门上班去,半夜回来她们已经入睡了,几乎没有多大交集,吃喝都不在一起,她也没什么需要「担心」的。
……好吧,或许心里还有一点小小的受伤的感觉,当初明明是他对不起她,难道他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因为人家已经不再爱妳了,再没有必要花时间博取妳的谅解。
既然如此,他又为什么要帮忙处理小柊的事呢?
早点把事情弄完,妳们早点回台湾,他才可以早点解脱。
琬琬想完,更觉沮丧。
如果能够不再见面多好,起码她记得的,还会是那个温柔爱笑、爱逗弄她的英俊王子。
「琬琬?」
琬琬愕然回过身。
「班尼!」
「真的是妳。」班尼穿着一身轻便的牛仔裤和衬衫,对她挥一下手。「我以为自己看错了。我听说妳离开拉斯维加斯两年多,怎么突然回来了?是来旅行的吗?」
她印象中的班尼是个很有能力,但是老一副怀才不过的怨怼相,眼前的班尼却是神清气朗,连气质都差很多。
「你看起来过得很好。」她诚心诚意地道。
班尼耸了个肩。「还不就过日子吗?来吧,我请妳喝杯咖啡。」
反正现在也不会有个老公出来吃醋作梗了……琬琬黯然点头。
「妳现在在做什么?」两人在百货公司的中庭咖啡广场坐下,班尼闲散地问。
「我在台湾一家饭店服务,几个星期前陪一个朋友的小孩来美国动换肝手术,你呢?」
「老样子,在米高梅饭店当领班。」班尼随意地道。
「你回到米高梅了?」琬琬连忙把咖啡放下来,以免烫伤了手。
「当初走不到半年就又回去啦,怎么?」班尼啜了口咖啡问她。
「其实、其实当初你会被米高梅饭店解职……」琬琬迟疑片刻,不知道该不该说。
「是因为妳那个亲亲老公干的好事?」班尼继续喝他的咖啡。
「你、你、你知、你知道了?」她口吃。
「一开始就怀疑过了,后来也猜得八九不离十。依照汪迎铠的个性,这完全就像他的手笔。」班尼悠哉得好像在说别人的事一样。
「那你、你有没有、你为什么、你……你……」琬琬吃惊到都结巴了,甚至连自己要说什么都不知道。
「反正这份工作一开始也是他弄来的,他要拿走就拿走吧!要是换成我,八成也会这么做!」班尼道。
「这份工作也是他弄来的?」
「怎么,妳不知道?」班尼玩味地道。「那天在春城门口让他撞见我们两个一起,我就有预感他大概不会让我在妳身边待太久了,我只是不知道他要如何下手而已。老板的个性是绝对不会受他的施压,把我开除的。所以当米高梅餐饮部的主管突然找上我,我就知道,铁定跟他有关。因祸得福嘛,没有什么不好的,所以我就去了。」
「搞了半天,原来你利用了我!」
「哼,妳那个丈夫也不是善类,彼此彼此而已。」
「那你后来又是怎么得回这份工作的?」
「我跑去找汪迎铠,告诉他,我要把我的工作要回来,就这样。」班尼耸了耸肩。
「你还真争气。」她瞪了瞪圆圆的眸。
「我有能力,缺的只是一个机会而已,既然他手中握有这样的机会,我为什么不用?」班尼冷淡地道。
事实上,当时的情况是,他跑上门找汪迎铠,开门见山就是一句:「我要把米高梅的领班职位要回来。」
「而你觉得我会愿意帮你?」汪迎铠坐在那个豪华大办公桌后面,把玩着一支钢笔,慵懒地盯着他。
「为什么不?造成你想把我踢走的那个『原因』已经不在了,而且是被你自己赶跑的,我没有必要为了你的愚蠢而付出代价。」
当时汪迎铠看了他很久很久,班尼承认,自己到最后都被看毛了,但是他固执地站在那里,丝毫不露惧色。他们那种天生的强者,对弱者毫无同情之心,如果自己在他面前露出惧色,一切就结束了。
而且,坦白讲,班尼觉得这男人也满肉脚的,竟然连琬琬那么单纯的女孩都把握不住,如果琬琬是他的女朋友的话,他绝对不会犯这种错。
思及此,班尼更挑衅地瞪回去。
汪迎铠突然笑了起来。
