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这个时候,沈千秋突然反应过来白肆为什么半天都没有动静,以及……为什么他压在自己身上的体重会越来越沉。

贺子高拽着她向外拖行的时候,似乎也发现了这个问题。他本意是想以沈千秋的性命来要挟白肆,让他不要轻举妄动。可随后才发现,白肆早就失去了意识,只是双手还紧紧扣住沈千秋的两臂,让她动弹不得。

贺子高身上虽然受了些伤,现在看来伤口显然并不算致命,也或许是人在关键时刻涌出了无限的体能和力气来。他一手握着刀,另一手扯着沈千秋的衣领,将她一路拖拽。沈千秋的脖颈被他拽得火辣辣的一片疼,可过了半天只向上稍稍挪动了不到半尺。

身上的白肆真的压得很重,可沈千秋眼眶湿热,手指忍不住纠缠住白肆披在身上的衣衫。她此时全身都痛,后背旧伤未愈,头顶又新添撞伤,还有脖颈被贺子高拼命拉扯的伤,大概刀口多少也划破了她的肌肤,只觉得那一片地方热热的,还有点辣。可再痛也抵不过心里的那团暖。

她仰起头看着身上少年的脸。他已经昏了过去,眉心依旧紧紧皱着,似乎是不放心怀里人的安全。紧锁着她身体的双臂如同铁铸,力气甚至比贺子高的还大。

一滴泪顺着眼眶无声滑落,轻轻沾覆在他的颈侧,又深深烙进她的心里。

而身体斜上方的贺子高两眼几乎要冒出火来,好不容易劫到个关键性人质,可人质身上还死死趴着一个意识昏沉的家伙,这何止是添乱,简直是他的催命符!

大概是他们这边的动静实在有点大,再加上沈千秋所处的位置正对着不远处的后出口,许多人渐渐都朝他们这边涌了过来。

模糊的视线里,沈千秋看到好几个之前在李三川车上见到的年轻小伙子,甚至还看到了父亲的身影。父亲不知道怎么瘸了一条腿,可还朝着她所在的方向扑了过来——

“不要!”沈千秋只记得自己喊了这么一句。

可什么都晚了。

贺子高手上的刀在沈若海扑过来的第一时间便调转了方向,他的本意大概也不是想杀死沈若海,那只是一般人看到有人扑过来时本能的反应动作。可那把刀径直捅进了沈若海的心脏……

事后,动完取子弹的手术,躺在床上的李三川对沈千秋坦白道:“你父亲一直担心贺子高最后量刑不够,没办法以制造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所以早就有了这种想法。他早就说过,哪怕搭上他这条命,只要能换贺子高一个死刑,也值了。”

更重要的是,那个时候的贺子高,手里攥着的,是沈若海这辈子最宝贝的女儿的命。

贺子高曾经亲口问过沈若海,十一年的时间,追逐寻觅,反复思量,只为亲手把他送进监狱,却疏忽了对唯一女儿的关爱和照顾,值得吗?

沈若海用生命回答了这个问题。

The end 尾声

那一天的枪战,以十五死三十三伤,缴获大量毒品并顺利将贺子高送上法庭而告终。宣判的那天,沈千秋和白肆亲自去旁听。沈若海和章叔叔曾经的担心不无道理,从银行保险箱取出的东西只有贺子高心心念念的那部分关键资料,并没有什么直接证据能够证明贺子高就是当年盗走资料并自主研发制毒的关键人物。

但因为一系列贩毒、枪战、袭警和故意杀人,贺子高最终被判处枪决。执行死刑的日期就在一个月后,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不会更改。

一同出现在法庭的,还有唐虹。大概面对沈千秋很难摆出好脸色,她没有和白肆一起去,直到宣判结束,众人离开,她也没看过沈千秋一眼。走之前,她只和白肆说了句“多回家看看”,便起身离开了。

事后沈千秋从白肆口中得知,对于白齐的死,唐虹不仅怨恨贺子高,也怨恨沈若海和章叔叔。在她看来,白齐若不是为了保护资料和维护所谓的国家利益,就不会被贺子高陷害至死。而沈若海和章叔叔没能好好守护白齐的生命安全,一样可恨。这次她虽然默许和章叔叔合作,假作被俘让贺子高放松警惕,并最终亲眼看到贺子高得到应有的审判,可她心里对于沈若海和章叔叔的敌视并没有因此消解多少。

