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拉面店的女人们,丝毫不顾及男友、老公在身边,马上开始双眼冒粉红色的桃心。

乔深没有穿很华丽的礼服,就穿了一套Dunhill的西装。登喜路是个陷阱,这个牌子的衣服根本不衬人,只要你身材气质有一点点缺陷,它就会帮你无限放大,效果惨不忍睹。据说,只有具有完美的、高贵的、无懈可击的英伦书卷气质的人才可以把登喜路的气质发挥到极致。

据说啊,反正我看不出来

乔深也没有扎领带或者领花,而是敞开领口的三个扣子,圈了一个丝绸围巾。镁光灯一照,显得面容冷俊,却有些消瘦,正好符合高贵艳色,又微微带点病态的审美观。

媒体问的问题五花八门,乔深只是微微低着头,一两句很简单的回答就给地方回过去了。

拉面店……

“听说,乔深是医学院的高材生,后来因为爱好艺术而进入娱乐圈的。他爸是有名的心外专家,不过早死了……”

“什么为了艺术啊,还不是为了钱呗。娱乐圈的钱好挣,美女又多,这年头谁还拼死拼活的开刀收红包挣辛苦钱?”

……

乔深这个八卦我可不知道,我一直以为他是中戏科班出身的牛人呢!

我又免费了喝了人家3海碗拉面汤,白吃了三碟子咸菜,吃的脑满肠肥的。这才交钱走人,店主斜着眼睛瞪了我两眼,似乎对于我吃了这么多而不另外给钱异常不满。

仲宫本来就是个旅游城市,现在又是夏初,沿着滨海路的步行街外的沙滩上是一圈橡皮大坝,所有的灌木丛上都缠上了水晶灯,还弄了一个好听的名词:火树银花。

马路那边有冷饮摊子!

我刚才因为贪吃了人家三碟子咸菜,所以有些口喝,想弄瓶可乐喝,可没想到刚走几步,肚子这边有什么东西挡住我,让我迈不动脚,我低头一看,是一柄像拐棍一般的木杆长雨伞。

然后就听见‘杀!——’一声刺耳的刹车声,一个捧着一袋子麻辣鸭脖子的中年妇女倒在车前,脸冲着地,一动不动。

车祸——

杀人啦——

周围的围观群众立马炸锅了。

大家发挥了从鲁镇时代流传下来的看热闹和抓歹徒的优良传统,把开着吉普在步行街上横冲直闯的狂徒团团围住,并且纷纷拿出自己的手机拨打110和120报警和叫救护车。还有人拿着手机拍视频,马上放上网。因为这个吉普是小号车,所以极具话题性。

我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肚子上的雨伞,这玩意儿可是我的救命恩人,只是它的主人已经把它收回了。

那是一个背影。

隐没在人潮中,却很容易被辨认出来,就像在沙石中分离出璀璨的珍珠般容易。

我连忙说,“谢谢。”

“不客气。”

背影没有回头,只是清淡的回答了一声,继而行色匆匆。可是那声音却颤抖了我,那像隔着雾气缭绕的湖水,隐约飘来的歌声。

——Arthur ?

小哥斯拉勋暮生的哥哥?

勋家四少。

勋世奉?

他怎么会在这儿?

一身简便的装扮,像一个艺术学院的大学生。

Impossible?!

这就好像一只身长十米的虎鲨被发现在花鸟鱼虫市场的小水箱里面尽情游拽一样。

完全不符合这个世界的逻辑。

我对小暮这个哥哥的全部印象除了在安枫那里试镜见过一面,在Ritz府邸被他当成向小暮卖/春的失足妇女之外,就当他是一个转世神佛。

能为小哥斯拉勋暮生收拾残局的人,必须要有神一般的怜悯,喜马拉雅山一般高超的能力,还有在心头插刀子的忍耐力,缺一不可。

拥有这些品质的男人,完美的似乎不应该存活在这个世界上。

人类,怎么可能被上帝塑造成这个德性?

太玄幻了。

车祸现场越来越乱,我闻倒了血腥味。我可怕这味道,所以尽力向挤,等我挤倒人潮外面的时候,那股子血腥味道似乎还在如影随形。

我再次低头,发现我肚子上有一道血印。

就是勋四少刚才那个雨伞留下的。

不好,似乎……出事了……

我连忙追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擦汗,我不应该剧透,因为我的话有歧义……

这个文没有一个确定的结局,现在还是探索中,所以最后的结局就是边写边看,……我错了,所以把4少是男主的话忽略好了……

14

14、14 ...

