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过了一夜,到了翌日上午,白大千又来了。
他给女儿带来了许多新鲜水果,又嘱咐她不许再吃垃圾食品。因见女婿依然是无影无踪,他十分不满的问道:“小飞现在既不去公司上班,也不在家照顾你——他每天到底是在忙什么?”
佳琪坦然的答道:“哥哥和蜥蜴星人出门找工作去了。”
白大千莫名其妙:“什么乱七八糟的?蜥蜴星人到底是谁?”
佳琪想了想,感觉自己说得挺明白:“就是一只大蜥蜴啊!”
白大千开动脑筋思索了一番,隐隐的明白了些许:“哦……小飞养了一只蜥蜴?”
佳琪摇头笑道:“小飞没养,蜥蜴自己什么都能做,早上还给我们煮了皮蛋瘦肉粥。”
白大千听到这里,感觉女儿已经和女婿一起疯了,自己也有要疯的趋势:“蜥蜴还能煮皮蛋瘦肉粥?!”
佳琪理直气壮的点头:“能啊!小飞不让他煮,他非煮。他说他不好意思在我家白吃白睡,还说过几天要找房子自己住。”
白大千抬手抓了抓半长的头发:“蜥蜴还能说话?!”
佳琪猛的一拍巴掌,自作主张的改了话题:“爸!你记得去告诉宝宝和姐姐,哥哥说让宝宝今天回来睡觉,姐姐可以回来,也可以不回来,但是宝宝一定要回来。如果姐姐回来的话,让姐姐在路上买几斤甜瓜,让姐姐买,别让宝宝买,宝宝买的不甜,姐姐买的甜。”
白大千被女儿说出了一脑子乱麻。他叹息了一声,又环视了女儿的新居。看房子和车子,女儿是高攀了;可是看女婿,女儿又是下嫁了。这才结婚几天啊,佳琪也学得疯疯癫癫了。
白大千给女儿提前预备出了一顿午饭,然后回到了市郊写字楼。史丹凤中午吃了一顿盒饭,此刻正坐在电脑前给他PS照片。无心靠墙站在另一边,双手捧着一本翻开了的风水大全,直着眼睛盯着书页,半晌过去了,一动不动,一页不翻。他的脚下噼里啪啦响得挺热闹,是他的宠物大灰雀正在疯狂的啄手机屏幕,而一只稚嫩的小猫崽子蹲在一旁,虎视眈眈的正在盯着大灰雀瞧。
背着手站在办公室里,白大千毫无预兆的开了口:“丹凤,无心,你们说我可怎么办?佳琪硬说小飞往家里弄了一只蜥蜴,蜥蜴还给他俩做了早饭,吃完饭小飞还带着蜥蜴出门找工作去了。”他痛心疾首的一拍胸膛:“佳琪原来不是胡说八道的孩子啊!”
史丹凤天天对着电脑,忙得头晕目眩,对于白大千的牢骚是充耳不闻。无心扭头看了他一眼,轻声反问:“蜥蜴?”
白大千长长的吁出了一口气:“对了,小飞好像是想让你们今晚去他家里一趟,路上还得给他买几斤甜瓜。”
史丹凤盯着屏幕动着鼠标,心里不想去——一进弟弟的新房子,她就不由自主的要嫉妒兼伤心。眼不见心不烦,去了不如不去。放下鼠标抄起手机,她一心二用的给弟弟打去了电话。电话接通之后,背景声音十分嘈杂,史高飞显然正在大街上。史丹凤随口扯谎,说是今晚自己和无心都没时间过去作客。
扯过谎后,她做好了和弟弟打持久战的准备,不料史高飞十分痛快,答应一声之后便匆匆忙忙的挂了电话,正是个要务缠身的模样。
这一天是平安混过去了,第二天也还是风平浪静。第三天白大千拎着几样营养品又去探望女儿,结果中午他顶着一头大汗回了来,变脸失色的叫道:“不好了,小飞和蜥蜴跑到大街上卖唱去了!”
史丹凤不在办公室,只有无心从屏风后面转了出来,怀里抱着猫和鸟:“你看到蜥蜴了?”
白大千立刻摇了头:“我看什么蜥蜴!我连蛤蟆都怕,还看蜥蜴?是佳琪告诉我的!她还说那蜥蜴有一人多长——妈的你说小飞到底是往家里弄了个什么东西?他不知道家里还有个孕妇吗?哎呀我操,气死我了!”
