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看来,他是特地在等她。
“要回酒店?还是想吃点东西?”
“酒店!”她不能给他机会。
“那我送你!”
皛皛:“……”
他是感情太迟钝,还是假装不知道,她都拒绝得这么明显了。
“林默,你知不知道我的本职工作是什么?”
“知道,特警武术教官。”他不以为意的答道。
曹震关于她的事,还真是对他知无不言啊。
“既然知道,那你就该明白我不需要人送。”
他皱眉,“这和你是不是能打好像没什么直接必然的联系!”
她叹气,“即便徒劳无功,你也要做吗?我目前没有换男友的打算。”
“徒劳无功是指白白付出劳动而没有成效,但是我还没做,你怎么就能断言我会徒劳无功?”
这耿直劲儿真是让皛皛大开眼界,不过见了两次面,他竟然会对她这么上心。
“有没有女人说过你很缠人?”
“你是第一个。”
皛皛:“……”
好吧,不理他总行了吧。
她转身,直接往大门方向走去。
预定的酒店离X市公安局不远,步行20分钟就能到达的距离,她披上问景飒借来的外套,沿着大门外的马路往东走。
她在前头走,他就在后头跟着,她不说话,他也沉默寡言。
午夜时分,路灯明亮,灯光洒在地上,到处是蟋蟀的叫声,X市是个森林繁多的城市,树木的香气弥漫在空气里,嗅起来格外清新,一草一木,不像在白天里那样清晰,夜幕里的它们有着模糊、空幻的色彩,偶尔送来了一阵风,夹杂着更为浓郁的草木清香,没有一点都市里的尘嚣,身在这样的环境里,感觉心灵被净化了。
如果不是后头有人跟着,她一定会觉得很轻松,她也没有刻意的加快脚步,一如平常,因为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她没必要为此焦躁,但是林默巨大的存在感还是让她有了一点点不耐。
她停下脚步,转身看向他,决定再一次清楚明了的告诉他,她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他不可能会有机会。
“你要跟到什么时候?”
“客房门口!”
她握拳,“你知不知道这样我很困……”
话未完,他突然冲了过来,将她压向一边的围墙,她一惊,以为他要用强的,立刻自卫出击,击出的拳头却被他牢牢扣住。
他面不改色的说道:“端木,我是警察,没兴趣强迫女人。”因为那是犯罪。
正说着,一辆载满木头的货车急驶而过,速度非常快,她刚才转身正好背对着它。
等车子过去了,他放开她,离她三步远,“这里晚上会有很多货车经过,所以……小心点!”
原来是这个!
她松了口气,因戒备而僵直的身体也放松了,“谢谢。”
“不客气!你可以继续刚才的话题了。”
虽然耿直是个不可多得的优点,但也不能作为放任的理由。
“我很困扰!”她直说道。
“我知道!”他脸皮上没有半点退缩的迹象,“但是我认为女人在择偶的时候最好不要吊死在一棵树上。”
“他很优秀!”她从不吝啬赞美康熙。
“嗯,的确!英俊、多金、很会演戏。”
这真是出乎她的预料之外了。
“曹震是三姑六婆吗,这么八卦,怎么什么都说。”竟然比景飒还话多。
他解释道:“他当时喝醉了!”
“哈?”
“他一喝醉,问他什么,他就会回答什么!”
曹震是出了名的酒后话篓子,所以他才会邀请他一起喝酒,事实上在得知她是S市公安局的犯罪顾问时,他就准备好了要和曹震‘畅谈’一下,只是没想因为案子的事情,他会亲自来X市,这倒省了他去S市找他的功夫。
虽然她已有男友的事实,让他也很是郁闷了一把,但只要没结婚,那就还有机会。
林家的男人在自己的名字还不会写的时候,就已经知道什么叫永不言败了,这是家训。
他没想过要强迫她,只是不想放弃。
现在把话挑明了更好。
皛皛没想到曹震会是这种酒品,不过,既然知道喝醉了会乱说话,就该禁酒。
所以,这是明知故犯,罪加一等。
“既然你知道康熙,那我就明说了,我很爱他,非常爱!”
“景飒也很爱他。”
她就知道他会用景飒作对比。
“我不是他的粉丝,在我眼里他不是大明星,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
“如果退去娱乐圈的光华,那我觉得我比他更优秀。”他琥珀色的眼眸在灯光下格外剔透,正视她时,她仿佛能看到里头涌动的波光是金色的,甚是华美,就像一朵盛开的罂粟,只一眼就能沉沦。
他清亮似鸣泉的声音,是深入骨髓的自信。
他也的确有资格这么自信,她看过他的履历。
林默,30岁,从警八年以来,打黑除恶、侦破命案,共参与破获刑事案件58宗,抓获犯罪嫌疑人64人,收戒吸毒人员10人,抓获在逃人员7人,查破治安案件65宗,抓获违法人员145人,调解纠纷60多宗,所经办的案件无一错误,追缴赃款赃物一大批,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价值约3000多万元。
20XX年被评为X市公安局先进个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一年后又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人民警察,一等功两次,二等功四次,拥有两枚蓝盾勋章。
按照他这个年纪,能有这样的履历,不出十年他就会成为公安局局长,甚至进入省公安厅。
如果康熙是影帝,那他算得上‘警帝’!
