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很不协调中的一种和谐感,看似鸳鸯桥上各两端,实则情丝千千缕,你盘来呀我来缠,横是情来竖是意,一穿一梭,层层迭迭。

套句现代用语,很闪,闪得让人想踹上两脚。

“你们小两口在老夫面前卖弄什么你侬我侬的,还不住口,一个两个都不省心,果然老天爷把你们配成对是对的,全是歹心黑肚肠。”小子丫头都不含蓄,存心挠他老头子。

所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同样都有张臭嘴。

“老爷子,都说了我们没关系,你不要见到线就牵,我比他乖多了,爱笑又有人缘,我们前世无缘,今生无分,来世再看看吧!”哪有那么容易就被拐,他得要使出真本事。

就算使出追妻大全,她也不一定吃这一套。

“国公爷,记得来喝杯喜酒,可惜你的老寒腿走不动,这一路到京城颠呀颠的,只怕会跌碎你一身老骨头,你老要保重啊。”有缘无缘自有天注定,她是逃不开的。

左耳是娇软的轻嗔,右耳是欢快的消遣,两耳的声音一起夹攻,沈国公顿感脑壳发胀,原来的脚痛更明显了,他痛得额头都冒出冷汗,还强忍着。

舒缓疼痛的汤药就放在半臂左右的三脚春凳上,可是他宁可让它痛也不服药,任由温热的汤药冷掉。

很顽固的老头,怪癖一堆,难相处又脾气坏,生了病不肯看病一直拖着,当铁打的身子会自己痊愈。

蓦地,疼痛的感觉减轻了不少,一双力道适中的手揉按着腿上的穴道,顺着穴位揉开结成球的硬块,一个穴位一个穴位地往下移……痛感还在,但是没那么难以忍受了,像在战场上被敌人划破了一口子,还能再战都是小意思。

沈国公以为是老在他耳边唠叨的老管家,睁眼一瞧,竟是身子矮半截的小丫头,以可笑的蹲姿在为他揉按。

看到此情此景,铁石心肠也会软成一滩,他眼眶有点热,撇开脸不瞧人,一张臭脸冷得像铁板。

“小丫头你……”别按了,我好多了。爱面子的沈国公不好直说,正想用骂人的方式把人骂走。

“脏,接下来我来。”拭了拭手的莫沧安正打算卷起沈国公的裤脚,按压阴陵泉、足三里、复溜……一一按压。

“咦,你不是有洁癖?”这人即使只有一点点小污渍就会命人立即清理,务必视线内洁净整齐,现在竟帮国公爷按压。

“我脏总比你脏好,你这手不是用来干脏活的。”他顺势抚上她的小手,眼中含着令人羞怯的情意。

生火起灶也会脏了手呀!怎不见你半口素菜都不吃,反而次次吃得盘底朝天?伪君子!

“可是你会吗?我看师父替人按过,依照穴位顺序便可减缓疼痛,但治标不治本。”

暂时性的,过个几时辰后又会开始疼痛,随着季节的变化,症状只会越来越严重,最后整只腿坏死,甚至截肢。

“你教我,我不就会了,以后有事我帮着你,不要太劳累。”她太瘦了,得补一补,也许改叫她吃荤食。

莫沧安晓得的食补料理以荤食为主,素斋他虽然偶尔吃上几回,口感不下于荤食,但老祖宗的以形补形总有几分道理,素菜太淡,少了肉食中渗透出来的肉汁滋养。

他的语气柔得快滴出水来,她却是听得寒毛直颤。“你是做大事的人,这等小事我来就好,文人的手和武人的刀一样重要。”

