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几乎不上台面的话还算很少,多是“这部电影哪里最吸引你,你认为你的表演在哪里最吸引人,这部剧本最吸引你的地方在哪里,还有同你合作的男主角,他好怎么样?”
这样的问题也好回答。
不过,我看见乔深专门给我发了一条短信,——‘Alice,我刚得到的消息Vanity Fair杂志想要给你做专访,保证一开页的访谈文字,并且与人合拍的封面可以登在这一期北美版的封面上。与你合作的明星是超模Natalia Vodinava,维密天使莉莉科尔,还有正在伦敦拍片的安妮海瑟薇。’
我看着手机,手指都有些发抖?
《名利场》?!
当然,像奥巴马、列奥纳多迪卡普里奥、Lady Gaga这样的大牛可以单独出现在封面上,其他许多期的封面都是以当时最红,最具争议性,最具话题性、很有潜力的明星们凑在一起,组团照出一幅10世纪末浮华堕落的法国一般的照片,放在杂志上招摇。
乔深告诉我,将要同我一起出镜的女人都是大牛中的大牛,如果我可以在她们的身边晃动一下,就似乎证明着,至少在北美,我可以同她们拥有同等的机会,甚至是地位。
等我回国之后,我会拥有多广阔的平台,更多的话题,更爆炸性的炒作材料,还有,更强悍的知名度,更高的合约价格,更多的合作机会,大量的金钱……似乎,我的眼前也铺开了一条猩红色的红毯,前方就是一个光芒万丈的未来!
我恨不得马上就跑过去!
结果,乔深的另外一条短信过来,我看了一下,心中的激动马上成为被人用针扎破的皮球,瘪了下去。
乔深,‘Vanity Fair传过来专访的题目:她没有得到最佳女主角,但是,她得到了Arthur Hsun!’
Chapter 04
第25章
我好像睡着了,做了一个梦。
在迷迷糊糊中,我似乎看到了Trinity college门口那个举着朽木凳子腿的亨利八世。
那个门被我的手推开,少年时代的勋暮生就在Great Court面前,穿着黑袍,正在神采飞扬的bully同学。
我慢慢向他们走去。
那人也是我们的同学,很优秀的英国男孩,父母拥有一间小小的三明治店,在伦敦南部上公立学校,从小喜欢数学,以异常优异的成绩拿到一个财团的奖学金,踏进国王守护的这道古老的门。
这里,并不是来者不拒,虽然,在我的心中这里是知识的圣殿。
但是,谁又能不明白,知识同真理一样,是如此的傲慢,是这个世界最昂贵的奢侈品,它值得最雄厚资金匍匐在它的脚下,亲吻它的鞋子。
少年时代的勋暮生和现在长的一样,只是,那个时候的他眼角稍微有些吊着,尤其是他斜着眼睛看人的样子,特别的欠揍!
“你为什么踏进三一学院的大门?我为什么会踏进Great court,我们为什么会在这里?这些事情,你思考过吗?”
勋暮生看着那个男生,用手中的纸卷敲打着他的头颅,“听着,我虽然没有英国护照,但是我拥有瑞士的国籍,护照上写着哪个国家的名字不是一件值得炫耀的事情。
我和你曾经bully过的华人不一样。
Trinity college这里从来不是以’英国人’和’中国人’作为标准而划分等级的,我和你的根本区别不是我们的种族,而是我们的class不一样。
在这个学院里面,只有两种人,第一,拥有庞大的Legacy,第二,穷人。”
勋暮生看见我走过来,他一拉扯我,把我划分到他的区域里面,然后以我们两个为一个阵营,对立面则是那个英国少年。
他,“我们的本质区别就是,对于金钱,We have it ,and you have to earn it.”
最后,他还拍拍那个已经被他吓唬的傻掉的英国少年,“Uood ?”
对方急忙点头,好像磕头虫一样。
“Good!”
勋暮生满意极了!!
他推了一把已经像鹌鹑一样的同学,“你走吧!”
那个样子,很像电视剧中皇帝对太监或者弄臣说,我玩够了,要处理政务,你滚吧!
我抱着给他打印好的作业,一把拍在他的怀中,“下次作业自己写!”
“你写的比我写的好!”他随便翻开这份报告,扫了扫,其实他相当的聪明,只扫过一眼就能发现数据的误差,他用指甲按下了几道划痕,“这些数值我自己改动就好。阿苏,你对A-tech的财务的横向和纵向研究都很好,如果你以后到 A-tech做分析师,我哥一定会很满意。”
我,“那你会给我写一份推荐信吗?”