用白爷爷的话说,有些人的心结,是一辈子长在心口上的脓包,不死不破。

搞清楚唐虹反感自己的真正原因,沈千秋对她的态度反倒释然了。只是沈若海的死,让所有人心里都沉甸甸的喘不上气。而所有人中最难过的,无疑就是沈千秋了。

她没想到死了十一年的父亲,有朝一日会活生生出现在自己面前。而在她还没准备好接纳父亲重回自己生活的时候,在她还来不及感受这份欣喜和幸福的时候,沈若海却又一次死在了她眼前。

是谁说过,人世间最痛的,除了生离死别,还有得而复失。

而将这两种滋味同时经历的人,没有过于强大的神经,可能会当场崩溃。

或许是这半年来经历了太多,见证了太多,沈千秋反而以所有人不敢想象的速度挺了过来。虽然她还是会默默神伤,但到底没有因为父亲的死而垮下去。

白肆那天被枪战中的流弹击中背心,再加上之前的伤口,失血过多导致昏迷。他在医院取出子弹后又输了两天液,才在沈千秋的陪同下回了家。

在家里养了两天,他和沈千秋一同去医院探望了章叔叔。

章叔叔伤得很重,他被子弹打中了肺叶,若不是救治及时,后果不堪设想。阿南似乎也很生他的气,可因为章叔叔醒了之后每天都红着眼圈,阿南也不好说什么。

章叔叔和阿南走得很匆忙。临走前,他将两间火锅店的房契和品牌转让合同都签了字,直接转赠到沈千秋名下。从沈千秋在合同上签字的这一天起,平城和临安两家老川火锅店包括房子,都归沈千秋一人所有。

他们夫妻俩走得匆忙,甚至没有告知一句要去的地方。沈千秋知道,没有什么特殊的事,大概以后再也见不到这两个人了。

为了贺子高,沈若海蛰伏了十一年,章叔叔卧底了十一年。如今应该受到惩罚的人终于被绳之以法,沈若海和章叔叔用法律和大众能够认可的方式,给当年这段公案画上一个圆满的句点。他们都累了。沈若海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自己对于职业和正义的理解,而章叔叔用悄无声息地离开抹平了他们这伙人曾经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点痕迹。

签完合同那天,沈千秋坐在平城老川火锅店的大堂里,突然觉得这几个月的日子,快得如同一场梦。

白肆的伤口要养好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眼看开学在即,两个人又都对平城这座城市无所依恋,便先关了平城的门店,折返临安再做打算。

临行前,两个人一同回了趟位于老城区的沈宅。

附近许多住户陆续都拆迁了,留下的那几家,后来赶上政策变迁,都保存下来,反而成了老城区的一景。许多来平城旅游想要看看平城老房的年轻人,都喜欢到这边溜达一圈,顺便在院墙外拍张照片留念。

沈千秋和白肆拿钥匙开门的时候,不少年轻人都围了过来,叽叽喳喳问个不停。

两个人都没什么心情答复,便将院门一关,彻底隔绝了外界的吵闹喧嚣。

这时已经是八月中旬,正赶上平城的桑拿天。天色灰蒙蒙的,出门随便走两步,身上就黏糊糊地沾满汗水。两个人一路出了地铁步行走来,满身狼狈,走进这间院子的时候,周边的一切却又仿佛都静止了。

院子里的梨树高大茂密,叶子绿油油的,生长得很旺盛。大概是经常有人打扫的缘故,院子里的地上没什么尘土,门前的两丛白茉莉开得正盛,小朵小朵的洁白花朵,点缀在绿叶间,看起来特别干净。

石桌上摆着一只喷水壶,不远处的水池子跟十几年前一模一样,走过去拧一拧,便流出清澈的水来。

白肆站在门口笑着看她:“不进去看看吗?”

沈千秋拎着水壶接了些水,把院子里的花丛挨个浇了一遍,低着头回道:“不了。”

白肆听出她声音不对劲,也不戳穿,只是含笑着劝:“里面一直都是从前的样子,一点没变,真不进去?”

