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将时间倒转十年,转到上世纪九十年代,没有网络,电脑也不普及,听上去好像很遥远,其实不过是一晃眼的时间。那时家教好些人家的孩子,在艺术培养上大多被送去学习国画、钢琴或是芭蕾。如果父母是老师,那就更不必说了,除此之外的奥数和作文培训是少不了的。1993年的时候,傅剑玲上小学六年级,她的父母就已经决定好让她在自己任职的书林中学就读,好就近监督和照顾。
傅剑玲得其父遗传,从小偏爱文艺类的事物,画画、诗歌,还有诸如雕刻装饰那一类的东西,而且剑玲的父亲是位语文老师,资历很深,又在作文上亲自教导女儿,所以剑玲自小在班上就有些出类拔萃的感觉。她认得很多别的孩子不认得的字,并且多次入选楚才杯作文竞赛。
一直以来,傅剑玲都是个乖巧的女孩,知书达礼,待人接物遵守父亲教导出来的中庸之道。她们家住在黎黄陂路那边一排长长的公寓里面,外婆则住在跟他们家隔着两条大马路的巴公房子,因外公死得早,自她妈妈出嫁以后,外婆就一个人住了。
傅剑玲的爸爸妈妈在学校里面都是班主任,负责不同的年级,妈妈是初中部的,爸爸是高中部,他们都是很严厉而且负责任的人,经常会在工作时间之外,还费心费力去照顾自己班上那些比较难带的孩子。相比之下,他们对待自己的女儿反而疏忽一些,尤其是在那个时期,他们已经习惯把女儿的学习安排得满满的,以为这样女儿就不需要他们特别去注意了。
六年级开始,傅剑玲每逢周末都必须去外婆家里待上两个钟头,行孝之余,这也是父亲给她的一个课题,要她每一周写出一篇外婆家的所见所闻,不能重复,并且不少于八百字。这是在给她后来中学考试的作文打基础。
刚开始的时候,傅剑玲可说是手到擒来,从外婆脸上树皮般的皱纹写到外婆那双包过的旧社会的小脚,从外婆挂着白帐子床上的老铜壶写到外婆门前那两盆在不同季节开放的花儿。可是半年一晃眼,她再想写出点新奇的东西,却是十分艰难的了。
为此外婆总在她到来之前,刻意买些新鲜的东西回来,但那些始终不是外婆家所独有的,傅剑玲便决定转变视野,写写自己从外婆的窗台所看到的世界。
外婆的家在二楼,窗台上放着一盆茉莉和一盆金钱橘,窗帘是翠绿底的碎花图案,那时都流行用油漆刷墙面,外婆家和她自己家一样,都刷了绿颜色的。傅剑玲第一次趴在窗台往外看,是个初冬,雪还没有下下来,大风凌寒,已经在巴公房子中间的方形空地上方呼呼地吹。外婆正在门口烧碳炉子,要等到它不再冒出黑烟,就可以搬到家里来取暖了。
傅剑玲很期待和外婆一起在炉子上烤甜橙和红薯,出门前爸爸妈妈就给她装了满满一袋子。她打定主意,今天回去后就写外婆烤橙子的事。她一边想着,一边到处看。
“外婆,你看那是谁啊?”傅剑玲看到对面楼的一户门前,站着一个木讷的小男孩,和她差不多大的样子。外婆抬眼看了看,不怎么惊讶,“哟,又是辛乔家的儿子,这么冷站在外面不是要冻死。”外婆说着,却没有好心地提议让他到家中来坐一下。
傅剑玲便问外婆原因。外婆回答说:“那个孩子牛样脾气,倔得要命,怎么拖都拖不动的。”傅剑玲打小就是个软柿子,从没见识过什么叫“倔得要命”,抬眼便朝他仔细看去,他看起来好瘦,靠在门上一动不动,好像这天气并不怎么冷。
傅剑玲一阵好奇,从屋子里窜出来,也在走廊上笔直直站着,站了没几分钟,便被寒风在她背上开辟出一条盈满冰气的通道,害她鸡皮疙瘩一阵接过一阵,又迅速窜回屋里去了。
外婆已经把炭炉搬了进去,窝在炉边一边烤手,一边笑她,“知道冷了吧。”
傅剑玲打了两个哆嗦,转身再从窗里看过去,总算看到那男孩的家人回来了,是一个非常时髦的阿姨,那男孩就跟在那个阿姨的后面走进门去,转身关门的时候,仿佛早是就看到她的,不知道为何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那天傍晚时分,爸爸骑着自行车来接她回家,往她头上盖上一个大绒毛帽子。她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抬头仰望这片历史悠久的巴公房子,早已看惯了的红砖墙老木梯和中间那一块方形的天空,此时此刻正蓄意地印在傅剑玲脑海中。
