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从决定自谋出路那天开始,向远便正式地开始了找工作的历程,她投简历的第一个地方是永凯集团,这个以竞争残酷而著名的地方。如果说江源是一个成功的地方企业,那么永凯就是一方巨擎,它的拥有者章氏数代豪商,新中国成立之后与政府关系密切,十年浩劫虽然蒙难不少,但八十年代初以房地产重新起家,时至今日企业版图已拓展成集房地产开发、生化、电子业为一身的上市集团公司,全省著名的纳税大户,现任永凯的掌门人章晋萌也同为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商会执牛耳者。

永凯大厦第十七层的会客厅,零落有致地坐了好几十号人,在人口密度如此高,而又没有任何强制约束的情况下,这是向远印象中安静程度仅次于图书馆的地方。永凯年度招聘会的第二次面试现场,向远经历了初试时年末抢购一般的拥挤,还有设在星级酒店的初试那人头攒动的场面,向远觉得自己今天得以坐在这里,不管最后被录取与否,都算长了见识。

会客厅里安静地诡异,唯有纸页翻动的细碎响声,还有人事部前台小姐甜美的嗓音:“下一位,×××”。那些进出小会客室的脚步或沉重或轻松,有些三分钟不到就去而复返,有些在里边一待就是一刻钟,出来的时候嘴角自然有隐约得色。大概能够幸存到这一步的都是个或大或小的“精英”,向远想,莫非“精英”都是遗世独立的?否则她身边的这些衣冠楚楚的人为何一个个正襟危坐、眼神淡漠、面容矜持,明明等待是如此枯燥而漫长,竟然没有谁和谁互相交谈讨论,不是专注地看着手里的材料,就是独自作思考状。向远自知走出校门时她虽算得上履历辉煌,但坐在这海龟扎堆、才俊云集的地方着实不起眼,但她不认为这个时候紧张对待会的面试有任何帮助,可又无其它事可干,只得随手翻开着永凯的宣传内刊,直到感觉自己身边的空位被人填补了。

向远抬起头来看了一眼刚坐在她身边的人,眼睛来不及防备,被晃得一花。怪不得她少见多怪,在主色调非黑即白的面试现场,忽然多了这么一个人,就像肃杀的水墨画被泼上一小片朱砂。

身边的这个女子一身鲜艳至极的橙色衣裙,乌眉红唇,面容明媚。向远不知道这个女子是什么时候进入会客厅的,至少起初她没有见到――这样醒目的长相和打扮,走在美女云集的商业购物区或者夜店,都应该是受人瞩目的,可是出现在这个地方,未免有几分奇怪。

“嗨。”橙色美女与向远视线相触,大大方方地打了个招呼。向远眼睛的余光已经看到周围的不少人故作不经意地朝她们这边张望。

她确定了一下对方打招呼的对象是她自己而不是别人,这才笑了笑,不与陌生人交恶是她处世的准则之一。

对方也朝她露出一个灿烂的笑脸,展颜之下,更显明眸皓齿。要是这身橙色打扮出现在另外的人身上,向远大概会觉得像极了一瓶会走路的鲜橙多,可眼前这女子却让她感到无比妥贴,这也许是穿这身打扮的人皮肤白皙,眉目清朗的缘故,至少决不招人讨厌。

“好安静啊,太静了,像追悼会。”美女压低了声音对向远说。

向远心有戚戚然,笑着点头。

美女得到了响应,继而又朝她凑近了一些,认真说道:“你笑起来的样子有点像陆明君。”

向远其实并不知道陆明君是谁,也不知道对方这句话是褒是贬,于是顺口也给了对方一句,“多谢,你不笑的时候像英格丽?葆曼。”

“英格丽?葆曼”顿时笑得天花乱坠,“有意思有意思。我就知道这里的人里你最有意思,你穿得都比他们有个性得多。”

向远低头看了一眼自己万能的白衬衣,明智地选择对她的评价不作回答。那女子好像这才发现自己的套近乎有些突兀,于是笑着自我介绍:“你好,我叫章粤。”

后来,向远有一次问章粤,“我第一次见到你那天,你为什么穿一身那么奇怪的颜色?”

