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美丽的寓言

  这幢灰灰白白的矮房子在大学附近的小山坡上,徒步就可以上学去。徐宏志和苏明慧租下了二楼的公寓。面积虽然小,又没有房间,但有一个长长的窗台,坐在上面,可以俯瞰山坡下的草木和车站,还可以看到天边的日落和一小段通往大学的路。
  房东知道徐宏志是学生,租金算便宜了,还留下了家具和电器。然而,每个月的租金对他们来说,始终是个很大的负担,可他们也没办法。她毕业了,不能再住宿舍。
  他们怀抱着共同生活的喜悦,把房子粉饰了一番。他用旧木板搭了一排书架,那具骷髅骨依然挂在书架旁边,就像他们的老朋友似的。听说它生前是个非洲人,也只有这么贫瘠的国家,才会有人把骨头卖出来。
  恋爱中的人总是相信巧合。是无数的巧合让两个人在茫茫人世间相逢,也是许多微小的巧合让恋人们相信他们是天生一对,心有灵犀和早已注定。她对这副非洲人骨,也就添了几分亲厚的感情。她爱把脱下来的小红帽作弄地往它头上挂。
  后来的一个巧合,却让她相信,人们所以为的巧合,也许并不是一次偶然。一朵花需要泥土、阳光、空气、雨水和一只脚上黏着花粉的蝴蝶刚好停驻,才会开出一朵花。我们所有的不期而遇,不谋而合,我们所有的默契,以至我们相逢的脚步,也许都因为两个人早已经走在相同的轨道上。
  一天,她在收拾她那几箱搬家后一直没时间整理的旧东西时,发现了一本红色绒布封面
  ,用铁圈圈成的邮票簿。她翻开这本年深日久,早已泛黄的邮票簿,里面每一页都贴满邮票,是她十三岁以前收藏的。
  她曾经有一段日子迷上集邮。那时候,她节衣缩食,储下零用钱买邮票。其中有些是她跟同学交换的,有些是外婆送的,也有一些是她在非洲的时候找到的。所有这些邮票,成了她童年生活的一个片段。每一枚邮票,都是一个纪念、一段永不复返的幸福时光。
  也许,她想,也许她可以把邮票拿去卖掉。经过这许多年,那些邮票应该升值了,能换到一点钱。
  从大学车站上车,在第七个车站下车。车站旁边有一家邮票店,名叫”小邮筒”,店主是个小个子的中年男人,有一双精明势利的小眼睛,看来是个识货的人。
  小眼睛随便翻了翻她那本孩子气的邮票簿,说:
  “这些都不值钱。”
  她指了指其中几枚邮票,说:
  “这些还会升值。”
  小眼睛摇了摇他那小而圆的脑袋,说:
  “这些不是什么好货色。”
  她不服气地指着一枚肯亚邮票,邮票上面是一头冷漠健硕的狮子,拥有漂亮的金色鬃毛。
  “这一枚是限量的。”她说。
  小眼睛把邮票簿还给她,说:
  “除了钻石,非洲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她知道这一次没有杀价的余地了,只好接过那七百块钱,把童年的回忆卖掉。但她拿走了那枚肯亚邮票。
  回去的时候,她为家里添置了一些东西,又给徐宏志买了半打袜子,他的袜子都磨破了。
  “我不卖了。”徐宏志把对方手上的邮票簿要回来,假装要离开。
  这个小眼睛的邮票商人刚刚翻了翻他带来的邮票簿,看到其中几个邮票时,他眼睛射出了一道贪婪的光芒,马上又收敛起来,生怕这种神色会害自己多付一分钱。最后,这个奸商竟然告诉他,这些邮票不值钱。
  看见徐宏志真的要走,小眼睛终于说:
  “呃,你开个价吧。”
  “一万块。”徐宏志说。
  “我顶多只会给四千块。”
  “七千块。”徐宏志说。
  小眼睛索性拿起放在柜台上的一张报纸来看,满不在乎地说:
  “五千块。你拿去任何地方也卖不到这个价。”
  他知道这个狡猾的商人压了价,但是,急着卖的东西,从来就不值钱。他把邮票簿留在店里,拿着五千块钱回去。
  这本邮票簿是他搬家时在一堆旧书里发现的。他几乎忘记它了。他小时候迷上集邮。这些邮票有的是父亲送的,有的是母亲送的,也有长辈知道他集邮而送他的稀有邮票。
  曾经有人,好像是歌德说:“一个收藏家是幸福的。”集邮的那段日子,他每天晚上认真地坐在书桌前面,用钳子夹起一个个邮票,在灯下细看。
  他从来没想到有一天能卖掉它们来换钱。他知道这些邮票不止值一万块,谁叫他需要钱?医科用的书特别贵,搬家也花了一笔钱。
  他很高兴自己学会了议价,虽然不太成功。
  徐宏志回来的时候,她刚好把新买的袜子放进抽屉去。听到门声的时候,她朝他转过身去。
  “我有一样东西给你。”他们几乎同时说。
  “你先拿出来。”她笑笑说。
  他在钱包里掏出那五千块钱,交到她手里。
  “你还没发薪水,为什么会有钱?”