“不了。”沈千秋背对着他,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抠着水壶把手上的塑料皮,“这样就挺好。”

大概是怕白肆想歪了,她轻轻吸了口气,说:“我心里知道保持原样就行,不用进去看。这里哪里什么样,摆了什么东西,一直都在我心里记着。”

真走进去看了,她怕她就不想走了。

可人总是要往前走的,不能总停在回忆里不肯拔脚。

白肆走上前,从后头轻轻拥住她,像最近做过的许多次那样,把下巴放在她的肩膀上,清亮的嗓音浸着温柔:“没事的,千秋,这里是我们两个的家。什么时候想回来看看,我们就一起回来,好不好?”

过了很久,他才听到沈千秋嗓音哽咽,轻轻道了句:“好。”

这一个字他等了整整十一年,而他心里清楚地知道,只要是她,他心甘情愿等得再久些。

Special 01 漫长的一天

如果说每个人的人生都可以写成一部书,那么顶着瓢泼大雨为父亲送葬那日,就是沈千秋人生之书里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暮春,她从火葬场抱着骨灰盒离开的时候,太阳还没升起来,天边透出些阴郁的灰蓝色,如同幼年时父亲第一次教她用钢笔那天,幽蓝色的墨水滴在沾湿的纸上又快速泛开的痕迹。沈千秋清楚地记得,那天临出发前,开车送她去墓园的叔叔抬头看了眼天边的色彩,叹息着咕哝了句:“这破天气,临走前最后一程都不消停。好人都歹命啊!”

沈千秋那时正念初三,从小就没妈的孩子,向来早熟。听到这句话,她紧抿着嘴唇,没有讲话,只是抱着骨灰盒的两只小手紧紧攥着盒子边沿,直到骨节都泛了白。

那位叔叔说的没错,车开出去还没五百米,天上的云彩便乌沉沉压下来,不多时便下起了瓢泼大雨。这场雨来得急,同行的又只有沈千秋和那位章叔叔两个人。

等了约莫十来分钟,雨势仍不见小,那姓章的叔叔便拿眼睛瞄她。

沈千秋虽然垂着头,却将周遭动静尽收眼底。最终她看了一眼腕上的电子表,咬着后槽牙去推车门,一边说:“再晚就误时辰了,章叔叔,麻烦你……”

姓章的一听这话,眼睛一瞪,烟也不抽了,立刻道:“这是什么话?我是看这雨大,你一个小毛丫头,万一被雨浇,搞得病倒了可怎么好?”

说话间,两人一前一后下了车。车子停在山脚一棵大杨树下。大雨稀里哗啦地冲刷着青嫩的树叶,远远望去依稀飘起淡薄的白雾,转眼就将两人浇成落汤鸡。那章叔叔也是个痛快人,烟头一扔,把身上外套一扯,三两下把沈千秋的脑袋裹成个粽子。他拍拍她的后脑勺示意她跟在自己后面:“今天这是风吹雨,雨水是斜着刮的,你走我后面,多少我帮你挡一挡。”

他说得不错,一路往山上走,那雨真是斜斜从山顶往下泼,后背几乎不沾水,身前却从头到脚湿个彻底。平常只要十几分钟的山路,这一天却仿佛走了几个小时。两人进了墓园,章叔叔三步并作两步走到值班室门口,一只拳头擂得那扇门咚咚作响。门打开来,里面的高个汉子嘴里的烟卷儿险些掉下来,一双牛眼瞪得溜圆。

章叔叔一声不吭,从身后把沈千秋拎过来,一把推进去,而后自己才走进去,恨恨抹了把脸:“一整个冬天都没雨水!他妈的好容易送我老弟一程,这贼老天就哭爹喊娘号个不停!”

那大汉已经转身去拿挂在椅子背上的毛巾,一把扔在姓章的脸上:“旁边还有女娃娃在,你说话也讲究点!”一边说着,又猫腰拎起暖壶倒了满满一大杯子热水,“我还想着今天这破天气,你们不会来了。嘿!看来平日里我还真小瞧你了!关键时刻还蛮讲义气的!”