晚上在家写作文时,她没有写外婆家的炭炉子和香甜的红橙子,而是写了外婆家的茉莉花,已经过了最后一次开放的时节,外婆家的巴公房子好像是多层的旋转木马,她今天才发现,这木马里还住着别的小人。
她写出了一篇和以前不一样的,很有想象力的,有一点童话感觉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她还写到那位时髦的阿姨,可是写的时候怎么也找不到适合的词汇,于是她花了很多时间去翻阅她的成语词典,等到她写完时,妈妈已经来催她上床睡觉了。
那天她学到一个小学生不会用的语汇,风姿绰约。
其实那时,傅剑玲所看到的男孩就是韦宗泽,是别校的学生。并且在那之前,他每天上学放学都会经过傅剑玲自己家那排长长的公寓下面,只是剑玲从没在意过。可自打在外婆家见过一次后,她不知怎的,经常发现他。
傅剑玲在小学时期就跟杜雅是同座,按照老师的说法,杜雅家境贫困,学习上有点力不从心,安排她们两个坐在一起,是希望她们能够互相照应。倒没想到从兴趣爱好到吃东西的口味,两个女孩都一拍即合。第一天刚坐在一起,第二天就发展成形影不离的关系。直到高中快毕业,她们才知道这种关系还有一种叫法,叫做闺蜜。
杜雅家境贫困,却完全不能从她的外在表现看出来,她总穿得很体面,甚至还有一点时尚,又很喜欢看书,看文学作品,而且杜雅的心很深,等闲不会外露。傅剑玲也是和她处久了,才从她口中得知她的一些家世。她来自农村家庭,老家河南,上面还有两个姐姐。几年前父母来汉打工,爸爸是木匠,在外面的马路工队里混,专门负责打柜子。妈妈则在外面当保姆,给有钱人家带孩子。隔年杜雅之所以能进这边的育秀小学,就是托了那有钱人家的关系。她穿得体面,也是因为那家主人常常把一些不要的旧衣服送给她们。
傅剑玲喜欢画画,杜雅就在她生日那天,大方地拿自己攒了半年的零花钱给她买了一套36色水彩颜料。傅剑玲喜欢得不得了,于是投桃报李,在杜雅生日那天央求妈妈取出她的压岁钱,买了一件很漂亮的连衣裙送给她当作礼物,所费不薄,但她们都很高兴。
到了六年级下半学期,小学快毕业的时候,傅剑玲担心她和杜雅分不到一个学校去,又整天整日地央求父母帮一下忙。傅剑玲的爸爸倒不甚介意,只说,光我们帮忙是没用的,还需要她的监护人出面。却不想事情竟办得水到渠成,原来杜雅认了有钱人家的主人作干妈。
此事傅剑玲虽得偿所愿,却也敏锐地从中察觉到杜雅那颗深沉的心。她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常常太过超出她的年龄。在杜雅的影响下,傅剑玲开始对那些习惯隐藏自己本性的人产生浓厚的兴趣。
天生爱艺术的她想要知道,什么样的真相需要隐藏,什么样的愿望必须压抑。
傅剑玲在小学时期还有一个朋友,就是跟她一起学国画的许为静。其实在国画班,有不少一点也不喜欢画国画的孩子,他们纯粹是被父母强行送来的。就像许为静,她父母送她来的真正理由,简直让傅剑玲瞠目结舌。
“因为我画了很多裸女,被我爸发现了。他跟我妈一商量,就把我送到这里来了。”课间休息时,因被问到,许为静就如实回答了。傅剑玲听得耳根一红,半晌都不吭声,不一会儿老师进来,开始讲画虾的精髓,傅剑玲才转醒过来。下课后许为静拉着她到她家去,把自己藏起来的还没有被爸爸发现的裸女画都翻出来给傅剑玲看。当时年纪小,她们只觉得兴奋且羞怯,那些画已经是她们所能想象出来的最蔽秘的东西了。
“你怎么会想到画这个?”傅剑玲一颗心扑扑跳。
“我在爸爸的一个火柴盒子上看到的。”许为静说。
“真好玩。”
“你要不要也来画一张?”
“不要,不要,被爸爸知道会打死我的。”
“试试嘛,反正这是在我家,要是我爸爸回来了,就说是我画的呗,反正我爸也习惯了。”
“那……我试试?”
“来,快点画。”
傅剑玲还真就很投入地在许为静递给她的画本上,描摹出一个裸体的女人。而且她画的比许为静画的更为精确,更为具体。她越画越认真,甚至开始在裸女的周围画上一些背景。
“天哪!”许为静道:“原来你这么流氓?”
傅剑玲被她说得脸一阵白,这时许为静的爸爸突然回来了,还买了一个西瓜,站在门口用水管子冲着,叫她们俩赶紧出来吃。许为静飞快地从画本上撕下那一页画,然后揣进衣服口袋里。“你快给我。”傅剑玲着急道,许为静却不乐意:“不行,送给我好了,我喜欢。”
“被人看见怎么办?”