第248章 他们的生活 无心法师4第四季第四部大结局
白大千气得指天骂地捶胸顿足,越想越感觉女儿是受了委屈,每天孤零零的在家里连吃带喝,胖得可怜见儿的。甩着偏分刘海在办公室里大规模的发了一顿牢骚,末了他对无心说道:“今天没生意,你下午去一趟市区,替我看看小飞究竟是养了个什么东西,有没有毒吃不吃人。要是猛兽的话,你立刻想办法把它扔了。”
无心把手里的小猫托给了他:“行,你帮我照顾着猫,我走了。”
白大千抱着猫,追着他做了个向后转:“鸟呢?出门还带着鸟哇?”
无心穿了一条带有大口袋的短裤。弯腰把大灰雀塞进了口袋里,他来不及回答,直接推门走了个无影无踪。
无心挤上一辆公共汽车,顶着烈日跑到了史高飞家。给他开门的照例还是佳琪,佳琪穿得挺整齐,正在往一只保鲜袋里装桃子。无心在门口脱了鞋,光脚跑到厨房喝了一通凉开水,然后抹着嘴走回客厅问道:“佳琪,你知不知道爸和蜥蜴现在在哪里?”
佳琪装了满满两大口袋水蜜桃,装得干净利落:“宝宝跟我走,我去给哥哥和蜥蜴送水果吃。”
把水蜜桃和几瓶冰镇矿泉水放到一只大布兜里,佳琪又道:“蜥蜴喜欢吃樱桃,可是樱桃太贵了,哥哥舍不得给他买。我想给蜥蜴买,蜥蜴是只好蜥蜴,哥哥把他的尾巴扭伤了,他也不生气。”
无心伸手掏了掏口袋,只掏到了一把零钱,无法资助佳琪买樱桃喂蜥蜴。伸手替佳琪拎了沉甸甸的大布兜,他跟着佳琪出门下楼。小区位于市区中的黄金地带,出了小区大门再走一站地的距离,便到达了市中心商业区。因为都是直来直往的大街,所以佳琪走得轻车熟路。十几分钟之后,她带着无心进了一条长长的地下过街通道。过街通道因为不见天日,所以脏兮兮的阴暗凉爽。在通道靠墙的一侧围了一圈花红柳绿的青年男女,无心和佳琪走近了,只听到最后一声“嗡”的琴弦响。
佳琪率先穿透了人墙,无心拎着大布兜紧随其后。当着一圈观众的面,他没敢叫爸,只对着大蜥蜴点头一笑,然后打开布兜放到他们面前:“我们带了桃子。”
史高飞和大蜥蜴本是站在墙壁前,此刻见无心和佳琪到了,史高飞立刻有了笑模样,蹲下身在大布兜里挑挑拣拣。挎着吉他的大蜥蜴最爱吃水果,所以见状也跟着弯了腰。无心蹲在一旁陪伴着,只见两人面前摆了一顶小草帽,草帽里面扔了零零碎碎不少钞票,面额全在一元到十元之间。
围观的观众们站得很稳当,并未因为史高飞和大蜥蜴吃水蜜桃而离去。一个烟花烫齐刘海的女生开口问道:“帅哥,你们不唱啦?”
史高飞吭哧吭哧的啃桃,咕咚咕咚的喝水:“累了,等会儿再唱。”
女生笑嘻嘻的又道:“等会儿让我点首歌行不行?”
史高飞一摇头:“不行,你点的我都不会唱。”
女生听闻此言,芳心大乱,被他我行我素的傲人风采所倾倒:“哎呀,我可以专点你会唱的嘛!”