  “我卖了一些东西。”他双手插在口袋里,耸耸肩膀。
  “你卖了什么?”她疑惑地朝他看。
  “我卖了邮票。”他腼腆地回答。他从来就没有卖过东西换钱,说出来的时候,不免有点尴尬。
  她诧异地朝他看,问:
  “你集邮的吗?”
  “很久以前的事了,我都几乎忘记了,是在那堆旧书里发现的。”他回答说。
  然后,他满怀期待的问:
  “你有什么东西给我?”
  她笑了,那个笑容有点复杂。
  “到底是什么?”他问。
  她朝书桌走去,翻开放在上面的一本书,把夹在里面的那枚肯亚邮票拿出来,小心翼翼地放在他的掌心里。
  他愣住了:“你也集邮的吗?”
  “很久以前了。我刚拿去卖掉。这一个,我舍不得卖,我喜欢上面的狮子。”
  “为什么从来没听你说集邮?”
  “跟你一样,我都几乎忘记了。你卖了给谁,能换这么多钱?”
  “就是那间’小邮筒’。”
  她掩着嘴巴,不敢相信他们今天差一点就在那儿相遇。
  “你也是去那里?”他已经猜到了。
  她点了点头。
  “他一定压了你价吧?”他说。
  她生气地点点头。
  “那个奸商!”他咬牙切齿地说。
  “我那些邮票本来就不值钱,卖掉也不可惜。”她说。
  他看着手上那枚远方的邮票。它很漂亮,可惜,他已经没有一本邮票簿去收藏了。
  “以后别再卖任何东西了。”他朝她说。
  再一次,她点了点头。
  那些卖掉了的邮票是巧合吗?是偶然吗?她宁可相信,那是他俩故事的一部分。他们用儿时的回忆,换到了青春日子里再不可能忘记的另一段回忆。
  他们给压了价,却赚得更多。
  公寓里有一个小小的厨房,他们可以自己做饭,但他们两个都太忙了。为了节省时间,她常常是把所有菜煮成一锅,或是索性在学校里吃。他要应付五年级繁重的功课和毕业试,又要替学生补习。为了多赚点钱,他把每天补习的时间延长了一个钟。
  她当上了学校图书馆的助理主任。她喜欢这份工作。馆长是个严厉的中年女人,但是,她似乎对她还欣赏。当其它同学毕业后都往外跑,她反而留下来了。她甚至庆幸可以留下。
  这里的一切都是她熟悉的,又有徐宏志在身边,日子跟从前没有多大分别。
  那套动物纪录片已经播完了。她接了另一套纪录片,也是关于动物的。她还有一些文章要翻译。
  也许有人会说这种日子有点苦。她深知道,将来有一天,她和徐宏志会怀念这种苦而甜的日子,就连他们吃怕了的一品锅,也将成为生命中难以忘怀的美好滋味。那自然需要一点光阴去领会。他们有的是时间。
  搬进公寓的那天,徐宏志靠在窗台上,给她读福尔摩斯的《蒙面房客探案》。他打趣说,这个故事是为了新居入伙而读的。
  到了黄叶纷飞的时节,他们已经差不多把所有福尔摩斯的故事读完了。
  “明天,你想听哪本书?”那天晚上,他问。
  “我们不是约定了,读什么书,由你来决定的吗?”
  他笑了笑:“我只是随便问问,不一定会听你的。”
  “你有没有读过白芮儿.马克罕的《夜航西飞》?”她问。
  他摇了摇头。
  “那是最美丽的飞行文学!连海明威读过之后,都说他自己再也不配做作家了。据说,写《小王子》的圣修伯里跟白芮儿有过一段情呢!”她说。
  她说得他都有点惭愧了,连忙问:
  “那本书呢?”
  “我的那一本已经找不回来了,不知是给哪个偷书贼借去的,一借不还。”停了一下,她向往地说:
  “我会去找的。那是非洲大地的故事。”
  他是什么时候爱上非洲的?
  假如说爱情是一种乡愁,我们寻觅另一半,寻找的,正是人生漫漫长途的归乡。那么,爱上所爱的人的乡愁,不就是最幸福的双重乡愁吗?
  隔天夜晚,他离开医学院大楼,去图书馆接她的时候,老远就看到她坐在台阶上,双手
  支着头,很疲倦的样子。
  他跑上去,问:
  “你等了很久吗?”
  “没有很久。”她站起来,抖擞精神说。然后,她朝他摇晃手里拿着的一本书。
  他已经猜到是《夜航西飞》。
  “图书馆有这本书。”她揉了揉眼睛,笑笑说:”我利用职权,无限期借阅,待到你读完为止。”
  他背朝着她,弯下身去,吩咐她:
  “爬上来!”
