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廖安是一个男人,我觉得Ta的建议还算不错,至少可以执行。
不过廖安是一个女人……这个世界归根到底是男人的世界,许多人认为情\欲是属于男人的,女人不配拥有那玩意。有钱的男人三妻四妾的乱玩,社会不会苛责,可是如果有钱的女人三父四面首的乱玩,就比如廖安,……,一个纯爷们的姑娘,兴许能玩出个花活儿来!
我喝着可乐,假装木有听见她说的话,抬眼睛看着天花板上吊着的一个篮子。
“Alice,你在听我说话吗?”
我摇摇头。
“那你干嘛摇头?”
我又摇头。
廖安真的喝醉了。
我觉得,按照普遍的逻辑去推论,她应该算是失恋了,不过她与上海那个先生这一场诡异惊悚的恋爱,也的确不能按照平常的逻辑来推测出过程与结论。
而且,我自己也不是恋爱专家。
我的感情也是糟糕到一塌糊涂的地步,只要我还有一点点恋爱中的EQ,我都会帮廖安出谋划策,可是以我现在这个情商,她要是听了我的话,绝对会让她体验到永远木有最糟糕,只有更糟糕的地步。
廖安喝了三小罐子米酒,喝的两个嘴巴子都是红扑扑的。
我想要对她说话,她也听不到。
于是,我只能让服务员打包,埋单,然后让两个小伙子帮忙,把她架到我的车子上,我把她送回家。幸好,她的小区比较好,有安保人员再帮忙把她抬上电梯,我最后离开,帮她锁上门。
诶,再怎么活的像个男人,廖安终究是女人。
女人的感情太纤细,少了许多兽\性,所以,她养不了小白脸,她也这么玩不起。
第二天,廖安recover之后,她又恢复成江湖上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旺财姐姐一枚!
她今天裹了一身Vivien Westwood柠檬黄的裙子,为了配合这条裙子,她居然拿着自己的信用卡刷了一辆柠檬黄色的最便宜的保时捷双开门的小跑车。
Simon张瞠目结舌,小声嘀咕了一句,“败家娘们儿,嫁不出去了……”
他就被廖安轰出大门。
只剩下我在她办公室里面,我们正在讨论她的新剧《野狗》的剧情。
由于我的努力争取,廖安这部戏的女主应该会是我,不过,因为合约没有最后签订,当然,签订了合约,有财大气粗的投资人横插一脚,临阵换角的事情也不是不会发生。
不过,鉴于,我现在与廖安的私\情,这样的可能性很小就是了。
我想要争取女主角的机会之外,还想要参与她的电视剧幕后的制作,如果有这个机会的话,我想与她合作剧本。我不一定现在就可以成为编剧,不过想这方面努力,应该还是有一些希望的说。
我们聊了很久,都是通过电脑。我有失语症,而廖安喜欢这样。当她那个大脑中充满了奇思妙想的时候,她根本不想说话。《野狗》是一部很意思的故事,也许并不流行,也并不大众,但是它有自己的独特魅力。
廖安向她的大班椅上了靠了一下,点燃一支葡萄味道的香烟,她说,“我需要一个真正的贫民窟,让我体验一下,让我有实实在在摸到的地方,这样,我的灵感才会立体。”
她这么一说,我的脑子中忽然想起来一个地方,诡异的适合。
——燕城鬼市!
可是……
廖安新剧的投资人到了,她需要出去应酬。
我合上我的MacBook Air,装入手边一个大大的黑色Prada杀手包(碟中谍4中那个女杀手装钻石的皮包)中,这是小雨去香港帮我弄回来的,又结实又好用,当时我欣喜若狂,结果被小雨鄙视了。
两天前,我去他那里交钱拎包的时候,小雨就翘着兰花指把我按在他家沙发上。
他一边给我贴面膜一边嫌恶我,“诶,这个世道,把你这样的女人都当成男人用,把Simon那样的男人都当成了牲口用。像你这样的女人,是吸引不住男人,是没有前途的!”