“我就说是我画的。”
“不行,不行,快点还给我。”
“我都说了很喜欢,你别这么小气嘛。”许为静道:“我保证不给任何人看到就是了。”
傅剑玲拗不过她,“你发誓?”
“我发誓!”许为静笑眯眯地说,“安心啦,走,咱们出去啃西瓜。”
傅剑玲摇摇头,“我要回家了。”便拾起书包,迅速跑出许为静的家。许为静的爸爸在她走了以后不久,回头问正抱着西瓜大快朵颐的许为静,“她就是你说的那个很好说话的国画班同学?”许为静大口大口地吃,“是啊,就是她。” 许爸爸一笑:“不好说话的人跟你还真处不来。”
出了许为静的家,时候已不早了,傅剑玲一路狂奔,希望能在吃晚饭前及时回家,免得爸爸妈妈又要唠叨。她拼命地跑,经过第一条马路时,不远就是外婆家的巴公房子社区,她一边跑一边还朝那边看着,直到再也看不到她才转回头。一回头,直觉自己的头是撞上了一块实心铁,刹时间,天旋地转,满眼活星,醒过神来她已经整个人倒在地上。
对面是和她一样倒在地上的男孩子,旁边还滚动着一个篮球。男孩子抱着头,挣扎着爬起来,本是打算拾起篮球就走的,却发现和他撞在一起的女孩,一直没能站起来。
“你没事吧!”他说,他没有伸手扶她,而是蹲下来询问。
“没事,没事。”剑玲疼得眼泪汪汪,但因知是自己的错,便没有抱怨的意思。
“你先站起来吧。”他又说,还是没有伸手来扶她。剑玲头还是晕的,拼命从地上站起来,手一摸,额头上肿了一个大包。
“疼,疼,疼。”她说着,定睛一看,面前站着外婆家对面的那个男孩子。“怎么是你啊!”
男孩却是韦宗泽,把眉头一拧,问道:“你认识我吗?”
“唔……”他大概是没什么印象的。“我要走了。”傅剑玲把背上的书包一掂,抬脚又跑起来。韦宗泽若有所感,站在原地,一直看到傅剑玲的背影消失在街头,忽然间觉得右手手心火辣辣地疼,摊开手掌来一看,居然被碎石划破了,划得严重的地方,渗出血点点来。他另一只手把蓝球揽在腰间,然后对付那流血的手,唯一的方式便是放在嘴上吸吮了。
第二天,他放学回家,经过车站时,又看到那女孩在拼命地跑。迎面而来,他怕又给撞上了,特意朝旁边让开些,那女孩便头也不回,一路飞奔而去,完全没有注意到他。
第三天,又看到她在跑。
第四天,还是在跑,不过这次碰得晚,她已经跑远了。
第五天,他早早就达到车站,靠在站牌那里看,那女孩的身影从转角处而来。和他擦身而过时,带起一阵微风。他便鬼使神差跟在她的身后一起跑,看她究竟是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他一路跟着她跑,和她保持着三四米的距离,在此之前,他从未做过这种事情,也从未这样子在马路上拔足狂奔而不知所终。好奇,惊喜,刺激,甚至冒险之心,都随之膨胀起来。直到跑在前面的她突然停下来,面前所展现的,却是一幢破破的小织造厂,四层楼高,依稀是生产麻布袋之类的,偶尔有几个大婶进进出出,晒着一堆一堆布料。韦宗泽略有一些失望,却见那女孩很快就窜了进去,他便决定这次跟到底去,一咬牙,也钻进那幢破楼房里。
女孩子的脚程出奇地块,转眼就不见人影。他只见她跑上了楼梯,却不知是跑到几楼去了,便打定主意跑到最高一层看看去。
当他上去的时候,从楼梯门看出去的景色,鲜艳绚烂得让他不知所措,他放慢脚步,理顺自己的呼吸,轻轻地把手放到门框上,整个人才缓缓走出去。恍然间,落日艳云和女孩瘦小的背影犹如一幅巨大的油画立在面前,他触手可及,却又不可思议。他似乎从来没有想到这样的事情,没有想过落日的色彩这样浓重,站在这个平台上看,更显得它辽阔无际。
原来她每天放学那么拼命地跑,是跑来看落日的。
落日的时间很短,霞云很快就从缤纷的模样转变成水墨画的感觉,韦宗泽趁那女孩回头之前,悄悄地离开了。
第六天,他决定再跟她一起去看看落日,也许没什么事的话,他天天都可以去。
可是那天,天公不作美,快到黄昏的时候便下雨了,是淅沥沥的小雨,他提前到车站那里等着,等了很久,很久,才等到那个女孩出现,她打着一把浅蓝的小花伞,和一个朋友不徐不缓交谈着走过。
一直到她经过了那个车站,都没有发现有个淋得浑身透湿的男孩,垂头靠在站牌边上,很失望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