  她仍然站着,说:
  “你累了。”
  “爬上来!”他重复一遍。
  她趴了上去。就像一只顽皮的狒狒爬到人身上似的,她两条纤长的手臂死死地勾住他的脖子,让他背着回去。
  “我重吗?”她问。
  他摇摇头,背着她,朝深深的夜色走去。
  回去的路上,她的胸怀抵住他的背,头埋他的肩膀里。
  “你有没有读过那个故事?大火的时候,一个瞎子背着一个跛子逃生。”她说。
  他心头一酸,说:
  “这里没有瞎子,也没有跛子。”
  “那是个鼓励人们守望相助的故事。”她继续说。
  他把她背得更紧一些,仿佛要永远牢记着这个只有欠欠的一握,却压在他心头的重量。
  “我改变主意了。我不打算做脑神经外科。”他告诉她。
  “为什么?”她诧异地问。
  “我想做眼科。”他回答说。
  她觉得身子软了,把他抱得更牢一些。
  “我会医好你的眼睛。”他说。
  “嗯!”她使劲地点头。
  在绝望的时刻,与某个人一同怀抱着一个渺茫的希望,并竭力让对方相信终有实现的一天。这种痛楚的喜乐,惟在爱情中才会发生吧?她心里想。
  “图书馆的工作太用神了。”他怜惜地说。
  “也不是。”她低声说。
  她的眼睛累了,很想趴在他身上睡觉。徐宏志说的对,但她不想承认,不想让他担心。
  “等我毕业,你想做什么都可以。”他说。
  “我想做一条寄生虫。”
  “社会的,还是个人的?”
  “某个人的。”
  “可以。我吃什么,你就吃什么,寄生虫就是这样的。”他挺起胸膛说。
  她睡了,无牵无挂地,睡得很深。
  半夜里,苏明慧从床上醒来,发现徐宏志就躺在她身旁。他睡了,像一个早熟的小孩似的,抿着嘴唇,睡得很认真,怀里抱着那本《夜航西飞》。她轻轻地把书拿走,朝他转过身去,在床头小灯的微光下看他,静静地。
  她好怕有一天再不能这样看他了。
  到了那天,她只能闭上眼睛回忆他熟睡的样子。
  那天也许永远不会来临,他曾经这样说。
  他说的是她眼睛看不见的那一天。
  在这一时刻,她心里想到的,却是两个那天。
  第一个那天,也许会来,也许不会来。
  第二个那天,终必来临。
  当我们如此倾心地爱着一个人,就会想象他的死亡。
  到了那日,他会离她而去。
  她宁愿用第一个那天,换第二个那天的永不降临。
  她紧紧握着他靠近她的那一只手,另一只手放在他的胸膛里。
  后来有一天,徐宏志上课去了,她在家里忙着翻译出版社送来的英文稿。她答应了人家,这两天要做好。徐宏志在屋里的时候,她不能做这个工作,怕他发现。图书馆里又没有放大器。她只能等到他睡了或是出去了。
  这一天,他突然跑了回来。
  “∈诓×耍下午的课取消。”他一边进屋里一边说,很高兴有半天时间陪她。
  她慌忙把那迭稿件塞进书桌的抽屉里。
  “你藏起些什么?”他问。
  “没什么。”她装出一副没事的样子,却不知道其中一页译好的稿子掉在脚边。
  他走上去,弯下身去拾起那张纸。
  “还给我!”她站起来说。
  他没理她,转过身去,背冲着她,读了那页稿。
  “你还有其它翻译?”带着责备的口气,他转过身来问她。
  她没回答。
  “你瞒了我多久?”他绷着脸说。
  “我只是没有特别告诉你。”
  他生气地朝她看:
  “你这样会把眼睛弄坏的!”
  “我的眼睛并不是因为用得多才坏的!”她回嘴。
  然后,她走上去,想要回她的稿子。
  “还给我!”她说。
  他把稿子藏在身后,直直地望着她。
  她气呼呼地瞪着他,说:
  “徐宏志,你听着,我要你还给我!”
  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她冲到他背后,要把那张纸抢回来。他抓住不肯放手,退后避她。
  “你放手!”她想抓住他的手,却一下不小心把他手上的那张纸撕成两半。
  “呃,对不起。”他道歉。
  “你看你做了什么!”她盯着他看。
  “你又做了什么!”他气她,也气自己。
  “我的事不用你管!”
  “那我以后都不管!”他的脸气得发白。
  他从来就没有对她这么凶。她的心揪了起来,赌气地跑了出去,留下懊悔的他。
  他四处去找她。一直到天黑,还没有找到。他责备自己用那样的语气跟她说话。她做错了什么?全是他一个人的错。他低估了生活的艰难,以为靠他微薄的入息就可以过这种日子。他终于明白她为什么总是比他迟上床,也终于知道她有一部分钱是怎样来的。他凭什么竟对她发这么大的脾气?
  她不会原谅他了。
  带着沮丧与挫败,他回到家里,发现她在厨房。
  听到他回家的声音,她朝他转过身来。她身上穿著围裙,忙着做饭。带着歉意的微笑,她说:
  “我买了鱼片、青菜、鸡蛋和粉丝,今天晚上又要吃一品锅了!”