「好吧,冲着你有这份勇气,我就帮你把米高梅的工作要回来。至于待不待得住,看你自己造化。」
「放心,我不缺能力,我需要的只是机会,只要你不搞鬼,我在那里会如鱼得水。」他回嘴。
琬琬听班尼说完整个经过,陷入沉默。
「你们两个当初吵翻了,不会是为了我吧?」班尼突然感兴趣地问。
「只有一小部分啦,你不是主因。」她别扭地道。
「哈哈哈!」班尼竟然笑起来。
「你笑什么?」琬琬瞪他。
「没什么,只是想到大名鼎鼎的汪迎铠是因为我而把老婆搞丢的,我就觉得非常荣幸。」他幸灾乐祸地道。
「我们分开才不是因为你呢!你少臭美了。」
「算了,反正我和他不欠不赢,大家都偿清了,至于你们两个人接下来要怎么搞,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再会。」
班尼丢下一张十元纸钞,潇洒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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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沉默有礼的管家帮她把包包接过去,便悄悄地消失了,整间屋乎除了空气流动的声音,几乎感觉不到任何气息。
她悄步走向小柊房间,检查郑姊和她是不是午睡了。结果,郑姊不在房间里,却看到一个意料之外的人。
「睡不着?我想想看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妳睡着。」
汪迎铠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把吉他,坐在小柊的床边,转轴拨弦三两声。小柊躺在电动床上,苍白的小脸浮着两朵浅浅的红晕。
「你要唱歌给我听。」
「好,今天下午接受点歌,请问小姐想听什么?」他像个帅气的校园王子,摆好架式。
琬琬连忙闪到门旁边,以免被他们看见。
自从她们来美国之后,他的反应一直很冷淡,仿佛那天帮忙安排小柊的事只是一时兴起。平时如果她们主动打招呼,他会点点头算回礼,如果她们没说什么,他也当没看见,更不会主动去房间探望小柊。
她从来没有想过汪迎铠是那种会花时间哄孩子的男人。他看起来若不是倚在床上等候女奴伺候,就像生气勃勃的豹子寻找下一个猎物,再不然也是个温柔调笑的风流公子。小孩与他,就像蕾丝与铁一样的不搭轧。
没想到今天下午,他会突然兴致大发,唱歌哄小柊午睡。
「我要听校园民歌。」小女孩兴奋得脸颊红润润。
「校图民歌?」英俊的吉他王子挑了下眉。「我还以为那是我们这种五、六年级的老芋仔才听的。」
「琬琬阿姨每次来看我的时候,都会教我唱校园民歌,她说这是世界上最好听的歌,比周杰伦和蔡依林的歌都好听。」小女孩稚气地道。
听起来果然像那个小书呆会说的话。汪迎铠牵动一下嘴角。
「好,那就唱校园民歌。」手指一拨吉他弦,琤琮琤琮——
「夕阳余晖在天际,两三袭白云浮移,晚风伴暮色沉寂;轻舟翩翩晃孤影,两岸山薄雾轻凝,牧笛正吹送归曲。
我拄篱边行,望这潺潺流浔,能否载我离愁东去。
钟鼓寒山鸣,阵阵传静寂,如来可曾知我归去?
夕阳余晖在天际,两三袭白云浮移,牧笛正吹送归曲。」
他的音质沉浑柔和,竟然真有几分李建复的味道。
他唱了「归去来兮」,唱了「龙的传人」,还唱了黄大城的「渔唱」、「今山古道」,及施孝荣的「归人沙城」、「中华之爱」。
琬琬抱着腿坐在小柊门外,静静听着那浑厚又柔和的歌声。
她已经见过温柔的他,霸道的他,冷酷的他,算计的他,嘲讽的他,尖刻的他,如今再加上一个会哄孩子的他。
这个男人,究竟有多少面目呢?