她很用力的暗示他不要害她受天下读书人的咒骂,他是出身富贵窝的侯府公子,不是她这等低贱庶民,粗活她来就好。

可惜某人有颗驴脑袋,听不懂人话,执着于自己的意思,一心把她的死脑筋磨成粉,可以任他揉捏。

“事无大小,唯有用心而已。”他特意强调“用心”二字,让人有股无法招架的魄力和柔情。

“……”他很强。

被逼得无力反击的关朝薇承认败得很沮丧,而且方寸之间正一寸寸沦陷,她不是全然对他无意,只是一想到再也没法和师父云游四方,热起来的心又冷却了。

唉!她觉得她是被逼到墙角的老鼠,前无进路,后无鼠洞,被夹到墙与大猫中间,任大猫逗弄,只能瑟瑟地抖着灰色身板,等着最后死在猫爪之下。

很残忍,却是猫族的特性,百玩不腻的游戏。

“你们俩要摸到什么时候,要不要数数老夫腿上有几根毛?”他们在揉按吗?根本是调情。被晾在一旁很火大的沈国公忍不住大吼,额边的青筋浮动。

脸一红的关朝薇半句话也不敢吭,悄然地低下头,把手移开,她在心里腹诽:我才是被摸的那个人。

不过莫沧安脸皮厚度不容小觑,他面不改色的取走小七准备好的温巾子,长指弹琴般掏起一双小手,一根纤指、一根纤指的细细擦拭,擦完了又换另一条热巾子轻敷,热气沁入嫩肌后取走巾子,抹上润肤的玉雪膏。

而后,他才用关朝薇用过的巾子擦手。

“如果你肯老老实实的看大夫,何须小辈们大费周章博你欢心。”国公爷就是瞎折腾,老以为自己长生不死。

“说反了吧,臭小子,你分明来气死我的,自个儿来了还带了个助阵的,不气得老夫吐血不肯罢休。”他没病看什么大夫,不过年轻时打仗落下的毛病,忍忍就过了。

“错。”

“错?”

☆、第34页

“小子不只带一个摇旗呐喊的,连超度的也给国公爷带来了,望你一路好走……啊!又忘了,你左腿使不上劲,快废了,是一路好爬,早登仙乡。”老了就要认,何必逞强呢。

“什么超度的?老夫还活得好好的,滚,仙乡还远得很,去找短命的!”脾气坏的沈国公一发狠就要站起身,让人瞧瞧他的腿一点问题也没有,但若非张伯在后头撑住他的后背,他就要跌个四脚朝天了。

“阿弥陀佛。”

一身出家人的灰袍出现在沈国公面前,他只看到了衣袍没看到人便放声大骂,声量之宏亮,震耳欲聋。

“哪来的死尼姑,快走快走,老夫府中没有死人,哪里来,哪里去,少来扰乱老夫的安宁,你……咦!你是……”似曾相识。

“精神还是那么好呀!阿来大哥。”红光满面,身体健朗,一如记忆中的古怪性子,就是老了些。

“你是?”沈国公看着来者,眼中带着震惊。

“贫尼法号静慈。”静慈师太双掌合十,轻念了声阿弥陀佛。

“你当了尼姑……”命运弄人啊。

“心清人自静,佛在我心中。”世事如棋,变化万千,一眨眼间,鲜衣怒马少年已成鬓发已白的老者。

“你……你……没死就好,没死就好,光头也很适合你。”把过去都放下,很好。

静慈师太浅浅一笑,未做回答。

“师父,你们认识?”很会钻的关朝薇钻到师父身侧,芙蓉笑脸往上一仰,两道小梨满忽隐忽现。

“老朋友。”一言以蔽之。

“多老?”她怎么没见过?