  她这样说,好像自己是个不称职的主妇似的。
  他惭愧地朝她看,很庆幸可以再见到她,在这里,在他们两个人的家里。
  第二天早上,她睁开惺忪睡眼醒来的时候,徐宏志已经出去了。他前一天说,今天大清早要上病房去。
  她走下床,伸了个懒腰,朝书桌走去,发现一迭厚厚的稿子躺在那里。她拿起来看,是徐宏志的笔迹。
  她昨天塞进抽屉里的稿子,他全都帮她翻译好了,悄悄地,整齐地,在她醒来之前就放在书桌上。
  他昨天晚上一定没有睡。
  她用手擦了擦湿润的鼻子,坐在晨光中,细细地读他的稿。
  昨天,她跑出去之后,走到车站,搭上一列刚停站的火车。
  当火车往前走,她朝山坡上看去,看到他们那幢灰白色的公寓渐渐落在后头。
  她自由了,他也自由了。她再承受不起这样的爱。
  到了第七个车站,她毫无意识地下了车。
  她走出车站,经过那间邮票店。店外面放着一个红色小邮筒招徕。店的对面,立着一个真的红色邮筒。她靠在邮筒旁边坐了下来。
  要多少个巧合,他们会在同一天带着儿时的邮票簿来到这里?
  要多少次偶然,他们会相逢?
  就在前一天夜里,他们坐在窗台上,徐宏志为她读《夜航西飞》。她一直想告诉他那个和生命赛跑的寓言。
  在英属东非的农庄长大的白芮儿,那个自由的白芮儿,有一位当地的南迪人玩伴,名叫吉比。她在书里写下了吉比说的故事。
  徐宏志悠悠地读出来:
  “‘事情是这样的。’吉比说。
  ‘第一个人类被创造出来的时候,他自己一个人在森林里、平原上游荡。他忧心忡忡,因为他无法记得昨日,因此也无法想象明天。神明看见这种情况,于是派变色龙传送信息给这第一个人类(他是一名南迪人),说不会有死亡这种东西,明天就如同今天,日子永远不会结束。
  ‘变色龙出发很久后,’吉比说:'神明又派白鹭传达另一个不同的信息,说会有个叫死亡的东西,当时辰一到,明天就不会再来临。”哪个信息先传送到人类的耳朵,”上帝警告:-就是真实的信息。”
  ‘这个变色龙是个懒惰的动物。除了食物之外什么也不想,只动用它的舌头来取得食物。它一路上磨蹭许久,结果它只比白鹭早一点抵达第一个人类的脚边。’
  ‘变色龙想开口说话,却说不出口。白鹭不久后也来了。变色龙因为急于传达它的永生信息,结果变得结结巴巴,只会愚蠢地变颜色。于是,白鹭心平气和地传达了死亡信息。
  ‘从此以后,’吉比说:‘所有的人类都必须死亡。我们的族人知道这个事实。’
  当时,天真的我还不断思考这个寓言的真实性。
  多年来,我读过也听过更多学术文章讨论类似的话题:只是神明变成未知数,变色龙成为,白鹭成为,生命不断继续,直到死亡前来阻挡。所有的问题其实都一样,只是符号不同。
  变色龙仍然是个快乐而懒散的家伙,白鹭依旧是只漂亮的鸟。虽然世上还有更好的答案,不管怎样,现在的我还是比较喜欢吉比的答案。”
  “变色龙没有那么差劲。”她告诉徐宏志,“我在肯亚的时候养过一条变色龙,名叫阿法特。它就像一枚情绪戒指,身上的颜色会随着情绪而变化。那不是保护色,是它们的心情。”
  “那只是个寓言。”他以医科生的科学头脑说。
  她喜欢寓言。
  她宁愿相信生命会凋零腐朽,无可避免地迈向死亡?还是宁愿相信是一只美丽的白鹭衔住死亡的信息滑过长空,翩然而至?
  外婆离去的那天,她相信,是有一双翅膀把外婆接走的。
  寓言是美丽的。眼前的红邮筒和小邮筒是个寓言。一天,徐宏志衔着爱的信息朝她飞来,给她投下了那封信,信上提到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就是一个寓言。
  寓言是自由的,可以解作,也可以解作。
  她从小酷爱自由。不知道是遗传自坚强独立的外婆,还是遗传自远走高飞的父母。那是
  一种生活的锻炼。她自由惯了。
  她从自由来。认识到徐宏志,她只有更自由。
  在短暂的一生中拥有永恒,就是自由。
  天已经暗了。再不回去,徐宏志会担心的。
  他一定饿了。
  是个寒冷的冬夜。从早到晚只吃过一片三明治,徐宏志饿坏了。毕业后,当上实习医生这大半年,每天负责帮病人抽血、打点滴、开药单、写报告,还要跟其它实习医生轮班,每天只有几个小时休息,他站着都能睡觉。上个月在内科病房实习时,一个病人刚刚过身,尸体给送到太平间去。人刚走,他就在那张床上睡着了。
  实习医生一年里要在四个不同科的病房实习,他已经在外科和内科病房待过,两个星期
  前刚转过来小儿科病房。今天,他要值班,又是一个漫长的夜晚。
  刚刚写好所有报告,他看了看手表,快九点了,他匆匆脱下身上的白袍,奔跑回宿舍去。
  他们这些实习医生都分配到医院旁边的宿舍。接到病房打来的紧急电话,就能在最短时间之内以短跑好手的速度跑回去。
  要是那天比较幸运的话,他也许可以在宿舍房间里睡上几个小时。他已经练就了一种本领:随时能够睡着,也随时能够醒来。
  不用当值的日子,不管多么累。他还是宁愿开车回家去。他买了一部红色小轿车,是超过十年的老爷车了,医院的一个同事让出来的,很便宜。有了这部车,放假的时候,他和苏明慧就可以开车去玩。她不用常常困在图书馆和家里。
  她已经没有再做翻译的工作了。他拿的一份薪水虽然不高,加上她的那一份,也足够让两个人过一些比以前好的生活。
  他们换了一间有两个房间的公寓,是同一个房东的,就在他们以前租的那幢公寓附近。他在⊙б皆豪锸迪埃回家也很近。
  他们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也许正如他所想,那天永远不会降临。
  苏明慧靠在宿舍二楼的栏杆上等他。她一只手拿着一篮自己做的便当,另一只手拿着一壶热汤,身上穿著一件米白色套头羊毛衣,棕色裤裙,棕色袜子和一双绿色运动鞋,头上戴着一顶紫红色的羊毛便帽,头发比起一年前长了许多。
  看到他,她的眼睛迎了上去,口里呼出一口冷雾,说:
  “吃饭啦!”