「琬琬?」
一只手轻推了她肩膀一下,琬琬立刻惊起。
郑姊手中抱着一只购物袋,指了指厨房。琬琬揉揉眼睛,振作一下精神,跟在她身后把买回来的杂物归位。
「我刚刚看小柊在打瞌睡,就乘机出门买点食物回来,没想到她没睡着,反而让汪先生花时间哄她。」
「嗯。」
「我都不知道他会唱歌呢!看他的样子不像那种需要弹吉他唱情歌的男人。」郑姊打趣道。
「嗯。」
她这种心神不属的样子,再迟钝的人也不可能看不出来!郑姊把牛奶放进下层冷藏室里,决定不跟她打混仗了。
「妳跟那位汪先生是怎么回事?」直指问题核心。
琬琬的手顿了一下。
「我们……以前交往过。」她讲不出来他们以前曾经是夫妻。那样的夫妻,天下没有几对吧?
「我想也是。你们两个人从来不看对方,但是以为对方没注意的时候,又拚命盯着对方看。」
「我才没有一直盯着他看!」顿了一顿,她小声问:「……他真的会偷看我吗?」
「起码我注意过几次。」
「……那男人阴阳怪气的,前一天还温柔得不得了,第二天起就性情大变了。」她忍不住嘀咕。
反正在妳的心里,我已经是坏人了。
其实她并不觉得他是坏人,她只是,还很介意他抱过别的女人。
「我有没有跟妳说过我和老何的事?」郑姊突然说。
「没有。」老何是小柊的爸爸。
「老何是我看过最闷骚的男人,那时候他念二专,我念五专,我们的学校隔得很远。老何天生对机械很有一套,放学之后在学校附近的一家修车厂打工,所以每次都是我下课之后到修车厂去找他。妳也知道,那些技工最喜欢开我们这种年轻小情侣的玩笑,老何每次都笑得脸红耳赤,把我拉到一边去抱怨:『妳以后不用天天来没关系啦!』可是我知道,如果我不去的话,他会更难过。
「后来有一天我真的有事。我打电话跟他说:『我这个星期要帮一个同学代她家教的班,这星期就不过去找你了。』老何在电话里当然是答应了。可是一个星期之后,我又恢复一下课就到修车厂找他,他却不理我了。」
「何大哥的个性也挺别扭的。」琬琬笑出来。
「我年轻时的性子也很烈。我当时就想了:好吧,既然你不理我,那我也不去自讨没趣行了吧?所以我也赌气不去找他了。没想到老何那里也无消无息,有一天我实在气不过,学长约我一起去看电影,我就跟他去了。没想到那天正好老何跑来学校等我,结果一眼就被他撞见。」
「后来呢?」虽然知道他们两人后来一定没事,不然也不会有小柊,琬琬还是紧张了一下。
「后来老何就真的再也不来了。我那时候心里叫苦,因为我知道他这次是铁了心要和我分手了。可是,我是女孩子啊!女孩子也有女孩子的矜持,我拉不下那个脸去和他道歉,所以最后就想出了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
「我一直去惹他。」郑姊笑道。「我一天到晚打电话告诉他:『这个东西我不要,你拿回去。』、『那个东西我不要,你拿回去。』如果他叫我丢掉,我就叫他自己来拿回去丢。一开始老何也觉得很不耐烦。久了之后,我想他大概也明白了我只是想招惹他而已,两个人莫名其妙又在一起了。」
「……郑姊,我资质有限,这个故事的寓意是什么?」
「没有什么寓意。我只是想到,现在就算我想再和老何闹脾气,也是没机会的了。」郑姊走出厨房前,拍拍她的肩膀,笑得有些感伤。「剩下的蔬菜交给妳收拾,我去看看小柊。」
她走到厨房门口,汪迎铠正好要走进来,两人错身而过,他先让了一让。
郑姊对他一笑,走出厨房。
琬琬很早就注意到,他对女士一直有种特别的礼仪。
现在就算我想再和老何闹脾气,也是没机会的了。
她想到两年前他差点被人枪杀的画面,那种心撕裂的疼痛戚依旧如此鲜明。她终究是丢不下这个男人的呀!