背离人间的地方暗的难以想象。

可能是城市呆久了,眼睛都被接连不断的人造光源给污染了,所以在没有路灯,没有人工照明的地方,我就成了睁眼瞎。

现在就是。

这里是一片旧城破街道,伸手不见六指,房子都歪七扭八的,墙壁上被人用朱红色的喷漆写了许多大大的‘拆’字,上面还画了很多圈,活像古代秋后处决时候勾上的圆。

这里黑的刷下限了,除了30米外有一个像傻骆驼一般的半死不活的路灯,其余的啥的都没了。

我忽然觉得,我站在这里,已经是极大程度超过了我的勇气的上限数值。

好奇心杀死猫。

血腥味好浓~~~~

勋家四少左手拿着雨伞,支撑在地上,右手扣住我的喉咙,“说,谁派你来的?三叔?”

这次他的声音不像歌声了,像粗粝的沙,磨在人耳朵上又粗又疼。

“不……不是……”我艰难的回答,“我,我不看《盗墓笔迹》,我比较喜欢《鬼吹灯》……”

吱!——

扣住我喉咙的手指像镣铐一般用力紧缩,抽的我眼睛珠子向外突,差点爆出来。

然后,他的手指松了松。

我终于能喘一口气,呼吸之间,整个喉咙都是火辣辣的疼。

“你是谁?”

“艾丽丝。”

吱!!—— ——

他的手指又死死攥住我的脖子,我差点一口气没上来,就重到地府一日游了。

他松手,我喘着气一口气说,“四,四少,您手下留情。我,我是人生父母养的,血肉做的,我不是猫和老鼠里面的面团傻猫,伸展拉长团缩都能原地满血复活。您要真的手下一紧,我就过去了,再也活不过来了。我真叫艾丽丝,是E.T娱乐新签约的艺人。艾丽丝是我的名字,虽然这个名字挺傻X的,可没办法,爹妈就给取了这么个遭瘟名。刚才你救了我,没让我被车撞了,我本来想向您道谢的,可没想到你的雨伞上的血蹭到我衣服上了,我以为您老人家有什么需要小的效劳的,所以小的就跟来了……如果没什么事,小的就要回去了。明天5点起来,还要训练。”

他凝神看着我,我的眼睛适应一些了,竟然也看到了他。勋世奉的眼珠子颜色很淡,是琉璃灰色的,给人一种无机生命体的感觉,有一种冰冷精准,不似人类的诡异。

“你知道我?”

“我见过您两次。一次在安枫导演试镜的时候,另外一次在勋暮生的Ritz府邸。”

“你知道勋暮生和我的关系?”

“知道知道,您是七少的亲哥哥。”

他看了看我,忽然又问,“你知道英语?”

我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idea,于是连忙点头,“嗯。”

“你知道圆周率是什么?”

“3.141592654 ……”

还没等我说完,勋世奉手中一个黑洞洞的手枪冲着我的额头。

他冷酷的说,“你知道的太多了。”

然后……

砰!!………………

我被吓得一闭眼,心想,完了,完了,这次死定了,这次死了就得穿越过拿着人参当萝卜吃了……没想到我辛苦了这么久,不是被饿死的,而是被非法持枪得勋家哥哥打死的。

冤啊!

冤大发了……

一秒,两秒,三秒……

我还安然无事,全须全尾的活着。

我连忙睁开眼睛,低头,就看到我眼前勋四少倒在地上,像是失血休克了。

他手中还握着一把金黄色的沙漠勇士M1911手枪,他昏迷在这里,就像一个以宁静死寂的优雅姿势躺在黑木棺中的吸血鬼。

我双手合什,感谢诸天神佛,又救了我。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我连忙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可是我刚溜出巷口,脑中不知怎么了,就浮现出往日的一幕。

……

2年前。

牛津郡的Le Manoir Aux Quat’Saisons。

这是一家顶级的法国餐厅,仲夏夜之梦般的英式花园,外面满是郁郁葱葱的植物,围绕着怒放的薰衣草和石楠丛。

一瓶普通的红酒就要几千英镑。

我坐在餐桌前正在大快朵颐我盘子中的鹅肝和腌樱桃,顺便把勋小暮的薄荷芒果汤也端过来,优雅的喝了个底朝天。

我吃成这样,全因为身边那个手中摇晃着香槟的勋暮生的一句话:

——“随便吃啊,我哥说感谢你这段时间对我的照顾,把他的卡给我,今天他埋单。”

“你哥呢?”我难得从装在手工黄金小碗中的冰激淋上抬头,问他。

“走了。”

“走了?他不是下午4点刚到学校?”

“嗯,他只能和我待30分钟,晚上要回伦敦,那里有个酒会,然后半夜就坐洛克珊娜号(他哥买的空客,勋小暮这个不学无术的给起的名字)回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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