我忽然觉得,其实,有些男人的感情也很纤细。
廖安的客人已经到了她工作室的客厅,我感觉到外面静悄悄的。廖安似乎并没有太热络,而她的客人也似乎异常安静。我推开门,想要离开,却在看到那个人的瞬间,停下了脚步。
——勋暮生……
我们正好面对面,而他根本没有正眼看我。
他的身后跟着一个异常清艳的少女,气质很独特,她像清晨的露水,或者是一片原野上飘渺的雾气,据说,这种的气质的女人容易激起男人的独占欲,想要抓住她,锁入深闺,再不见其他人。
廖安让了一下,“勋先生坐,我让人给你倒咖啡。”
“不用了。”勋暮生站着,用火柴点燃一支香烟,手指晃动一下,把火柴灭掉,掐在烟灰缸里面,“我们合作过那么多次,每次你都没有叫我失望。虽然我不再是ET的执行总裁,这次新戏的投资额也不高,就不用这么小心翼翼。我帮你介绍一个女演员,你看她,可以担任这部戏的女主角吗?”
他傲慢的用下巴指了一下他身后的女人。
廖安看了看,眼神忽然变得很刻薄,“需要试镜。我想要看看她在镜头前面的表现。”
“好。”
勋暮生并不专断,“什么时间,我带她去。”
廖安告诉他时间。
从始至终,那个少女,没有笑过。她像是一只异常珍稀的青瓷花瓶,摆放在紫禁城那些华美,而沉浸着历史的沧桑与痕迹的宫殿中。
不过,也许我说的不对。
当勋暮生看她的时候,她笑了,虽然笑容很清淡,却笑了,似乎清澈的水中,开放了一朵清艳的莲花。
勋暮生像是刚看到站在一旁的我,他很有风度的笑了一下,“Alice,你也在。找个时候我们一起吃饭吧,虽然分手,可我们还是朋友,不是吗?”
其实,我们都清楚。
如果当真分手,我们也许这辈子再也做不成朋友。
128
那个长的像晨雾,像紫禁城的青花瓷花瓶,像青莲的少女有一个相当传统的名字,——柏淑涵,英文名字是Beatrice,她是一个华裔。拥有这种名字的人一看就知道她既没有经历过这片土地上最深刻的内战,也没有经历过5000年最深刻的变革(改革开放),还保留了旧时代姑娘的贤良淑德,虽然,她本人根本不是这个样子。
“她可不合适我们的新戏《野狗》,这就好像一只美人灯非要插\在我们的黄土高坡上。”
廖安看完试镜录像,点燃了一支草莓味道的香烟,袅袅的吐着烟圈。
我把她的MacBook Pro扭过来,回放一遍。
嗯,我同意廖安。
的确不合适。
Beatrice的气质太飘渺,面孔长的太清艳。她好像拥有一个永远居无定所,无所皈依的灵魂,在天空中,在原野上,四处游荡,等待着别人将她捕获,藏于深闺。
廖安吐出一个蚊香一般的烟圈。
“Alice,你怎么看?那本来是属于你的角色。”
我很有自知之明,勋暮生的金钱对这部戏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和绝对的话语权,我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不可能与这些金钱抗衡,所以,我不可能与他推荐的女主角抗衡。
而且,我这次的目的根本不是第一女主。
我在电脑上打字,告诉廖安:我个人认为不合适,不过,她很美,异常独特,即使在娱乐圈,她的美丽和气质都是稀缺的,拥有如此美貌的女人根本不需要演技,而且,她对于一个电视剧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廖安,“那你呢?”
我,如果可能的话,我想成为你的编剧副手,并且成为副总制片人。
廖安,“你能说话吗?”
我,……
廖安,“不能说话,怎么跟大家沟通?你以为当演员苦,其实在剧组做制片人更苦。大事小情,只要你一睁眼,都能堆到你面前,你按下葫芦浮起瓢,根本就没有清净的时候。做演员,有导演哄着,助手供着,大家捧着,可是制片人不一样,那就是一碎催,什么人都找你,什么事都找你,现场那么乱,这么多事情需要考虑,投资人的金钱就卡在你手里,一睁眼,就开始烧钱,你撑的住吗?”