两人就差一个终生成就奖(金盾勋章)了。
“对了,我还是八极拳全国冠军,散打全国冠军……”
怪不得他可以那么轻易扣住她的拳头。
论这点,康熙输了!
“我觉得你还是考虑一下比较好!”
“晚安!”
皛皛转身,疾步走向酒店,这次她是绝对加速了。
这个男人不只是耿直,根本就是缺根筋。
第二天清早,皛皛顶着一夜没睡的黑眼圈,打开房门,入眼便是林默靠在对过墙上,仍是双手环胸的姿势。
“早!”
她无语凝噎。
他递了一个塑料袋过来,里头是包子和豆浆,“早饭!”
她关上房门,没有伸手接,“酒店有免费的早餐。”
“我想你没时间去酒店用早餐了。”
她愣了愣。
“我们找到了女孩的下落。”他递早餐的手依然没放下。
她没辙,只好接过,“她现在在哪?”
“应该在赶来的路上,你可以边走边吃。”他指了指塑料袋里的早餐。
她好笑的想,现在的男人追女人是不是都从吃开始的。
“我听说,他很会做饭!”
她又是一愣,笃定曹震不可能知道这一点。
“景飒说的,她和曹震一样,喝多了就是个话篓子。”
皛皛满脑门的黑线,真是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队友。
话说回来,办案期间警察不是不能喝酒的吗,这是违反纪律。
“你有什么指教吗?”她没好气的瞪他。
他面无表情的脸上,难得露出一抹笑容,“指教不敢当,因为这点我不如他,我不会做饭,但我觉得会做饭不能代表一切。”
“可我更喜欢会做饭的男人。”
他蹙眉道,“如果只是煮粥的话,我想我应该没什么问题。”
皛皛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深觉最好不要在这个问题上与他纠缠他太久,立刻转移话题道,“那个女孩现在是什么身份?”
“不清楚!”
“不清楚!?”他不是这次案子的负责人吗。
“反正人会来,我现在知道和不知道,有什么关系吗?”他的确没去细问,因为他满脑子都是她,她是从警以来第一个能让他从案子上分心的女人,正因为此,他更不想放弃。
“不务正业!”她批评道。
“追老婆是人生最大的事情,不是不务正业,是人性本能,只是恰巧和案子在时间上重叠了。”
皛皛加快脚步,因为这个男人根本说不通。
到了公安局,她一见到景飒,就冲了上去,景飒可能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见她来了,撒腿就跑。
这丫头,逮住她,一定把她的嘴缝上。
曹震从审讯室里探出脑袋,“林默,人已经来了,你要不要……”
话还没说完,审讯室里就冲出一个黑影,快如闪电,对着林默扑了上去,“阿默!”
林默像见到鬼一样的看着她,“一诺?”
她笑嘻嘻的招手道,“好久不见,我可想死你了!”
“你……你怎么……会……会在这里!”面对扑来的柔软身躯,林默并不是无动于衷,他拼命的推拒着,但对方像八爪鱼一样死抱着他不放手。
曹震的眼睛都瞪圆了,这是什么情况。
不只是他,在场的所有人都分外好奇看着这一幕,万年面无表情的林默竟然也会这么手足无措。
皛皛问道,“她是谁?”
“林一诺,就是遇难夫妻的女儿!”
“她认识林默?”
“我怎么知道?”他也是一头雾水。
皛皛瞟了他一眼,突然用手肘撞向他的腹部,力道拿捏到位,不会让他很难看,但绝对能疼得他冒冷汗。
“你干嘛打我!”他龇牙咧嘴的抽气道。
“因为你话太多了!”她没忘记林默是向谁套话的。
“哈?”有道是喝醉酒的人通常都不记得自己醉酒的时候说过什么话。
皛皛再不理他,蹙眉看向正继续手足无措的林默,他平静无波的脸焦躁的浮上了一抹红。
“一诺,你怎么在这里?”
林一诺抬起头,笑道:“不是你让警察带我来的吗?”
