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1)

    因丢了迷谷枝桠,再则夜色又黑,能在入更前绕出东海已是近来积了大德,如此,我倒也并不指望天明之前可赶回青丘去。

    然东海乃是四面水路。我从四只爪子着地还是个狐狸时,就活在陆地上,自是看这四条路皆是模样一致,无甚区别。是以出得水上来,才发觉竟生生搞反了方向,将北方那条路误作了东方。

    现今耳目下,天上朗月皎皎。我坐在东海北岸的礁石上,委实有些发愁。

    原路返回,从东海泅回去固然不难,可再碰到那夜华君,面子上总不大好过。今夜便也只能在这北岸上生生受一晚,明早再做打算。

    人间四月芳菲,白日里倒还暖和,夜里却十分寒凉。身上衣裳甚单,海里腾腾的白气迫得我连打了三个喷嚏。终于还是跳下礁石来,一头扎进了旁边的林子里。

    这林子不如折颜的好。那树枝高而嶙峋,铺下一层一层叶子来,挡风却是不错的。既然挡风不错,挡光自然也不错。是以九重天上虽挂了轮清月吐辉,林子里却伸手不见五指。我将缚眼的白绫取下来叠仔细了,再从袖子里摸出来颗鸽蛋大小的夜明珠,琢磨着找个三枝的树杈躺一夜了事。

    这林子着实杂乱,虽也是个走兽,又有夜明珠照明,我这眼睛却显见得比不过一般同类。才不过跌跌撞撞走了三丈路,不留意便滚进了脚底下一个大洞。

    四哥跟着折颜写书,四海八荒里曾搜罗了不少荒唐故事。

    有一回便是说东荒众山中一座叫焰空的孤山,山脚下立了个牌楼,牌楼下一个无底洞里,住了个美貌的妖孽。那妖孽虽烟视媚行,倒也是个善妖,却爱上一个修真的凡人,奈何那凡人一心飞升,扯出好一番饹馇事儿,到后来毁了自身修行,也连累了满山的性命。算是个训诫。

    如今坑了我的这大洞虽颇深,却绝计不该是那焰空山无底洞。可即便如此,洞底下也未必不会住个美貌痴情的妖孽。若能见上一见,将她点化了,送给四哥照管他那毕方鸟的坐骑,也算是此番出青丘的一趟善缘。

    想到这一层,我也就安下心来任身子往下坠。初时确确有些不适,坠到一半时倒还能调整出个舒坦姿势,算落得很有条理。

    半柱香过后,我双腿总算踏了实地。

    眼前豁然开朗。术法造的天幕上月朗星稀,下面一弯曲觞流水,水上还立了座草亭,比阿爹阿娘的狐狸洞略为宽敞些。

    草亭里正有一双男女作交颈鸳鸯。

    我本意是来寻个尚未作恶的妖孽点化,却不想活生生撞见别人闺房逗趣,委实尴尬。

    那男子因背对着我,看不清形貌。女子半张脸埋在男子肩窝,眉眼倒是好的。只是乍然看我从洞里灰扑扑落下来,难免有些惶恐。

    我朝她亲切一笑,以示安抚。她却直勾勾只管盯着我,倒叫我不好意思。因他两个是抱做一堆,那男子许是感受异常,便也侧身转头来看。

    隔了大半个水塘,这一眼,却让我譬如大夏天被活生生浇了一道热滚滚的烫猪油,又腻又惊。

    这许多年来刻意忘怀的一些旧事,纷纷从脑子里揭起来。

    他眉间似有千山万水,定定瞧着我,半晌道:“阿音”。

    我垂下眼皮,肃然道:“原是离镜鬼君,老身与鬼君早恩断义绝,阿音二字实当不得,还是烦请鬼君称老身的虚号罢。”

    他不说话,怀中的女子颤了两颤,倒让我望得分明。

    我委实不耐。然近年小字辈的神仙们与鬼族处得不错,总不能因了我私人的恩怨,毁了好容易建起来的情谊。有这么一层顾虑,脸色究竟不能做得太冷。

    他叹道:“阿音,你躲我躲了七万年,还准备继续躲下去?”口吻甚诚恳,仿似见不到我还颇遗憾,很是令人唏嘘。

    我委实好奇,明明我两个的关系已鱼死网破到了相见争如不见的境地,他倒如何再能说出这么一番体己话来的。

    再则,说我躲他,却实在是桩天大的冤案。虽说活的时间太长就容易忘事。我揉着太阳穴仔细回忆了一番,却依然觉得,七万年来我与他不能相见,绝不是我有心躲避,乃是缘分所致。

    七万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东荒那方大泽沧海桑田二十个来回,也就到头了。

    七万年前某一日,前鬼君擎苍出外游猎,看上了九师兄令羽,将他绑去大紫明宫,要立为男后。因我那时和令羽一处,也就被顺道绑了去。

    我五万岁时拜墨渊学艺。墨渊座下从不收女弟子,阿娘便使了术法将我变作个男儿身,并胡乱命了司音这假名字。

    那时,人人皆知墨渊座下第十七个徒弟司音,乃是以绸扇为法器的一位神君。是墨渊上神极宠爱的小弟子。绝无人曾怀疑这司音原来却是个女神的。

    我与令羽虽同被绑架,却因我只是个顺道,管得自然也就松懈些。是以三顿饭之外,尚许四处走走,不出这大紫明宫,便并不妨事。

    后来我时常想,在大紫明宫的第三日午膳,许是不该吃那碗红烧肉的。如若我不吃那碗多出来的红烧肉,四海八荒到今天,未必就还是这同一番天地。

    那时,我午膳本已用毕,厨子却呈上来这碗命运的红烧肉,说是擎苍上午猎的一头山猪,割下来大腿专门蒸了两碗,一碗送去了令羽那里,一碗就顺道赏了我。我看它油光水滑,卖相甚好,也就客客气气,将一碗吃尽了。

    需知此前我已用过午膳,这一碗红烧肉算是加餐。是以饭后例行的散步,便少不得比平常多走两步路。便是多走的这两步路,让我初初遇到还是皇子的离镜,生生改了自己的运道。

    有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之说;也有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之说。是以一碗红烧肉将我的人生路铺得坎坷无比,倒算不得荒唐。而今再回首,本上神却难免感叹一声,怅然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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