「抱歉打扰了妳们女士的谈心时光,大恶狼也是有口渴的时候。」汪迎铠打开冰箱,拿了杯冰啤酒。「拿了啤酒我就走。」
琬琬脑中飘过他以前耐心的模样,以及方才唱歌哄小女生的温存,还有他重逢之后总是吊儿郎当的嘲弄。
我只是想招惹他而已……
是这样吗?
「慢走不送。」她突然说。
汪迎铠的脚步停住。她若无其事地拿起餐台上一本旅游杂志,敏锐地感觉到汪迎铠的黑眸停在她身上,瞇了一瞇。
「有人似乎忘了,这间屋子的主人是我。」他转进来,随意地在一张高脚凳上一坐。
「房客也是拥有居住权的,我知道自己的权利。」她很认真地盯着杂志。
一抹火花闪进汪迎铠眼里。
「需要我随时收回这项权利吗?」他慢条斯理地说。
「以一个执行总裁来说,你倒是满闲的,还有工夫唱民歌给小女孩听,不过哪天你若被砍头了,去当个民歌手也不错。」
他的脸可疑的红了一下,不过琬琬来不及看清楚,这个恶劣的男人就出招了。
「放心,我身上所有的『头』都好好安在原处,一点也没有被砍的危机,妳要不要验一下?」
「下流!」这就超过琬琬的极限了,她红着脸啐了他一口。
「啧,骂人了,以一个寄人篱下的女人来说,妳还真不懂得客气。」
「玻璃迷宫有上千间房间,我相信你能找到一间够舒服的,而且不必看到我。」她瞪了瞪可爱的圆眼。
「我对于看到妳没什么障碍,我还以为有障碍的人是妳。」
好吧!他似笑非笑的神情真的帅透了,阳光洒在他的黑发上,折射出有如刚铺好的柏油路般润泽的光芒,全身上下流露雄性旺盛性感的能量。
「你太高估自己了,两年多的时间过去,我早练就八风吹不动的功力。」琬琬拚命阻止自己脸红,手又翻过一页旅游杂志。天知道上面都写了什么!
下一秒钟她就知道自己太托大了。
一堵混合着皮肤、体热、香皂、皮革气味的坚硬肉墙围了过来。
「是吗?」
突如其来的吻,粗鲁而激情,近乎攻击地辗转在她的唇上,直到两人的唇都一样红肿为止。但他还不满足,他的舌更过分地硬撬开她牙关,钻入她的唇内强迫她品尝他的味道。
以前他的吻总是轻柔诱哄,从来不曾这样侵略性。
他彻底尝过她的滋味还不够,强悍的大手溜到她的臀下,用力往上一捧,将她抵向他勃发的身体。
牛仔裤绝对不是设计来包覆男人处于「那种状态」下的下半身。
他强力的用自己每一分男性魅力侵犯她,吻得她气喘吁吁,全身红涨。最后贪婪的舌溜向她的酥胸,隔着她薄薄的T恤及内衣含住那突起的顶峰。
琬琬娇喘一声,再下去要擦枪走火了,她再顾不得什么尊严,急忙推开他转身就逃。
沙哑的低笑声一路追在她身后。
「八风吹不动,嗯?」
「八风吹不动的人,后来还是被『某样东西』轰过江去了啊!」逃走前,她犹不甘示弱地丢下一句。
身后有一段短暂的沉默。
随即,狂放的轰笑声响彻整片屋宇。
以一个被人家比喻成「屁」的男人来说,他的反应未免也太奇怪了!
※文中引用的歌曲,曲名:归/作词者:李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