章粤回答:“我那天出现在永凯之前,已经有一个半月没有在白天外出行动,所以想挑个阳光一点的颜色。我还以为我穿得很好看。”

她也回问过向远,“那天面试的时候,四周静得要命,谁都不吭声,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话。”

向远说,“通常像你这种打扮出现在公司里的,不是老板的女儿就是领导的小蜜,这两种我都不想得罪。”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当时相邻而坐的向远和章粤并不知道后来会成为朋友,她们打过招呼,相互自我介绍,话题依旧少得可怜。

章粤百无聊赖,低声问向远,“这里坐着那么多男人,你觉得哪个最有型。”

向远环视会客厅一周,最后选择了用手在面前的宣传册首页一指,那里是永凯大老板章晋萌在办公室内的工作照。其实当时向远并无百分百的把握确定章粤就是章晋萌的女儿,她指着章晋萌的照片回答章粤的问题没有讨好之意。本来,章晋萌年过半百,但面容身材保养得宜,看上去甚至要比跟他年纪相仿的叶秉林要年轻十岁,他面目端正,眼神从容,想必年轻的时候可以迷倒不少女子,即使作为知名的成功商人,他眉宇神色间也并无锐气和疲于奔忙之色,浓重的书卷气使得他看上去更像一个商人。当然,向远认为的“有型”更多的是出于对章晋萌传说中眼光精准,善于抓住政策契机,投资鲜少失利的推崇。

章粤当下拍了拍向远的腿,“眼光不错,你指的这个到现在都还是个风流倜傥的老帅哥,不过他不算,我是问在场的男人。”

这个问题向远并不太感兴趣,不过枯坐着也是坐着,她配合地再次四处看了看,然后虚指了一下小会客厅的落地玻璃窗那头,端坐在主面试官位置上的年轻男人。即使隔着这么远距离看过去,用“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来形容他似乎也并不过分。

“谁?”章粤好奇地挑高了眉。

“那个艳尸。”

章粤扑哧一笑,是她对向远说这里像开追悼会,那么人人必须瞻仰的面试官自然是就像是追悼会上那个惟一的主角――尸体。

不知道是心灵感应还是什么,“艳尸”似乎意识到外面有人对他不寻常的关注,透过玻璃朝她们的方向望了一眼,然后抿嘴一笑。

“他是对你笑吗?”向远问。

章粤说:“是啊,我就是那个来找‘艳尸’吃午餐的寡妇。我跟你真有共同语言,你觉得有型的两个人,一个是我老爸,一个是我老公。”

那一次面试,向远最终被“艳尸”――永凯的行政副总,也就是章粤的夫君、章晋萌的乘龙快婿沈居安录取,她不知道是因为她表现过于优异力挫群雄,还是章粤的枕头风最终起了作用。她成了永凯财务公司的一名成本核算会计,七个月后,她调职为沈副总的助理的助理,也就是副总身边的二级助理。

沈居安在永凯主管市场开发,他和他身边的工作人员构成了永凯最前线的参谋部,和他谦和儒雅的外在截然不同的是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用永凯总部的人的话说,十八楼章董身边的人个个带眼镜,十七楼副总的小兵走路像是冲锋。