  “你为什么不进去?这里很冷的!”他一边开门一边说。
  她哆哆嗦嗦地窜进屋里去,说:
  “我想看着你回来。”
  “今天吃些什么?”他馋嘴地问。
  “恐怕太丰富了!”她边说边把饭菜拿出来,摊开在桌子上,有冬菇云腿蒸鸡、梅菜蒸鱼、炒大白菜和红萝卜玉米汤,还有一个苹果。
  她帮他舀了饭,他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当一个人饿成那个样子,就顾不得吃相了。
  她把帽子除下来,微笑问:
  “好吃吗?”
  他带着赞赏的目光点头,说:
  “你做的菜愈来愈好!”
  “累吗?”
  “累死了,我现在吃饭都能睡着。”他朝她说。
  看到他那个疲倦的样子,她既心痛,却也羡慕。他能做自己喜欢的工作。拿了优异成绩毕业的他,将来会做得更多和更好。而她,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工作。
  “你也来吃一点吧。”他说。
  “我吃过了。”她回答说。
  “我是不是有一套日本推理小说在家里?”他问。
  “好像是的。你有用吗?”
  “我想借给一个病人,他的身世很可怜。”他说。
  那个病人是个十三岁的男孩子。自小患有哮喘病的他,哮喘常常发作。男孩个子瘦小,一张俊脸有着与年龄不符的沧桑,那双不信任别人的眼睛带着几分反叛,又带着几分自卑。护士说,他父母是一个小偷集团的首领。
  徐宏志翻查了男孩的病历。他这十三年来的病历,多得可以装满几个箱子。
  男孩的右手手背上有一块面积很大的、凹凸不平的伤疤,是七岁那年给他父亲用火烧伤的。这个无耻的父亲因虐儿罪坐牢。出狱后,两夫妇继续当小偷,直到几年之后又再被捕。前两年,这两个人出狱后没有再回家。男孩给送去男童院,除了社工,从来没有其它人来医院看他。
  男孩的病历也显示他曾经有好几次骨折。男孩说是自己不小心跌倒的。徐宏志以他福尔摩斯的侦探头脑推断,那是给父母虐打的。至于后来的几次骨折,应该是在男童院里给其它孩子打伤的。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小孩,会变成什么样子?男孩难得开口说话,即使肯说话,也口不对心。他很想把自己孤立起来,似乎是不需要别人,却更有可能是害怕给别人拒绝。
  徐宏志第一次在病房和男孩交手时,并不顺利。
  那天,他要帮男孩抽血。
  男孩带着敌意的眼神,奚落地说:
  “你是实习医生吧?你们这些实习医生全都不行的!你别弄痛我!”
  他话还没说完,徐宏志已经利落地在他手臂上找到一根静脉,一针刺了下去,一点都不痛。
  男孩一时语塞,泄气地朝他看。
  以后的几天,徐宏志帮他打针时,明明没弄痛他,男孩偏偏大呼小叫,说是痛死了,弄得徐宏志很尴尬。那一刻,男孩就会得意地笑。
  有时候,男孩盯着徐宏志的那种眼神,让徐宏志感觉到,那是一个未成年男生对一个成年男性的妒恨。那种妒恨源自妒忌的一方自觉无法马上长大,同时也是不幸的那一个。
  妒忌和仇恨淹没了一个无法选择自己命运的男孩。
  徐宏志并没有躲开他,也没讨厌他,这反而让男孩觉得奇怪。
  他们成为朋友,始于那个晚上。
  那天,徐宏志要值班。半夜,他看完了一个刚刚送上来的病人,正要回去宿舍。经过男孩的病房时,他看到一点光线。他悄悄走进去,发现男孩趴在床上,用手电筒的微光读书,读得津津有味。男童埋头读的那本书,是赤川次郎的《小偷也要立大志》。
  假使人生有所谓黑色喜剧,此刻发生在男孩身上的,就是一出黑色喜剧。他不能取笑男孩读这本书,这件事本身并不好笑。但是,男孩选择了这本书,实在∨怨鄣娜丝扌Σ坏谩
  “原来你喜欢赤川次郎。”徐宏志说。
  男孩吓了一跳,马上换上一副冷面孔,一边看一边不屑地说:
  “谁说我喜欢?我无聊罢了!写得很差劲。”
  “我觉得他很有幽默感。”
  男孩眼睛没看他,说:“肤浅!”