“在你没出世前。”很久很久了,久到她已经忘了。

而遗忘是世上最困难的一件事。

“那你们的交情深不深?”她想问的是:有没有奸情?但碍于对象之一是敬爱的师父,她收回猥琐的那句。

“普通。”出家前的俗事已随风逝去。

“师父,我和莫沧安捉住他,你给他治病,行不行得通?”就连医术不佳的她也看得出那只老寒腿再不治就真的不行了,再拖下去连身体也报废。

闻言,静慈师太一笑。“阿来大哥,委屈你了,小徒顽劣,恐怕多有得罪,看在过去的情分上,请勿见怪。”

“你……你们要干什么?走、走开,不要过来,滚——滚出去!这里不欢迎你们……啊——针!你把它插……插在腿上……不,不喝,端走端走……”

一根毛发般细的三寸短针,竟把在马上冲锋陷阵、杀敌无数的大将军吓下马,还拉开嗓门鬼哭神嚎。

什么碗大的口儿眉头眨都不眨一下,肢臂断了人没死还能再战,少了条腿还能爬上马,叱咤风云多年,老子有种,顶着脑袋战到底,不死不休,流尽最后一滴血。

号称连死都不怕的沈国公怕的东西可多了,怕看大夫怕吃药,还怕比他头发粗不了多少的细针,一碗药能喝上大半天,扎根针就能听见他杀猪似的吼声。

大夫一来嘛,还真不敢跑,只用一双牛目似的眼瞪着架子柜上一株矮种绿萼,枝桠上的小梅苞将开未开,很是风情。

但他更怕的是,时不时在他眼前晃动的讨债鬼,那对名为未婚夫妻的小情侣简直是无所不在的幽魂,如影随形的出现在他四周,直盯着他吃药,强迫他早晚一次的用药泡泡足。

那两双贼眼睛呀,跟长在他身上没两样,只要他不照着做,幽怨的女声就会冒出来,含悲带哽的唱大戏,接着是月白身影朝他走来,脸上带着失望和微谴神情。

天杀的小兔崽仔,老子不要命还不行吗?由着两个毛没长齐的小辈来管,再来啰唆,给他们各踹一脚。

“你、你们又想干什么?”无奈英雄气短。

讨债的又来了,就不能让他安静的死去吗?

“是我弄了碗“南瓜浓汤”来让你解解腻,这是素的,老寒腿吃不得太多肥肉,你老将就点吧!”关朝薇很诚恳的送上改良版的欧式素食,她计算过甜度,以酸桨果代替柠檬。

“哼!又弄了这些有的没的,想来收服老夫的胃吗?果然年纪小,见识少,还是天真得非常可笑。”板着脸的沈国公装出一副嫌弃到不行的模样,从鼻孔重重一哼。

“那你吃不吃?”娇软的声音很轻快,像小雀儿在枝桠间跳跃。

他瞪了一眼,好不威严的道:“还不拿过来。”

“是。”她喜颠颠地往前一送,脸上的笑开得有如繁花似锦,让人感觉置身在春天的百花园里。

“就你这点小心眼,能成什么大器,别一天到晚像个野丫头似的,跟在男人的身后跑,太不成样了。”水葱似的小姑娘有个野性子,待不住闺阁老往外钻,实在不象话。

年轻小姑娘沈国公接触不多,他就生七个混小子,没一个女儿,在少得可怜的认知里,认为千金小姐就该坐在楼阁绣花缝衣,做做女红,闲时逗逗鸟儿,弹琴作画,笑不露齿。

如今竟遇到个只爱拿锅铲的丫头,专做令人口水直淌的美味素菜,个性倒挺硬气的,可是那如沐春风的笑脸一凑上来,那真是打不得又骂不得,直让人想捏捏那白里透红的腮帮子疼爱她。

一拳打在棉花上是什么感觉,就是憋屈呀!明明使劲挥出重拳,却像对空挥拳一般,没个落点,那股毛躁感比吞了十只死老鼠还无法忍受。

☆、第35页

“我又不要建功立业当大官儿,干么成器,而且有一点我要慎重声明,是他跟着我,不是我跟着他,你老有大智慧,要明察秋毫,不能随便诬蔑人。”她品性端正,秀外慧中,为人又不奸佞,是上天入地难得的好姑娘。

“没错,我媳妇儿说得对,是我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不盯着她不放心,谁叫她那两条腿不长却跑得比谁都快。”想跟她花前月下得先把人逮住,紧紧锁在怀里她才肯安分。

