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专心。」一心两用,不用心。

她嘟起嘴,很不甘愿,「人家写得很好,你不觉得吗?」

「还可以更好。」她很聪明,但是不够专注。

「我又不考状元,字写得太好有什么用,我认得字就好,你的要求不要那么高嘛!我会有压力的。」又不是要教出名门淑女,别差太多就成了,她不想当鸡群里那只鹤,太引人注目。

庄稼人靠天吃饭,太出众反而不好,她只想做个种田人的女儿,日后最多做个小生意,太过出锋头易招来祸事。

祸福与共呀!人的福气不要太多,福少祸无。

面白如玉的王秀轩笑着往她脑门一弹指。「谬论,习字能涵养性情,你这个性太野了,得改一改。」

「怎么,你嫌弃呀!」她仰起鼻孔,一副嚣张得不可一世的样子,偏黑的小脸装着傲气,有着令人芫尔的可爱。

王秀轩失笑地捏她鼻头。「是嫌弃,教不好学生,丢脸的是我这个半路出家的夫子。」

「别捏别捏,扁了,我本来就不好看了,再捏就变丑了。」女孩家的颜面问题可是很重要的。

小时候丑不是丑,从她的五官看来,以后就算长不成大美人也差不到哪去,至少是清秀佳人。

她唯一要克服的是皮肤黑,而她有十几种美白法子,此时七岁的她还有几年功夫能白回来。

「不会呀!我看二妞就很顺眼,鼻子扁一点更可爱。」他半是取笑,半是调侃,一点也不认为她丑。

自从在河里救起她后,王秀轩才和朱小蝉走得近,之前他们之间根本毫无交情,虽然见过面,但也只是点头之交,两人连一句话也没交谈过,「等级」不同。

后来不知怎么地越走越近,朱小蝉一有事就要找王秀轩,王秀轩一有空不是先回家,而是先去朱家找朱小蝉,总觉得她比自家一板一眼的妹妹有趣,和她在一起很开心。

这件事让王秀轩的母亲王夫人很不高兴,她认为以他们的身分不该和粗鄙人走得太近,不只一次以言语暗示儿子离朱家女儿远一点,她就是讨厌朱小蝉的「轻浮」。

可惜她的不悦不代表王家父子俩的意愿,其实王秀才还挺中意朱小蝉的伶俐,所以王夫人一厢情愿地说她的,王秀轩仍不改其态的与之往来,甚至更加的怜惜疼爱朱小蝉。

「不许叫我二妞,我是朱小蝉。」小时候叫二妞是可爱,等长大了还喊二妞是丢脸,她要防患未然。

「种子不要了?」王秀轩笑眸里多了抹明亮。

一听到种子,她马上现实的转为脆生生的软甜嗓音。「秀轩哥哥,我最喜欢你了,你是天底下最好的大好人。」

「巧言令色。」他装作不买帐,可满眼的笑意瞒不了人。

「才不是呢!是实话,除了我阿爹阿娘,还有大姊、柱子,秀轩哥哥对我最好最好了,我以后也会对你很好。」她在心里唾弃自己,为了几颗种子连人品都可抛却。

他笑了笑,抚了抚她枯黄的发。「我在镇上买了几条发带,你头发长长了,叫你大姊给你绑辫子。」

「种子呢?」她接过发带还不知足,喜孜孜的伸出手。

「真让你种出来了,别忘了让我尝尝味道。」交出一袋种子,他失笑的摇摇头。真拿她没办法,要东西要得理直气壮。

朱小蝉像小狗见到肉骨头似的,两眼亮得发光,直点头。「嗯!嗯!我叫阿娘教我煮饭,烧出几道好菜请你。」

「好,我等你。」他长指一抚,微讶地感觉到她粗糙的面颊似乎变细了,有些滑手。

「那种薯呢?」翻看了下袋里的种子,她又问。那才是宝,能饱人肚肠。

「我在镇上没找到,不过听说邻县有,过几天我让坤叔给你送去。」她就琢磨着玩吧!