“什么?”这下林默也傻了。
她松开抱着他的手,指了指自己,“十三岁以前我的名字叫沈嫣然……”
沈嫣然正是那对遇难夫妻的独生女,但是……皛皛看着她,想起昨晚看过的照片,眼前的女子和照片上的女孩是完全不同的。
照片里的女孩像朵温室里的花朵,皮肤白皙,娇柔可爱,灿然的笑容里略带了一丝腼腆,而眼前的女子一头利落的短发,短的近乎板刷头,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笑容爽朗,甚至有点大大咧咧的,着装上,照片的女孩穿的是粉粉的公主裙,她却是白T配工装裤,脚上是一双男式登山靴,俨然是个假小子。
20年的时光,变化竟然会那么大,实在很难联想两人是同一个人,但仔细看五官,依稀有着小女孩的影子,只是胖嘟嘟的脸蛋,已成了清瘦的瓜子脸。
时光流逝,不只是年纪,连气质都变了。
她哈哈大笑猛拍着林默的肩膀,“你这么吃惊做什么,我本来就爸爸收养的女儿啊。”
林默的确知道,他的二叔在十七年前收养了一个女孩,但是他却不知道她就是沈嫣然。
眉目一蹙,他看向站在不远处一个五十开外年纪的男子,他就像一座大山似的站得笔挺,耳鬓已沾染白霜,但依然健壮高大,一点没有佝偻的迹象,他眉目俊朗,穿着和林一诺一样的白T工装裤。
“二叔!”
林栋天点点了头,咳嗽了一声,“一诺,站直了。”
听到这声,林一诺立刻站得笔直,“是,长官!”
林栋天走了过来,每一步都是坚实有力的,就像一个征战沙场十几年的老将。
“阿默,我把一诺带来了,你们有什么话,赶紧问,她今天值班!”
“爸,我好不容易见一次阿默。”林一诺嘟嘴道。
“闭嘴,身为消防队员,应该以工作为重!”
消防队员!?
皛皛和曹震都愣住了。
林默解释道,“我重新介绍一下,这是我二叔林栋天,X市消防局局长,这个……”他离开林一诺三步远,“林一诺,X市消防局第一位女性消防员,我的堂妹!”
“是没有血缘关系的堂妹!”她着急的补充道。
曹震突然啊了一声,然后说道,“我想起来了,林家祖上三代都是消防队队员。”
“嗯?”皛皛看向他。
“X市一共有七个消防队,林家的人几乎都在里头了,除了林默!”
林默蹙眉道,“什么叫除了我,做警察不好吗?”
“不是,我就是那么一说。”曹震笑道,“因为端木不知道嘛。”
皛皛还有点云里雾里的,林一诺就开口了,“我们老林家从曾爷爷那代开始就是消防之家,所有子女都干着和消防员有关的工作,但是阿默这个长子嫡孙,却偏要做警察,差点被赶出家门。”
X市因为森林繁多,又是以木业为特产,每年大小火灾无数,消防员的配比比起其他机构都要多上两倍,在X市人心里,消防员就是英雄,最伟大的职业,X市的姑娘甚至以嫁给消防员为荣。
而说到消防员,林家出产的消防员绝对是出类拔萃的,囊括了所有最杰出的代表,可谓满门消防员。
当然,除了林默。
据说,当初他因为要考警校,气的林家大家长用喷水枪冲了他一个晚上,冲得他东倒西歪,但就是不肯妥协。
警察难道就不英雄了吗,不也一样为人民服务吗。
虽然一样是为人民服务,但一个是随时都在救人,一个虽然也会救人,但大多时候都是等死人了才出场,对于林家而言,简直不能同日而语。
这也难怪,祖上三代都是消防员出身,这种思想已经根深蒂固了,没想最优秀的长子嫡孙会想当警察,这不是明摆着和家里人对着干嘛。
“不过没关系,阿默继续做他喜欢的警察就好了,将来我们结婚,生的孩子一定会是个优秀的消防员,没区别啦!”
这直白的话一说出口,林默立刻捂住她的嘴,然后下意识的看向皛皛。
皛皛玩味的扯了一下嘴角,看起来要摆脱他也不是很难。
“你干什么捂我嘴!”林一诺叫道。
“你闭嘴!”
“林家家训,不可以对老婆凶,你忘啦!”
林默这辈子最没法招架的女人就是林一诺,但现在不是研究这个问题的时候。
“二叔,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林栋天浓眉一揪,叹气道:“一诺的确是二十年前黑山火灾遇难夫妇的女儿,我不是要有意隐瞒,而是既然我收养了她,就是想把她当成亲闺女一样的疼爱,那些不愉快的事情,我不想让她还记着。”
所以在收养的时候,对于林家人他也没提,林家人自然不知道,只知道他因为妻子身体弱,没法生育,收养了一个孤儿,想老有所依。
这是人之常情,也是一件好事。
没想会和杀人案联系在一起。
既然联系上了,那就公事公办,林家人从不怕这些。
“阿默,人我是带来了,但是我告诉你,一诺不可能杀人,她没这脑子!”
“爸!”虽然是个假小子,但对着养父,她还是小女儿娇态毕露的,“你怎么这么说我!”