章叔叔拿过毛巾先自己擦了两把,想想不太妥当,便又转身给沈千秋递了过去,嘴上也不闲着:“呵!你可别小瞧了这丫头!今天这么大雨,要不是这丫头坚持上山,你以为我愿意挪窝?要我说,反正人都没了,哪天下葬有个啥讲究的?让活人少受点儿罪才是正经道理。”

那大汉瞪了他一眼,把那杯热腾腾的白水朝沈千秋递了过去。明明棱角分明的一张脸,却偏要做出温善和蔼的笑容来,多少显得有点扭曲:“丫头,喝点热水,暖一暖身子。”

一进屋,沈千秋就把套着袋子的骨灰盒端端正正放在桌上。她这会儿正拿着毛巾擦脸擦胳膊,见此便道了声谢,用毛巾垫着,把热水杯接了过去,坐在一旁的椅子上小口小口地喝着。

大汉见此,不禁走到跟前,对着姓章的小声道:“我看这丫头,将来肯定比她爸爸还有出息。”

姓章的一愣,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就见沈千秋一张小脸煞白,身上衣服尽湿,却坐得端端正正。她手上垫着毛巾,一边暖手一边小口喝水,丝毫不见任何同龄女孩会有的胆怯不安。再回想两人这一路上山的情景,不禁也点了点头,刚想说什么,又立刻把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一边嗔怪道:“你也不盼点好!老沈就留下这么个一根独苗苗!还是个丫头片子,你想让她去干啥?”

那大汉挠了挠头:“我也就这么一说……”

“说啥!”姓章的眼一瞪,如果有两撇胡子,恐怕此时也被他吹得飞起来,“啥都不许说!知不知道?”他压低嗓子嘱咐了句,说着又在嘴巴上做了个拉拉锁的手势。

大汉看起来个子高气势足,但真跟姓章的对话起来,却显得有几分憨态。虽然他神情上有些不乐意,但还是点了点头。

三人歇了十几分钟,高个大汉给姓章的找来一件自己的外套穿上,又拿了两件雨衣出来,和姓章的两人各自穿好,便准备出门。

沈千秋见他们似乎完全没有要带上自己的意思,便有点急道:“叔叔。”

那姓章的转身瞅了她一眼,大手摸了把她的头顶:“园子里都是黄土泥路,不好走,你就在这儿等着吧。”

沈千秋见他伸手就来拿骨灰盒,连忙双手压住,仰起脸说:“都已经走到这儿了,叔叔,你就让我跟着去吧。”

那大汉站在一边,见沈千秋一双眼睛清凌凌瞅着两个人,虽然没有哭,眼睛里却水光凛然,两片薄薄的嘴唇没有血色,却抿得如同一条线,看样子是决意要跟着去的。大汉挠了挠头,去墙旮旯取了把雨伞来:“这么着,咱们两个动手,让这丫头跟在后头。”

姓章的扭过脸瞪他,那大汉也挺起了胸膛坦然道:“你也说了,老沈就这一根独苗,不让她跟着,难道就咱老哥俩送他最后一程?”说着,他的语气又低了下去,“姓章的,不是我说你,平日里你浑不懔不讲究我也就不说你了。人这一辈子生生死死是大事,老沈这最后一程,没个有血缘的人跟着送行,真不是个正理!”

大汉和姓章的两个人说话都有些外地口音,两个人又似乎有意避着沈千秋,单独讲话的时候总是又快又囫囵,因此虽然离得并不远,沈千秋却听不太真切。但看高个大汉的神情是向着自己的,沈千秋便急道:“章叔叔,我保证不给你们添麻烦。我还有东西要带给爸爸呢,你们就让我跟着去吧!”

这一大一小两个人左一句右一句地央求,姓章的坚持了没多久便败下阵来,甩开手道:“行了行了!我本意也是为了这丫头好,今天天气不好,园子里阴气又重,我还不是怕丫头回去夜里魇着!”他披上雨衣几步走到门口,立在那儿回头拿眼睛乜斜着两人:“快点吧!”

听姓章的这么一说,那大汉一时也愣住了,明显因为他的那两句话又有些拿不定主意。倒是沈千秋反应快,抓上包裹得严严实实的骨灰盒,几步走到门口,跟在姓章的身后出了门。

三个人一路走得并不快。进墓园又是上坡的路,而且不比上山的路都修了石头台阶,这一段是实实在在的黄土泥道。两个大男人走在前面开路,大概是平日里走习惯了没觉得怎样,沈千秋穿着一身校服运动鞋,没几步就觉得鞋底子被黄土泥黏得迈不开脚。但她着实是个倔脾气,饶是如此也一声不吭,咬牙跟在后面一步不落。

走到事先为沈父选好的墓前,那大汉弯下腰,朝着沈千秋招了招手:“丫头,你过来这里。”