史高飞埋头吃桃,不回答了。吃着吃着他忽然抬了头,对着无心说道:“宝宝,天气太热了,你和佳琪回家吧,晚上我们一起出去吃大餐。”
无心“哦”了一声,乖乖的拎着大布兜和佳琪回家了。
夏季的天又长又热,无心和佳琪无所事事,又没有一直胡吃海塞的肚量,所以吹着空调犯了困,他们东一头西一头的睡在了一张大床上。正是睡得舒服之时,史高飞和大蜥蜴却是提前回来了。
佳琪睡沉了,无论如何不肯醒,并且伸胳膊伸腿的占据了大半张床,于是史高飞把半睡半醒的无心扛出了卧室,要和儿子亲热亲热。大蜥蜴热坏了,把身上的T恤一直向上卷到胸口,他肚皮贴地趴在了立式空调前方,想要截留冷空气。
无心闭着眼睛歪在沙发上,含含糊糊的问道:“爸,你回来得真早。”
史高飞当他是个小婴儿,挠挠他的肚皮,挠挠他的脚心,同时眉飞色舞高声答道:“宝宝!爸爸明天不去地下通道了!下午有个酒吧老板带我们去了他的店,要我们每天晚上到他店里去唱歌!”
无心缓缓的睁开了眼睛:“嗯?”
史高飞自顾自的继续说道:“他问我和蜥蜴以前是干什么的,还问我和蜥蜴是什么关系。嘿嘿嘿,我当然不会实话实说了,难道我要告诉他我和蜥蜴已经组成了银河系同盟军吗?”
无心渐渐的坐直了身体:“嗯?”
大蜥蜴也慢吞吞的瞟了史高飞一眼,但是涵养很好,并未作出反驳。
史高飞高声大气,连说带笑:“我呢,告诉酒吧老板,说我和大蜥蜴是好朋友,以前是在家里吃闲饭的,现在决定联手做一番事业,自食其力了!”
大蜥蜴已经自食其力了好几百年,如今听了史高飞的话,他微微的感觉有些委屈。但是因为已经看透了史高飞的本质,所以他通情达理的继续保持沉默。
无心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终于彻底清醒了。直愣愣的望着史高飞,他真怕对方是受了坏人的骗——反正他是从来没听史高飞正经的唱过歌,不知道凭着当今的市场行情,史高飞的歌声究竟能够价值几何。
史高飞迎着他的目光,抬手捧住了他的脸揉搓了一下,背对着大蜥蜴又道:“我儿子越长越像我了,我十七八岁的时候也是大眼睛。”
探头在无心的眼皮上亲了一下,他望着儿子的黑眼珠说道:“可惜啊,后来爸爸的脸越长越大,眼睛却是不变了。”
无心眯着眼睛望着史高飞,心里想象着他十七八岁的模样,想来想去,他末了只想象出了一个巴掌脸的大眼贼。
“爸。”他懒洋洋的开了口:“明晚我陪你去酒吧。”
史高飞把他揽到胸前左右的摇晃,晃了片刻之后忽然停了,推开无心说道:“我还得再上街一趟,给蜥蜴买双新鞋。蜥蜴的凉鞋太旧了,穿过之后脚好臭!”
大蜥蜴猝不及防的又成了靶子,当即羞愧的爬起了身:“不不不,我自己去买。”
史高飞已经走到了门口:“算了吧,你又没什么钱。宝宝跟我一起走,爸爸顺便给你买香芋派。我的遮阳伞和太阳眼镜呢?宝宝你的裤兜里怎么一动一动的?哦,是鸟。”
无心一手拿着遮阳伞,一手拿着太阳眼镜,裤兜里还探出了一只灰扑扑的鸟头。手忙脚乱的穿了鞋,他跟着史高飞出门了。而大蜥蜴独自坐在地板上,只感觉自己是落在了史高飞的手掌心里,于情于理都不能逃、也逃不脱了。
无心随着史高飞去了一趟商场,吃过香芋派和汉堡包之后,他独自回了市郊写字楼,告诉白大千道:“没有什么蜥蜴,和他一起卖唱的是他的朋友。他朋友的外号叫蜥蜴。”
屏风外面的史丹凤听了,立刻起了疑问:“小飞卖唱?”
无心立刻绕过屏风向她汇报:“还有一个酒吧老板,要请他和蜥蜴去店里唱呢!”