林默也觉得不可能。
因为林一诺就是个傻妞,从小就是……
Round 90 林一诺(二)
林一诺从小就是傻妞,林家人都是这么认为的,但她不是真傻,而是怯懦的不得不装傻。
10岁成为孤儿,众叛亲离,被父母捧在手掌心的小公主成了没人要的小可怜,甚至都没有人安慰过她,火灾后的那一个月,她被亲戚像皮球一样的踢来踢去,受尽冷眼,趁着她睡着的时候,他们将她送到了乡下的福利院,然后再没出现过。
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过惯了,突然沦落到和一群孤儿生活,她怎么都没法适应,哭、闹、砸东西,是她当时唯一能表现出来的情绪,但再没有母亲的温柔哄声,也没有父亲的亲昵放纵,有的只是暗黑一片的禁闭室。
她不记得自己被关了几次禁闭室,只记得每一次出来,恶梦依然存在,她只得收起千金小姐的任性,小公主的骄纵,逼自己融入这个所谓的大家庭,学会怎么讨好老师,学会怎么委曲求全,学会……怎么才能吃得饱。
在福利院里,年岁越大意味着越难让人领养,每次见到有人被领养了,她心里又涩又酸,涩的是她又失去了一个机会,酸的是她想起了亲生父母,然后是越来越繁重的家务活,因为她的年纪最大,对于福利院而言是个沉重的负担,她不得不荒废学业,成为福利院里的一个劳动力,洗衣服、洗厕所、做饭,打扫操场,照顾年纪小的孩子,只有这样她的日子才会好过些,不至于被贴上浪费粮食、吃白食的标签。
第一年她总是在熄灯后,躲进被窝里偷偷哭泣。
第二年她忙碌的像个陀螺,连哭泣都没了时间,换来的是满手的茧子和水泡。
第三年她终于学会了怎么去讨好院长,能让她在出去采买食物的时候带上自己,去看看这个冷漠的世界。
她以为这一生就这么过了,没有自由,没有温暖,没有亲情……她也默默接受了。
未曾想,林栋天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切,当他穿着那双陈旧的登山靴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以为自己要被卖了,因为他看起来一个巴掌就能打死她,她吓得瑟瑟发抖,但他那双琥珀色的眼睛温暖了她。
与他的眼睛一样温暖的大手抚上了她的头颅,“从今天开始你叫林一诺,一诺千金的一诺!”
他成了她的养父,当他牵着她的小手来到林家大宅时,一群虎头虎脑的萝卜头围着她乱转,有几个胆子大的还用手指使劲戳她。
她分不清他们是喜欢她,还是讨厌她,只能怯懦的往林栋天身后躲。
林栋天宣布道:“这是你们的大堂姐!”
大堂姐……
她被这个称呼吓到了,眼前是站成一排的小萝卜头们,他们看上去很不服气,都在拿眼睛瞪她,她想他们一定是不喜欢她。
她决定要乖一点,一定不能惹他们生气,因为她害怕再次被抛弃,所以她不得不装傻,任他们骗她,无论他们叫她做什么,她都会去做,竭尽全力的去讨好他们。
上山掏鸟蛋,差点从树上跌下来摔断腿,田里捉蟋蟀,被五堂弟推进了水泥坑里,帮小堂妹在池子里找根本不存在的手链,帮四堂砸破玻璃窗顶包,七堂弟因为蛀牙不能吃糖,偷来的糖都往她这里塞,每次被捉包,都是她挨骂。
但是没关系,至少他们出去玩的时候都会叫上她了,至少吃饭的时候,他们不会故意在她饭里撒辣椒粉了。
日子比福利院过得有趣多了。
直到有一天他们口中最尊敬的大堂哥回来了,她才发现原来他们不是讨厌她,只是因为她初来乍到,辈分却比他们高,他们不服气而已。
“你是傻的吗!怎么都不会反抗的!”那个黑黝黝的少年,闪着一双琥珀色的眸子,狠狠的戳着她的脑袋瓜,“你是大堂姐,他们不听话,你就用喷水枪冲他们!”
她不确定这是真话,还是假话,是用来考验她的,还是其他什么用意,只能低着头不说话。
“来,把脸洗了,像个大花猫似的。”
因为她刚被六岁的小堂弟用毛笔在脸上画了个王八。
“你真有十三岁了吗,怎么看上去比一朵的身板还小……”林一朵,三堂妹,今年9岁。
她任由他笨拙的用毛巾擦拭着自己的脸,看着那双晶莹剔透的琥珀色眼眸里闪着很暖很暖的笑意,听着他用处于变声期里不甚好听的声音碎碎念着,即便被弄疼了,她也觉得好开心。
之后,那群小萝卜都没再欺负过她,倒是他有事没事老拉着她往外跑,渐渐的,她发现小萝卜头们还挺粘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