我,……
廖安拍了拍我的肩膀,“下一次,等你的那个小说《浮世》改编的时候,也许你的声音就恢复了,我让你做制片人。这次,你先跟着我写剧本,一个剧本与一个小说是李逵与李鬼的区别,看上去似乎一个人,其实,根本不是一码事。”
《野狗》是一部集合名投资人,名编剧,一线小生(男主是国内电视剧一线小生俞灏),顶级新人(Beatrice)的新剧。
华丽的主创人员,再加上Alice&勋暮生&Beatrice的微妙的关系,使这部戏在开拍之前就噱头十足,彻底燃烧了记者的八卦之火。对于勋暮生来说,这好像是一个选择题,非A则B,他身边的女人,在外人眼中,似乎都是他的女人。
廖安专门为新剧开了一个酒会。当勋暮生挽着Beatrice出场的时候,引爆了媒体的聚光灯。
廖安摇晃着红酒对我说,“她果然很美。她额间上吊着的那颗梨形钻石是勋家刚从苏富比拍回来的,据说是法国王室流传出来的珍藏。你看她,她的全身只戴着那么一串项链,让她别出心裁的吊在额间,让她那张根本没有涂抹半滴粉油的脸蛋美艳绝伦。那条裙子也很棒!白纱小礼服,镶着金色的蕾丝,裙子却是前短后长,裙摆长长,拖在地面上,又可以看到她纤细的小腿,还有完美精致的脚踝,……让我们这些化着浓妆,穿着奢侈品名牌的礼服,戴着金玉钻石翡翠的女人们立刻成为庸脂俗粉!”
聚光灯好像强有力的风暴。
廖安打了一个响指!
她赞叹道,“果然,如她这般的美貌,根本不需要演技,够噱头!”
嗯,好吧。
我承认,所有人都认为勋暮生甩了我之后,他对女人的品味更上层楼!
我正想要与廖安说话,就看见勋暮生走过来,他身边并没有那个清艳的少女,我甚至还能听见有人窃窃私语的声音。
他对着廖安说,“我可以借走Alice吗?”
廖安喝尽了红酒,耸了一下肩膀,“可以,不过只有5分钟的时间。我们需要回去继续修改剧本,毕竟,七少给了我们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要将那么美丽的姑娘塞进我们的新剧中。”
她踩着高跟鞋,飘走了。
这个圈子很小,许多人分手后还是朋友,在大家清醒的退还了甜蜜时候互赠的礼物,结了婚的则雇佣律师团和会计师团进行离婚大战之后,再见面可以笑容满面的拥抱,阳光灿烂的亲吻面颊,勾肩搭背,似乎是上辈子失落了这辈子又聚首的兄弟姐妹。
我不知道我与勋暮生算不算正要开启这种关系模式。
因为我们还没有开始退还彼此的礼物,我的部分行礼和衣服还留在他那个价值亿万的公寓里面,而我手中还留着他的黑卡,而他给我的钻石手链则在我现在家中,我们没有彼此清算私人物品。
勋暮生看着我,他那双眼睛黑的透不出任何情绪。
他,“那张黑卡和钻石手链你留着,跟了我这么久,你总不能什么都得不到。我从来没有苛待过女人,当然不会苛待你。”
我很安静,因为根本无话可说。
很久,我点头。
好。
勋暮生甚至是笑着,至少在别人看来他是这样。
我们的确像这个圈子里面的所有其他人,至少,在别人眼中,我们的确是这样。
我要走开,他忽然挡住我,用极低,几乎要低到尘埃中的声音问我,“那个晚上,在我离开去纽约的那个晚上,是他强迫你,对吗?”
我,……
即使我再无耻,我也不能说那场背叛是纯粹的强迫。
我摇头。
勋暮生,“你喝醉了?”
我摇头。
他,“还有什么理由?”
没有任何理由,就是我异常无耻。
又是沉默。
勋暮生却笑了,很淡。我们沉默了许久,听见高跟鞋的声音,廖安过来,“勋先生,聊完了吗?”
廖安对他异常冷淡。
她似乎一直以为,是勋暮生对我始乱终弃。
勋暮生看着她,仍然是笑,甚至是文质彬彬,很像欧洲古时代那些招蜂引蝶的公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