坤叔名叫郑坤,是王家的管家。

拿着树枝在沙上写着「学过」的字,朱小蝉状似无意的问起。「秀轩哥哥最近在看什么书,我也想看书。」

「你想看什么书?」她肯上进,为人师者与有荣焉。

「关于耕种的农民书,教导农民四季的播种。」对于农事她仅知一二并不精通,知道什么时候种却不知如何种植。

王秀轩看她渴望的眼神,捏了半块糕饼往她嘴里塞。「你这丫头心眼真多,将来肯定是拐骗好手。」

「秀轩哥哥。」她双眼眨巴眨巴的,好不可爱。

「我有什么好处?」这丫头老吃定他心善,太予取予求了。

她想了一下,「我给你做个书袋,可是我的手艺你晓得的,只能保证实用,但是美观方面要请见谅了。」

「好,成交。」看她痩巴巴的小手一揖,他就想笑。

「那你书什么时候给我?」她想快点翻书一阅。

「很快。」

第二章

王秀轩的「很快」是在一个月后,他们以为农民书是寻常的书籍,随处可见,任一书肆一寻问便可购得,可是跑遍了镇上的书肆,连县城的书铺子也找了一遍,竟然没有专门教导农民耕种的书籍,王秀轩写信向京城的堂伯父询问才知晓这类的专门书册并未贩卖,仅收在太学内。

因为大部分的农民并不识字,他们没有余钱,也不可能花钱去买一本老祖宗传下来的种田法,代代相传的农人哪用得着看书学,个个是种田好手,书籍对他们而言用处并不大,拿来引火还差不多。

等书到了朱小蝉手中时,田里的稻子都成熟了,稻穗结不多却饱实,可以收割了,金黄色的谷粒都快垂地了。

而那两亩旱地也除尽杂草,拨松了土,她用一亩地种下种薯,另一亩地种下王秀轩给她的种子,有南瓜、胡瓜、昆仑瓜、冬瓜和大头菜,她还在旁边种了两排玉米和萝卜,这些都是耐旱的,不常浇水也无妨。

几天功夫过去,发芽的情形还算不错,有的才长出绿芽,有的已经爬藤了,为了防止土壤太热及水气过度,她在根苗处铺了一层稻草,做为调节温度用,缓和土地的湿气。

她很用心地在照顾那两亩旱地,同时也往山里跑得更勤了,她在山上发现了不少种可食的作物,试图要移植到平地栽种,木耳、草菇类的也摘了不少,不吃,直接晒干存粮。

不只这样,许多秋天成熟的果实也在她采摘的范围内,像野生梨、秋柿、苹果、冬橘等,她分别做出冻梨、柿饼、果酱放在地窖里冬藏,不到入冬不许人拿出来食用。

她本想过拿到镇上去卖,但数量不多又没门路,阿爹阿娘也不放心她一个人到镇上而作罢。

其实她家的地窖里藏了不少粮食,快占满一半的位置,朱小春笑称妹妹是山里的松鼠,有储食过冬的习性。

当下朱小蝉嘴一嘟,还真想点头。她是饿怕了,刚穿过来那几个月她真的没吃饱过,最多六分饱,是她常往山里跑才终于有顿饱食,家里的桌子上才出现兔子、山鸡等荤食。

野外讨生活是朱小蝉的专长,她知道怎么用最简单的方式利用地理环境捕获猎物,且不伤皮毛以最有价值的方式保存动物外皮,使其发挥最大功效,让皮肉都能有所用处。

连续两、三个月的设陷阱,她手上已有十张灰兔皮、五张白兔皮、三张黄鼠狼皮毛、七张松鼠皮,以及山鸡绒毛若干。

山鸡绒毛量不多,朱小蝉打算先给弟弟做一件双层棉袄,但里面塞的不是棉花而是鸡绒,柱子的身量小,鸡绒尚有剩余,因此她决定再用两张松鼠皮及剩下的鸡绒做一双皮袄手套给朱大壮,他可是家中的经济支柱,挑水、砍柴更少不了他,自然得好好照料。

当然,她针线活儿笨拙得很,没有朱小春的手巧,所以她负责开口,动手的是家中大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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