沈千秋走到近前,不用大汉多说,她便将伞朝着墓碑前的那块空地倾斜过去,全然不顾自己整个人淋在雨里。那大汉见此不禁微微一愣,与姓章的对视一眼,两个人微微摇头,一齐使力将两片石板拉开。

姓章的扭头瞅了眼墓碑上沈父的照片,咬着牙道:“丫头,放吧。”

淋了一路的雨,沈千秋毕竟年纪小,又是个女孩子,此时已经冻得小脸发青,一双手也微微哆嗦着,有些不听使唤。饶是如此,听了身边长辈的吩咐,她仍旧加快了手上的动作。她打开怀里的布包袱,却没拿骨灰盒,而是从里面掏出一把钢镚儿,十分郑重地洒进了墓地里。

姓章的一怔,站在他对面的大汉却点点头:“北方这边是有这个习俗的,我都忘记提前告诉你们了。难为她一个小姑娘还知道这些。”

姓章的闻言便问:“沈丫头,谁告诉你这些的?”

沈千秋一直没说话,把包里装的所有硬币都放了进去,这才说道:“我问了街上花圈店的老板,他告诉我的。”

“你这丫头,倒是蛮仔细,真个像你老子!”姓章的开口夸奖了句。说话间,也伸进自己裤子口袋摸了把,还真

让他摸了几个钢镚儿出来,也一起放了进去。一边放一边还说:“老沈,我今个儿没带几个镚子,不过你放心,我和城子不会忘了你的,以后逢年过节,纸钱酒水,都不会少了你的。”

沈千秋没有讲话,把父亲沈若海的骨灰盒稳稳放了进去,又从校服裤子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布袋,从里面拿了一张父母年轻时的合照,以及一对磨得有些褪色的对戒,一起放在了里面。

自始至终,她没有说一句话,只把想说的都在心里对父亲默默念了一遍。硬币来自她父亲给她买的小猪存钱罐,父母合照是父亲从前每天都要看上几遍的,那对婚戒也是父亲生前常常带在身边的。那天听花圈店老板说,死者生前最喜欢的东西,放进去一些就行了。她把父亲生前最珍爱的相片和戒指放进去,有母亲陪着,他应该不会感到太寂寞吧。

墓地的石板合上,三个人都站起身来,姓章的问:“丫头,没什么想跟你爹说的?”

沈千秋摇摇头,该说的她都在心里说过了。倘若父亲真的能够感知,那他应该知道自己此刻的所思所想。

大汉叹了口气,拍了拍沈千秋的肩膀,对姓章的道:“今天这天气太糟糕,她一个女娃娃淋了不少雨,你赶紧把她送回家吧。”

下山的时候,沈千秋最后望了一眼山上的方向,父亲的墓碑已经隐在松树林的后头,看不大真切。而这个时候,雨已经渐渐小了,天边泛出淡淡的彩虹光彩……

下山进城,雨水渐歇。章叔叔一路上都有些沉默,直到车子开得离沈家所在的那片平房不远了,他才开口问了句:“丫头,长大了想做什么?”

他说话又快又模糊,也不知是为什么,沈千秋却把这句话听得极清晰,沉默了一会儿,她回答道:“我想考警校,当刑警。”

姓章的才点着一根烟,听了这话手指蓦然一抖,积了将近一公分的烟灰险些落在大腿上。刚好迎面一个人骑着自行车拐出胡同口,唬得他手忙脚乱,也顾不得别的,双手一齐用力打转方向盘。那行人也吓得不轻,好在双方反应都快,最后自行车头险险擦着车前镜晃了过去。

车子就此停下来,沈千秋打开车门,一面道谢:“章叔叔,今天多谢你。”

姓章的打开车门,一条腿晃荡在车外,眯眼看着沈千秋从车尾巴绕到近前,伸手在她头顶恶狠狠地摸了一把。

那力气着实有些大,沈千秋抬起眼睛,有些莫名地看着他。

那姓章的其实长得很不好看,蜡黄脸,耷拉眉,细看还有点大小眼。被沈千秋这么一看,他似乎也有点不好意思,便又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要是将来遇到什么难处,你就打这个号码。”说话间,他从口袋里摸出支笔,又从车头放杂物的小格子里摸出一张半新不旧的卡片,写了些数字在上面。

沈千秋接过卡片,见那些数字写的歪七扭八,但好歹还能辨认清晰,便点点头,说了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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