“不会。”他摇头拒绝,嗯,一如既往。
原来我还会问为什么,后来我就不问了,反正他有一大堆的理由。
诸如:Arthur不喜欢自己的公司有像土拨鼠一样的女人存在,这样会钝化他的大脑(我在心中吐槽:对于一个连续三天不眠不休给勋小暮这只狗熊赶作业的女生来说,即使脸蛋上贴满了SKII无纺布的面膜,也会像一只土拨鼠啊!!);我哥不喜欢一个狂打工去购买桃粉色包包的女人,这样会让他觉得这样的女人很肤浅(我在心中的吐槽:个人审美观不同,我还没有吐槽你哥整天穿的像一根黑色的瘦钢条,会行走的机器人!);我觉得美国那片奇怪的土地不适合你这样人生活,你到美国一定会被他们嘲笑你的口音的啊,呵呵,……
这些理由都不是最无聊,最无聊的就是——‘其实,你持有中国护照,这就意味着你失去了为康斯坦丁或者A-tech工作的机会,因为我哥不会进去中国市场,他痛恨自己的华人血统,也痛恨中国。’
我听到这个可笑的理由,拍了拍勋小暮的肩膀,“你哥早晚会赚人民币的,这跟他是否痛恨中国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Why?”
“Moalks.”我看了看表,应该去打工了,于是向外走,他跟在我身后,我来了一句,“早晚有一天,你也会在北京数钱数到不亦乐乎的。”
“我才不会去北京!那里又大又乱又脏又差,吃的也不好,我讨厌那个地方。”
“放心,我相信你数着人民币的那一刹那,不会再计较这些了。”我看了看他,“如果你不明白这些,那么,对于金钱,你就是曾经 had it,并且在未来要have to earn it 啦!!”
“放心!勋氏家族不会清盘,所以我永远不需要have to earn it啦!”
“嗯。”我点头,也像一只磕头虫,“我知道,勋氏家族千秋万代,一统江湖啊!其实你们勋家江山代有才人出,像你哥,……,所以只要有他在,你们姓勋都饿不死的。”
“那是你不了解他。”
“我又不需要了解他!这一生我应该不会和他有任何私人关系!!”走出大门,我在门口推了自己的脚踏车,“对了,今天晚上我男朋友要从北京过来,我去接他然后我们在一起吃饭,你晚饭自己解决。”
“不行!”勋暮生双手抱着资料,“我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女人!有异性没人性!为了男人连好朋友都抛弃。”
“咦!”我诧异,“该说这样话的人好像不是我吧!昨天是谁和什么 Cherry,Apple,还有Sunny和dy她们鬼混到半夜三更才回来?”
勋暮生怒视我。
“好吧,好吧,我投降!我带去你!我先去打工,你到St. Andrew’s 大街上那家 Honey Duke的小甜点店等我,哦对了,帮我看着点他们的冰激凌,千万不要让薄荷和巧克力碎屑的冰激凌在我吃到嘴巴里之前卖光光!”
“那么诡异的味道,只有你爱吃!”勋暮生很嫌恶的瞥了我一眼,不过,他微微点头,算是同意。他忽然打了个哆嗦,“你为什么笑的这么诡异?”
“我忽然想到了一个很美好的场景?”
“什么?是不是和我这样的人漫步在剑桥校园中的数学桥上,看着康河中的水草?”