谁的腿短了,明明是双长腿,是你自个儿不济事追不上还拿话酸人。关朝薇朝着某人龇牙,不满某人的毁谤。

“你怎么又来了,县官是这么好当的吗?镇日游手好闲,你不拿官印显摆显摆,多盖几个章,好出出被下放的风头。”沈国公话中含讽,似在嘲弄他放下公事不办,只顾在未婚妻后头打转,像个讨厌的跟屁虫。

“盖不了几个章,上面调任的公文下来了,不日就得返京覆旨。”他是自请外放为县令的,并非失了圣宠。

母亲一心要为他定门好亲事,在京中的贵女中挑挑选选,看中了对他十分执着的长公主赵玫清,她是莲太妃的小女儿,为此他大为不喜,多次恳请母亲勿做无谓的事。

但她不听,一意孤行,再加上他想起曾有的婚约,以及爹娘的背信负义,索性跑到宫里向年轻帝王请命,自愿贬官到偏远小县为官,累积实务,好回京报效皇上。

没想到清平县是个搅事的地方,他一上任就破获了不少大案,尤其是这一回尼姑拐人案子,此为有组织性的犯罪,不只附近几个城镇出了事,就连一些返乡的贵族世女也受害。

案子一破,皇上龙心大悦,原本就没打算让他当个清闲县令,便下旨要他返京,另外已派人来接手他的位置,一等交接后启程回京,到时再论功行赏,另择职务。

因此,莫沧安有了时间上的压力,一方面要说服关朝薇接受他,随他返京,一方面要将证据准备齐全,替关家报仇雪恨也得回到京城,两样都是当务之急。

“你要走了?”乍闻他将离开,关朝薇心口狠狠揪了一下,有点疼,又有点酸涩,且带着几分离愁。

看她一脸讶异,莫沧安笑笑地将手伸过去,握住她的小手。“当然你也要一起走,我不可能将你留下。”

绝不!失去了一次,他绝不容许再犯一次错误。

“我才不……”她害臊的脸红。

“要走尽快,老夫不送。”沈国公不客气的撵人,这个只会往他痛脚踩的臭小子,管他是官是民,看不顺眼就是看不顺眼,照撵人不误。

不以为然的莫沧安拱手一揖。“小侄有一事相求。”

“哟!你这小子也会说人话,老夫当你是个混的,原来是装出来的。”他刻意嘲讽。

自称小侄是攀关系,套交情,讲情分,把父执辈的相熟算计在里面,可说是好心计,有当奸臣的潜质。

“说吧,老夫考虑考虑。”不刁难刁难这小子一下,他真当自己是孙猴子,十万八千里任他翻滚。

沈国公摆出不好说话的嘴脸,端起架子唬人。暗忖:想求我,就得把皮绷紧点,因为我看你很扎眼。

“相信国公爷对小侄的爹娘有相当的了解,他们不是势利,只是随大流走,守成务实,看重门第,认为娶门好亲事对小侄的前途、官运大有帮助,藉由世家联姻让小侄得以助力、步步高升……”他们的想法和一般父母没两样,可是……

愚蠢。

愚不可及。

一个凭女子裙摆上位的男人有什么出息,将来还受控于岳家,能不能闯出一番大局面凭的是真才实干,而非旁门走道,他日成就了丰功伟业,这功劳要算在谁的头上?

“直接说重点,老夫不耐烦听你这些旁枝末节,拐弯抹角想考验谁的耐力,当老夫跟你一样长了化脓的烂心肝啊。”小子不老实,不晓得又要使出什么坏心眼好让他招架不住。

莫沧安前袍一掀,双膝当下落地。“恳请国公爷收薇儿为义女,让她有个足以匹配怀安侯府的家世,不让人小觑她的出身,因其孤女的身分而受人轻贱,多有辱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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