  “这本书好像不是你的。”他说。他记得这本书今天早上放在邻床那个十一岁的男孩床上。那个圆脸孔的男孩这时候睡得很熟。
  “我拿来看看罢了!你以为我会去偷吗?”男孩的语气既不满也很提防,又说:“我才不会买这种书。”
  “原来你不喜欢读推理小说,那真可惜!”徐宏志说。
  “可惜什么?”男孩好奇地问,脸上流露难得一见的童真。
  “我有一套日本推理小说,可以借给你。不过,既然你没兴趣”
  “你为什么要借给我?”男孩狐疑地问。
  “当然是有条件的。”
  “什么条件?”
  “以后我帮你打针,你别再捣蛋。”
  男孩想了想,说:
  “好吧!我喜欢公平交易,但你的技术真的要改善一下,别再弄痛我。”
  徐宏志笑了。他希望男孩能爱上读书。书,可以慰藉一个人的灵魂。
  男孩果然迷上那套推理小说,这些悬疑的小故事是他们友谊的象征。每次徐宏志去看他的时候,男孩依然是口不对心,依然爱挖苦他,却是怀着一种能够跟一个成年男性打交道的骄傲。
  后来有一天,他去看男孩的时候,发现气氛有点不寻常。
  两个病房护士搜查男孩的床。原来,圆脸男孩的手表不见了。护士自然会怀疑这个小偷的儿子。为了公平起见,她们也搜其它人的床,但只是随便搜搜。男孩站在床边,样子愤怒又委屈,眼睛并未朝徐宏志看,仿佛是不想徐宏志看到他的耻辱。
  徐宏志想起圆脸男孩这两天都拉肚子,于是问护士:“你们搜过洗手间没有?”
  结果,他在圆脸男孩用过的马桶后面找到那枚价值几百块钱的塑料手表。
  给人冤枉了的男孩,依然没看徐宏志一眼。他太知道了,因为自己是小偷的儿子,所以大家都认为手表是他偷的。这个留在他身上的印记,就像他手背上的伤疤,是永不会磨灭的。
  “他手背的那个伤疤,不是普通的虐儿。”回到家里,徐宏志告诉苏明慧。
  “那是什么?”她问。
  他一边在书架上找书一边说:
  “可能是他爸爸要训练他当小偷,他不肯,他就用火烧他的手。”
  “这个分析很有道理呢!华生医生。”她笑笑说。
  “找到了!”他说。
  他在书架上找到一套手冢治虫的《怪医秦博士》,兴奋地说:
  “你猜他会喜欢这套漫画吗?”
  “应该会的。”她回答说。
  他拿了一条毛巾抹走书上的尘埃。她微笑朝他看。她爱上这个男人,也爱上他对人的悲悯。他是那么善良,总是带着同情,怀抱别人的不幸。
  是谁说的?你爱的那个人,只要对你一个人好就够了,即使他在其它人面前是个魔鬼。她从来不曾这样相信。假使一个男人只关爱他身边的女人,而漠视别人的痛苦,那么,他真正爱的,只有他自己。一天,当他不爱她时,他也会变得绝情。
  她由衷地敬重这个她深深爱着的男人,为他感到骄傲。因为这种悲悯,使他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比她高尚。她自问对动物的爱超过她对人类的爱。她从来就是一个孤芳自赏的人,比他自我很多。
  她只是担心,他的悲悯,有一天会害苦自己。
  他把《怪医秦博士》送给男孩。男孩把那套日本推理小说找出来,想要还给他。
  “你喜欢的话,可以留着。”他说。
  “不用还?”男孩疑惑地问。
  “送给你好了。”
  男孩耸耸肩,尽量不表现出高兴的样子。
  “将来,你还可以读福尔摩斯和阿加莎.克里斯蒂。他们的侦探小说才精彩!”徐宏志说。
  “谁是阿加莎.克里斯蒂?”
  “她是举世公认的侦探小说女王!不过,你得要再读点书,才读得懂他们的小说。”
  男孩露出很有兴趣的样子。
  “读了的书,没有人可以从你身上拿走,永远是属于你的。”徐宏志语重心长地说。
  男孩出院前,他又买了一套赤川次郎小说给他。他买的是“三色猫”系列,没买“小偷”系列。
  男孩眉飞色舞地捧着那套书,说:
  “那个手冢治虫很棒!”
  “他未成为漫画家之前是一位医生。”徐宏志说。
  “做医生也不难!我也会做手术!”男孩骄傲又稚气地说。
  徐宏志忍着不笑,鼓励他:
  “真的不难,但你首先要努力读书。”
  徐宏志转身去看其它病人时,男孩突然叫住他,说:
  “还给你!”