史丹凤敲着键盘嗤之以鼻:“别听他吹,他会唱个屁。”
无心没敢替史高飞说话,因为心里也是打鼓。翌日傍晚他又进了城,随着史高飞和大蜥蜴一起去了商业区的步行街。街上有一家“星野原咖啡西餐酒吧”,上下共有二层楼,正是史高飞和大蜥蜴的目的地。
无心始终只是尾随。史高飞和大蜥蜴进门之后去见酒吧老板了,他占了个小小的座位,点了一杯果汁慢慢的喝,一边喝一边留意店内环境。一杯果汁被他啜饮到了底,史高飞和大蜥蜴终于又露面了。从员工通道中走上了酒吧一角的低矮台子,史高飞和大蜥蜴分别坐上了高脚凳,另有一名年轻的小服务生弯腰为他们整理麦克风电线。大蜥蜴抱着吉他垂着头,衣裤全是灰扑扑的半旧货,唯独一双新鞋缤纷绚烂,姹紫嫣红之余嵌着荧光绿,并且还比他的脚丫子大了一号。此鞋凝聚了史高飞对他的关爱与友情,不穿是不行的,穿了又像个变态。无可奈何的缩到史高飞身后,他把两条腿扭成了麻花,极力的把脚往暗处藏。
史高飞对着麦克风吹了口气,大蜥蜴一甩手也拨动了吉他琴弦。酒吧大厅里的人声静了一瞬,同时史高飞开了口,正是大蜥蜴最钟爱的一曲《青城山下白素贞》。
无心静听了片刻,发现史高飞扶着麦克风浅吟低唱,竟还有着清澈的大男孩声音;要说唱功,谈不上多好,但是也绝不跑调,慢悠悠的把他和大蜥蜴全唱成了温柔迷离的背景。
一曲终了,有人鼓了掌。史高飞回头和大蜥蜴说了几句话,又遥遥的对着无心一笑。
如此唱一唱歇一歇,史高飞一晚上唱了五首歌。下了台子之后走进员工通道,他和大蜥蜴去办公室签了三个月的合同。
无心在史家住了一夜,翌日上午回到了写字楼。独自进了九楼的出租屋,他把猫崽子和大灰雀一起放在了茶几上。
白琉璃始终是不肯做猫,蹲在玻璃烟灰缸里,他东啄啄西啄啄,自得其乐的不理人。小猫饶有兴味的盯着他看,看着看着伸了爪子,想要碰他一下,哪知他猛然回头,一口正叨上了猫爪肉垫。小猫立刻缩了爪子,喵喵叫着对着他一呲尖牙。
无心在茶几前席地而坐,心里默数自己的亲人:白琉璃在烟灰缸里,姐在楼下公司里,爸在市区新房里。天下太平,万物安好。
自然而然的盘起了双腿,他隐约记起自己似乎也曾做过许多年的僧人。双手扳着膝盖闭了眼睛,他效仿小沙弥念佛经,前仰后合左摇右摆的晃了一圈。
晃过之后坐正身体,他无声的微笑了。虽然永生不死,但在人间,他也有他的轮回。
俯身把下巴抵上了茶几表面,他轻声说道:“白琉璃,我心里真清净,真快乐。”
话音落下,他被小猫一爪子挠了个满脸花。
三道红伤纵贯了无心的面孔,他算是暂时破了相。史丹凤急急忙忙的上楼给他疗伤,他也不抚今思昔的发感慨了,哭丧着脸坐在沙发上,他一边骂猫一边把脸埋到了史丹凤的胸前。史丹凤捏着个小棉球,虽然知道他是个奇异的品种,不怕猫挠,但还是想要给他擦擦伤口。可他像滩烂泥似的瘫在她的怀里,搀不起扶不起的,并且宣称自己疼得厉害,晚上要吃一盘对虾补一补身体。
史丹凤气得抬手打了他一巴掌:“吃对虾就说吃对虾,你少跟我装模作样!真是的,越来越烦人了。拱什么拱,一边呆着去!还拱?还拱?哎呀,还敢咬人……不许闹了,一会儿白大师该回来了……别闹……你别乱扯,我自己解……”
无心的兴致是忽然生出来的,而且一瞬间便野火一样把他烧成了身不由己。史丹凤要带着他回卧室去,可他急得抓心挠肝,竟是连一秒钟都等不得了。抓起沙发上的一顶大遮阳帽,他摸索着扣住了烟灰缸里的白琉璃,算是让他非礼勿视。
白琉璃蹲在乳白色的遮阳帽里,轻轻去啄帽子里垂下的线头。帽子外面正卷着惊涛骇浪,沙发吱吱嘎嘎,人也哼哼唧唧。通过透明的玻璃茶几往下瞧,他能看到无心的一只赤脚——那只脚踏在光滑的地板上,正在一蹬一蹬的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