沈居安就是这样一个充满了矛盾的人,据说他出生贫寒,没有任何背景,仅靠一付好皮相娶得章家公主,一跃成为东床驸马,可这个靠女人起家的男人在非议中一路高升,背后闲言碎语的人不少,但当面能找到理由撼动他的人却一个也没有。永凯的男人,谁都在心里鄙薄过沈居安,可谁都想成为沈居安――当然,也没有人可以代替沈居安,他坐拥如花美眷,却平均每天工作十五个小时以上;他就平时连对待大厦清洁工都彬彬有礼,笑容令人如沐春风,裁减冗员、打击商场竞争对手时却著名的“心狠手辣”;他从不否认自己靠一场婚姻谋得了如今的名利,却能让永凯的投资增长额短短三年内在他手中翻了一番……到了最后,所有的人能够挑剔他的最后武器也只剩下他“攀龙附凤”的婚姻,可他的婚姻偏偏是幸福的,在任何人眼里,他和章家大小姐都是神仙眷侣一般的恩爱夫妻。他身边的员工,往往是整个永凯最能干的、熬夜最多的、老得最快的、升得最早的。向远虽然只是二级助理中的一个,不过她欣赏沈居安的办事方式,也很适应这样紧锣密鼓的工作节奏,在永凯的日子后来竟成了她记忆中最快乐惬意的工作生涯。

章粤和向远的友情莫名其妙地持续着,向远虽然人前都是一付笑脸,但其实并不是个容易混熟的,何况是跟她出身背景、性格爱好大相庭径的章粤,但是跟章粤打交道的时候,章粤很容易让人忘记她是永凯的千金,向远老板的老板的夫人,她就是她,左岸的老板娘,交际如云,可偏跟还是小兵一个的向远做了朋友。

向远跟章粤熟悉之后不得不成为左岸的常客,按章粤的话说,她爸爸和丈夫的事业算什么,都比不上她的左岸有意义。

向远在左岸见过好几次沈居安,有时是来接妻子,有时是带客户来捧场,他在这里见到向远,并不摆领导的架子,笑着跟她打招呼,完全就像她不是他的员工,而是他妻子的朋友,倒是向远自动跟他保持距离,甚少主动套近乎,回到公司,各司其职,决口不谈私事,章粤从来不问,向远也不怎么提她夫君工作中的细节,这大概也是厌恶拉扯裙带关系的沈居安并不排斥向远的原因。

沈居安在的时候,凤凰一般的章粤就像只小麻雀一样围绕在他身边,欢快地叽叽喳喳,他总是温柔溺宠地看着他的娇妻,画一般的一对璧人,天造地设,谁都称羡,可是,向远打赌沈居安并不一定知道章粤酗酒,至少不知道程度之严重。

向远去左岸大多数是在章粤留给自己和熟人的贵宾厢里,人少的时候,章粤就开始一杯杯地喝,50多度的烈酒,饮凉白开一样,向远不喝酒,也不喝饮料,通常只是一杯水,跟章粤各喝各的,偶尔碰杯,互不妨碍。经常和章粤在一起的还有她的表弟程铮,不过按照章粤的说法,以前没结婚的时候跟程铮喝酒才叫一个爽快,后来他家里有了人,收敛得居家妇男一样,不到十点就频频看表,还不如跟向远用白开水碰杯有意思。

向远不是没有劝过章粤,喝酒伤身,少喝点。章粤总是笑着问,不喝干什么。就连程铮也对向远说,能劝得住的话他早劝了,章粤不糊涂,她高兴,就由她去吧。

有时喝得烂醉,如果向远次日休假,章粤就会央求向远送她回去,向远大学时候考的驾照,如今才派上用场。章粤婚后跟单独沈居安同住,自家的楼盘,当然挑最好的地段最好的一栋,然而不管怎么醉,她都会捱到早晨才肯回家,沈居安很早就开车出门,他想必很少见到妻子的醉容。

章粤的酒醒得快,独自在家昏睡半日,清醒后又是一个玉人,她告诉向远,因为彼此的作息时间不同,害怕互相打扰,她和沈居安分别睡在不同的房间,彼此有时间有兴致才“约”在一起。章粤自己打趣自己,说一辈子都在约会,到老都新鲜。

“人人都说我最幸福,向远,你为什么不问我幸不幸福?”章粤说。

向远冷眼看她:“好吧,你幸不幸福?”

章粤点头,“我很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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