  徐宏志接住男孩-过来的一支钢笔,才发现自己口袋里的那支钢笔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
  “这支钢笔是便宜货,医生,你一定很穷。”男孩老气横秋地说。
  徐宏志笑了,把钢笔放回衬衣的口袋里去。
  隔天,徐宏志再到病房去的时候,发现男孩那张床上躺着另一个孩子,护士说,男孩的父母前一天突然出现,把男孩接走了。
  他不知道男孩回到那个可怕的家庭之后会发生什么事。他唯一能够确定的是,男孩带走了所有的书。那些书也许会改变他,为他打开另一扇窗口。
  然而,直到他离开小儿科病房,还没能再见到男孩。
  实习生涯的最后一段日子,徐宏志在产科。产妇是随时会临盆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大部分产妇都会在夜间生孩子,这里的工作也就比小儿科病房忙乱许多。
  他的一位同学,第一次看到一个血淋淋的婴儿从母亲两腿之间钻出来时,当场昏了过去,成为产房里的笑话。大家也没取笑他多久,反正他并不是第一个在产房昏倒的实习医生。
  徐宏志的第一次,给那个抓狂的产妇死命扯住领带,弄得他十分狼狈。几分钟后,他手上接住这个女人刚刚生下来的一个女娃。她软绵绵的鼻孔吮吸着人间第一口空气。他把脐带切断,将她抱在怀里。这个生命是那么小,身上沾满了母亲的血和胎水,粘答答的,一不留神就会从他手上滑出去。她的哭声却几乎把他的耳膜震裂。
  等她用尽全身气力喊完了,便紧抿着小嘴睡去。外面的世界再怎么吵,也吵不醒她。老护士说,夜间出生的婴儿,上帝欠了他们一场酣眠。终其一生,这些孩子都会很渴睡。
  他看着这团小东西,想起他为苏明慧读的《夜航西飞》,里面有一段母马生孩子的故事。等候小马出生的漫长时光中,白芮儿.玛克罕说:诞生是最平凡不过的事情;当你翻阅这一页时,就有一百万个生命诞生或死亡。
  苏明慧告诉他,在肯亚的时候,她见过一头斑马生孩子。那时她太小,印象已然模糊,只记得那头母马侧身平躺在地上,痛苦地抽搐。过了一会,一头闪闪发亮的小斑马从母亲的子宫爬出来,小小的蹄子试图站起来,踉踉跄跄跌倒,又挣扎着站起来。
  “就像个小婴儿似的,不过,它是穿著囚衣出生的。”她笑笑说。
  人们常常会问一个问题:我们从何处来?将往何处去?
  今夜,就在他双手还沾着母亲和孩子的血的短短瞬间,他发现自己想念着苏明慧,想念她说的非洲故事,也想念着早上打开惺忪睡眼醒来,傻气而美丽的她。
  他用肥皂把双手洗干净,脱下身上接生用的白色围裙,奔跑到停车场去。他上了车,带着对她的想念,穿过微茫的夜色。
  公寓里亮着一盏小灯,苏明慧抱着膝头,坐在窗台上,戴着耳机听歌。看见他突然跑了回来,她惊讶地问:
  “你今天不是要当值吗?”
  他朝她微笑,动人心弦地说:
  “我回来看看你,待会再回去。”
  她望着他,投给他一个感动的微笑。
  他走上去,坐到窗台上,把她头上的耳机除了下来,让她靠在他的胸怀里。
  她嗅闻着他的手指,说:
  “很香的肥皂味。”
  我们何必苦恼自己从何而来,又将往何处去?就在这一刻,他了然明白,我们的天堂就在眼前,有爱人的细话呢喃轻抚。
  最近有一次,她又勾起了他的想念。
  前几天晚上,他要当值,她一如往常地送饭来。
  她坐在床边的一把扶手椅里。他无意中发现她脚上的袜子是不同色的:一只红色、一只黑色。
  “你穿错袜子了。”他说。
  她连忙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袜子,朝他抬起头来,说:
  “这是新款。”
  然后,她微笑说:
  “我出来的时候太匆忙。”
  这一夜,她做了一盘可口的意大利蘑菇饭。
  “我下一次会做西班牙海鲜饭。”她说。
  “你有想过再画画吗?”
  “我已经不可能画画,你也知道的。”
  “画是用心眼画的。”
  “我画画,谁来做饭给你吃?”她笑笑说。
  “我喜欢吃你做的菜。但是,现在这样太委屈你了。你也有自己的梦想。”
  她没说话,低了低头,看着自己的袜子,问:
  “你有没有找过你爸?”
