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那端笑了笑:“什么事?”
他却又不忍破坏她的好心情,暗自叹息着,沉默稍许,才温柔的说道:“我爱你。”
她立时就笑了,低声回答:“我也是。”
他顿时有些晕乎,忙问道:“也是什么?”
她轻轻地笑出了声,字字清晰的说给他听:“我也爱你。”
两端皆是沉默,心情却是不同。
她又说:“许可,如果以后…你会失去一些很重要的东西,还会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他略显怔忡,直觉的答道:“只要不是失去你…”
她轻轻的说了句:“我和你想的一样。所以,有些事情你不必太在意。”
他不觉微笑,低声说着:“谢谢。”
她停顿了一会儿,又调皮的问他:“你刚才说,有些事要告诉我。可是你到现在只说了一件,还有呢?”
他想了想,一本正经的回答:“诺诺,宝贝儿,我给你想了个新名字,以后就叫你诺宝,只许我这么叫你。”
她哇哇大叫着抗议:“不行,太难听了…”
他忍不住笑道:“诺宝,我请你看电影吧,我们从没一起看过电影…”
“现在吗?”
“现在。”
姜允诺一边忍受着难听的新名字,一边胡乱翻寻着衣服。到处都是衣服,她不知该穿那件才好。她开始努力回想着他的喜好,却又发现他的喜好过于低级,实在不宜采纳。
试了好几套,都不太满意,就这么反反复复的折腾,她才发现约定的时间早已过了。
不愿让他久等,她只得胡乱扯出一件大学时的白色短袖紧身T恤穿上,又套了条仔裤。照了照镜子,居然觉得还不错。再稍稍化了点淡妆,又将长发随意的扎起,露出漂亮清雅的锁骨颈项,这才踩着球鞋,急匆匆地跑出门去。
碰巧路上还堵车,许久以来的第一次约会就迟到,着实非她所愿。
出租车终于在电影院附近停下。
她下了车,心里突然多了莫名的紧张,四处看着,目光所及之处,尽是一对对等待入场的恋人情侣,热闹非常,就是找不着他。
蓦然回首间,姜允诺抬眼看向门口的台阶处,却发现那人正嘴角含笑的瞅着她。
隔着人群,他远远的立在那儿,浅色长裤,白色休闲衬衣,手里拿着她在电话里指名要的可乐汉堡,怀里抱着一大盒的爆玉米花,看起来傻气又英俊。
他的表情温柔里又带着点戏弄的神色,目光里透着无可自拔的专注和企盼,似在刻意地等待着,直到她找寻到自己。
过于炙热的注视,旁若无人。
她竟有些羞涩了,略微低了头,避开他的目光,径自朝他走过去。
时值电影散场。
门里突然涌出一拨拨人来,顿时遮住了她的视线。
待她再抬头看时,他已不在原处。
到处都是人,却是看不见他。
她又弄丢了他。
她站在那里,一时失措。
明知他不会就此消失,明知自己的想法有多么的荒唐可笑,然而,隐隐的害怕却像暗流一样不断涌动。
匆忙挤过人群,她想立刻见到他。
胳膊突然被人轻轻扯住。
她转过身去,他就在眼前,额角渗着汗水,他说:“傻瓜,我在这儿呢。”
阳光有些明亮。
天空蓝得耀眼。
身旁人潮汹涌。
许可。
她低低的喊着他的名字,我差点就找不着你了…
怎么会呢?
他握住她的手。
我就在这里。
他说,我永远都会先找到你。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想看番外请拖动窗口滚动条。。。
这文也写得太久,久到我都忘了自己当时的初衷。
我这人太过懒散,如果没有大家的支持,这篇文对我来说肯定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非常感谢各位。
也谢谢大家不断的容忍我缓慢的更新速度,过于随性的写作态度,实在谈不上成熟的文笔,以及期间的无数次弃坑,到后来因为出书突然停更,接着vip…这期给间各位带来了许多的不便,我很过意不去,只能在这里深表歉意。
关于这个故事,写到四十多章时曾经设想过两种结局,其一,有血缘HAPPY ENDING ,其二,无血缘SAD ENDING(因为很喜欢描写两人之间失之交臂的伤感张力,这一点,俺承认俺有时不厚道),但是,也希望追文的各位能有个好心情,所以最终选择了第一种结局。
写完以后,心里却并不算很HAPPY,这两人各自都付出了太多,所以结局实在算不上完美。突然觉得,如果他们能有自己的婚姻和孩子,一家三四口,天伦之乐,偶尔吵架拌嘴,偶尔精神小出轨,出门溜个弯就回家,这才算是平淡而真实的生活吧。
之前为两人的身世铺垫了不少的迷雾,其实也是打算能为这两人制造一个契机。然而乱伦的感情,始终不会有完美的结局,纠缠缱绻,死去活来,到底都要舍弃某些重要的部分。现实生活中若是真有类似的事情,如果当事人的道德门槛也不算低的话,要么是纠结到死,要么是消极等待时间的治愈。
所以今后不会再写类似的题材,一方面很有鼓吹的负罪感(毕竟看这文的小朋友比较多),另一方面,写得很累很纠结。虽然相比现实而言,本文纠结的程度显然没有达到段数,终究只是一个童话而已。
关于爱情至上的观点,馄饨始终是不认同的,因此女主的某些观点也是我的想法。总觉得,凡事都有底线,若是过于放纵自己的欲望,只会水满则溢,物极必反。爱情源于生活,甚至会高于生活,但是脱离了生活,就只能是一种幻想。这世上,若是女人再理性一点,男人偏于感性一些,应该会很有爱(废话挺多,可无视。)
回头说这篇文,雷点众多,女主不讨喜,男主的刻画也不真实,情节上的漏洞不少,言语也矫情,每每重读时,都觉得遗憾,甚至忍受不了只好跳过不看,但是仍然丢不开,放不下,也会因为写文时过于入戏而心情不好,这种感觉真的很怪异,也许是因为第一篇文的缘故,更不愿让大家在坑底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