“不是。”我摇头,“有一天,我睡醒,一睁眼,我面前是一个倾国美男,然后我的手中抱着一桶 Trinity旁边的小甜品店手工制作的薄荷冰激凌,然后我开始肆无忌惮的舔着手中的冰激凌。嗯,最好,再有一些限制级的动作,就更加完美啦!比如,我舔冰激凌,他可以舔我,嘿嘿。”
“……”
这次,连勋暮生都无语了。
下起了小雨。
天空都变得暗淡起来。
我眼前泛出了黑色的雾,原本明媚的图像,鲜丽的人影,还有勋暮生带着少年特有的青涩的脸蛋,连同Trinity昏黄色的古老的石墙都被这些原本稀薄却迅速暴力扩张的雾气吞没,湮灭在黑色的漩涡当中。
……
有人,从我手中抽走了什么。
我一睁眼,发现勋世奉站在我面前,他修长的手指从我手中拿走了iPad。
“几点了?”我揉了揉眼睛。
勋世奉,“你还可以再睡一会儿,他们还没有来。”
我看了看床头柜上的小钟表,其实,我只睡了15分钟,却似乎睡了很多年,像一条冬眠醒过来的蛇精,不过没有增加王祖贤的美貌,却多了蛇精的矫情。身体很累,纵欲过度稍微休息之后就更加累,直不起来腰,也伸不开双腿,我特别想就这样跟一根面条一样盘在床上,一动不动。
忽然想起来梦中一个愿望,——一睁开眼睛,就有倾国美男,然后我的手中再抱着一大桶薄荷味道的冰激凌。
现在勋世奉就在眼前,冰激凌却没有踪影。
他端着一杯黑咖啡,走过来,坐到大床上,侧过身体,靠在抱枕上,拿过他的黑莓平板电脑,继续看他的数据,我向他身边爬了爬,把脑袋枕在他的大腿上,歪了一下,侧脸闭上了眼睛。
我问他,“你,今天晚上有时间吗?”
“有。”
“晚上陪我去电影节,好吗?”
“好。”
他把咖啡杯子放在床头柜上,眼睛依然看着他的平板电脑,手指却伸了过来,在我的头发上,还有脖子后面轻轻摩挲着。
“Arthur,我像你养的猫吗?”
“不像。”他的声音很平淡,“我不会为那只猫支付猫粮的钱,我却可以给你康斯坦丁的股票。”
我,“……”
然后,我感觉自己后脖子的皮肤接触到了他的手指,……,上面的东西,冰冷冰冷的,还很硬,金属特有的坚硬。
我把他的手指拉到眼前。
这才发现他袖长白皙的手指上戴上了一枚素金的戒指,在左手无名指上。
象征着婚姻。
人类的传统,求婚戒指用巨钻,而结婚戒指却是朴素无华。
因为在婚姻生活中,不是每天都由激情,每天都很快乐,甚至不是每一天都有爱情。当所有的美好的幻象,令人心悸的激情,似乎可以永恒的爱情燃烧殆尽之后,生活应该是平淡安稳的,甚至是无趣的,这似乎才是人生。
传奇如勋世奉,褪去他身上无尽的金钱和极致的权势,也许,他也只是一个每天研究海量数据,做出决策的普通商人。所不同的是,他一念之差,可能牵动的是千亿美金,而不是蝇头小利。
这对戒指还是燕城五爷爷给的,勋氏的旧物,民国的老金子。
戒指上面镌刻的不是花纹而是《诗经》里面的一句话。
勋世奉戴着的这枚刻着,生死契阔;另外一枚,现在也躺在黑色的丝绒黑子里面,放在床头,那枚应该属于我,上面刻着,与子成说。
我,“为什么想起来戴戒指?”
“我已经结婚了。”
他的声音似乎挺不出情绪,也没有起伏,只是很平淡的阐述了一个事实。平淡到无趣的地步,可是,就在那一刻,心口陡然好像裂开了一道缝隙,有热热的东西流淌了出来,糊住心口。
其实,这么久,我有的时候总是暗自想过,见到这个男人的时间不对,地点不对,有的时候,甚至觉得连人物都不对。
如果,我们当时在万荷千峰园相遇,我只是苏家的孙女,而他只是勋家的少爷,我们之间的关系只是家族的联姻;又或者,我们在纽约相遇,我是Trinity的毕业生,他是康斯坦丁的大Boss,我的老板,我们之间会不会又是另外一个米兰达和比尔盖茨的办公室爱情传奇?
无论哪一种情况,也比现在这样,隔着前世今生,巨额财富,谜团加着谜团的情景要简单许多。
他从黑色丝绒盒子里面拿出另外一枚戒指,问我,“要我给你戴上吗?”
“好。”
他把这枚尚且还有他体温的老式婚戒戴在我左手无名指上,严丝合缝,似乎被调整过,完全就是我手指的size,半点不差。
我忽然问他,“你,会不会有一天,你后悔娶了我。”
他没有回答。
我,“这一生这么漫长,……”
“没有你想的那么长,其实人生很短。”他握着我的手指,“我刚开始创立A-Tech的时候,周围的人都比我大,几年后,他们与我同岁,现在,他们比我年轻太多。ALice,我大你许多岁,我对你,也许很多事情来不及后悔,这一生就已经结束了。”
我,“……”
“好,现在换我问你。ALice,你后悔嫁给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