  他沉默地摇了摇头。
  “别因为我而生他的气,他也有他的道理。难道你一辈子也不回家吗?”她朝他抬起头来说。
  “别提他了。”他说。
  “那么,你也不要再提画画的事。”她身子往后靠,笑笑说。
  她回去之后,他一直想着她脚上那双袜子。
  第二天晚上,他下班后回到家里倒头大睡。半夜醒来,发现不见了她。
  他走出房间,看见她身上穿著睡衣,在漆黑的客厅里摸着墙壁和书架走,又摸了摸其它东西,然后慢慢的摸到椅子上坐下来。
  “你干什么?”他僵呆在那儿,吃惊地问。
  “你醒来了?”她的眼睛朝向他,说:“我睡不着,看看如果看不见的话,可不可以找到这张椅子。”
  他大大松了一口气,拧亮了灯,说:
  “别玩这种游戏。”
  “我是不是把你吓坏了?”她睁着那双慧黠的眼睛,抱歉地望着他。
  他发现自己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对不起。”她说。
  一阵沉默在房子里飘荡。她抬起头,那双困倦的眸子朝他看,谅解地说:
  “到了那一天,你会比我更难去接受。”
  他难过地朝她看,不免责怪自己的软弱惊惶。
  今夜,星星微茫。他坐在窗台上,抱着她,耳边有音乐萦回。他告诉她,他刚刚接生了一个重两公斤半的女娃。第一次接生,他有点手忙脚乱,给那个产妇弄得很狼狈。他又说,初生的婴儿并不好看,皱巴巴的,像个老人。
  这团小生命会渐渐长大,皱纹消失了。直到一天,她又变回一个老人。此生何其短暂?他为何要惧怕黑暗的指爪?他心中有一方天地,永为她明亮。
  那天半夜,她睡不着。徐宏志刚刚熬完了通宵,她不想吵醒他,蹑手蹑脚下了床。
  她走出客厅,用手去摸灯掣。摸着摸着,她突然发现自己只能看见窗外微弱的光线。要是连这点微弱的光线都看不见,她还能够找到家里的东西吗?于是,她闭上眼睛,在无边的黑暗中摸着墙壁走。没想到他醒来了,惊惧地看着她。
  她好害怕到了那一天,他会太难过。
  在实习生活涯里,他见过了死亡,也终于见到了生命的降临。她很小的时候,就已经跟死亡擦身而过。
  九岁那年,她跟母亲和继父住在肯亚。她和继父相处愉快。他说话不多,是个好人。她初到非洲丛林,就爱上了那个地方。她成了个野孩子,什么动物都不怕,包括狮子。
  母亲和继父时常提醒她,不要接近狮子,即使是驯养的狮子,也是不可靠的。他们住的房子附近,有一个农场,农场的主人养了一头狮子。那头名叫莱诺的狮子,给拴在笼子里。它有黄褐色的背毛和漂亮的黑色鬃毛,步履优雅,冷漠又骄傲。
  那是一头非常美丽的狮子,正值壮年。她没理母亲和继父的忠告,时常走去农场看它,用画笔在画纸上画下它的模样。
  莱诺从不对她咆哮。在摸过了大象、斑豹和蟒蛇之后,她以为狮子也能做朋友。一天,她又去看莱诺。
  她站在笼子外面。莱诺在笼子里自在地徘徊。然后,它走近笼子,那双渴念的眼睛盯着她看。她以为那是友谊的信号,于是回盯着它,并在笼子外面快乐地跳起舞来。
  突然,她听到一阵震耳的咆哮,莱诺用牙齿狠狠撕裂那个生偷牧子,冲着她扑出来。她只记得双脚发颤,身体压在它的爪子下面。它那骇人的颚垂肉流着口水,她紧闭着眼睛,无力地躺着。那是她短短生命里最漫长的一刻。
  然后,她听到了继父的吼叫声。
  莱诺丢下了她,朝继父扑去,接着,她听到一声轰然的枪声。莱诺倒了下去,继父血淋淋的躺在地上,手里握着一把长枪。她身上也流着血。
  继父的大腿给撕掉了一块肉,在医院里躺了三个星期。她只是给抓伤了。莱诺吞了两颗子弹,死在继父的猎枪下。
  不久之后,她的母亲决定将她送走。
  她乞求母亲让她留下,母亲断然拒绝了。
  她知道,母亲是因为她差点儿害死继父而把她赶走的。母亲爱继父胜过爱自己的孩子。
  她恨恨地带着行李独个儿搭上飞机,知道自己再回不去了。
  直到许多年后,外婆告诉她:
  “你妈把你送回来,是因为害怕。她害怕自己软弱,害怕要成天担心你,害怕你会再受伤。”
  “她这样说?”带着一丝希望,她问。
  “她是我女儿,我了解她。你像她,都喜欢逞强。”外婆说。
  “我并不像她。我才不会丢下自己的孩子不顾。”她冷冷地说。
  许多年了,给莱诺袭击的恐惧早已经平伏,她甚至想念莱诺,把它画在一张张画布上。给自己母亲丢弃的感觉,却仍然刺痛她。
  是徐宏志治好了她童年的创伤。
  他让她相信,有一个怀抱,永远为她打开。
  送饭去宿舍的那天,徐宏志发现她穿错了袜子。
  她明明看见自己是穿上了一双红色袜子出去的。
  为了不让他担心,她故作轻松地说:
  “新款来的!”
  后来才承认是穿错了。
  谁叫她总喜欢买花花袜子?
  近来,她得用放大镜去分辨每一双袜子。
  那天早上,她起来上班,匆匆忙忙拉开抽屉找袜子。她惊讶地发现,她的袜子全都一双一双卷好了,红色跟红色的一块,黑色跟黑色的一块。她再也不会穿错袜子了。
  她跌坐在地上,久久地望着那些袜子,是谁用一双温暖的手把袜子配成一对?那双手也永远不会丢弃她。
  她以后会把一双袜子绑在一起拿去洗,那么,一双袜子永远是一双。
上一章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