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他笑了:“进入高中后,老师改作文的标准完全依据高考的标准。高考作文和明清时代的八股文有些类似,很善于扼杀创造性和幻想力,你要想拿高分,就去认真看看得高分的人如何八股的,不管有多好的想法,都别轻易跳出框子,你觉得你写得好,评卷的老师不会认可。”

我忙点头:“还有呢?”

“其实,你的语文应该比别人更好才对。语文归根结底是一门语言,靠的是积累。我听过你的辩论赛,你的阅览量非常大,记忆力又好,在积累方面,估计你们年级没有谁能超过你。”

这些夸赞的话出自天才之口,我被夸得不好意思起来:“可是,我成绩不好。”

“你现在要找的路只是如何把你积累的知识和高考试卷接口,这个我可帮不了你,每个人的思维方式、知识架构都不同,所以才有‘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的说法。”

我虽然压根不知道路在哪里,却有茅塞顿开的感觉:“谢谢,那英文呢?”

他低着头笑:“早知道有今日,当初站乒乓球台的时候,就该看看英文书,英文不是靠一点小聪明就能解决的科目。”

我有些羞赧:“是,我也知道自己基础太差,而我要追赶的人却是全市最优秀的学生,我每天在学习,人家也在每天努力学习;我每天进步,人家也在进步,所以我才更需要发现最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因为距离高考,已经过去半个学期了,我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浪费。”

陈劲看我如此认真,很是意外,盯了我一眼,低头想着。

已经快到高三的教学楼,他站在了六角亭旁:“我和你的情况不同,我很小的时候,我爸就在教我唱英文儿歌,我上小学的时候,英文词汇量已经一千多了,而你是初一才接触英文,又没好好学过,我一直认可的语言在于积累的学习方法完全不适用于你,你必须自己去发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不过,我想你首先应该把你的词汇量赶上来,就如同学习语文要先认字一样,这个和人聪明不聪明、笨不笨没一点关系,完全要靠苦功。”

“好的,多谢你。”

“不用,贵在坚持,希望一年后,你还能有今日的决心。”他停了停,很有深意地说,“高中部的这三栋教学楼里,每天都有很多人在下决心要好好学习,也每天都有人做不到。下决心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坚持却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我笑了笑:“我决定了的事情,就一定会坚持。”

放学回家的路上,我没有思考物理题,而是在反复思考陈劲的话。

回家后,我把初中的英文课本都找了出来,决定每天抄写十个单词到纸片上,来回放学的路上要花费将近一小时,正好充分利用。

然后,又作了一个重要的决定:每天早上早起半小时,背诵英文课文,但是和陈劲告诉小波的方法略有不同,我不打算追求什么虚无缥缈的语感,而是以流利的背诵为目的。

以后的关键不是在于一天花费了多少小时学英文,而是在于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我是否每天能早起半小时,背诵英文;是否能每天坚持记忆十个英文单词。

从今天开始,坚持到高考前,如果我的英文成绩还不好,那么我认命!

在分析完自己的弱势,优先规划了英文学习时间后,我又根据自己的情况,以及各科老师的状况,制定了各门学科的学习方法,充分利用学校里的时间。

比如,我觉得物理老师讲课很混乱,我就不听他讲,自己看书做作业,基本物理课下课的时候,我的物理作业已经全部完成,还有余力总结一下思路。化学也基本如此,虽然老师讲得不错,但是我不觉得我需要听她讲。数学老师虽然是学校出了名的邋遢鬼,经常上课时,不是两个裤子口袋翻在外面,就是扣子完全扣错,头发更是好像从来没梳理过,同学们都对他很绝望,觉得自己怎么遇到这么差的老师,可我觉得他讲课讲得非常好,是我迄今为止遇见的老师中,逻辑思维最严密、发散思维最敏捷的老师。他的课我则有选择地时听时不听。

三门理科,我从不记笔记,虽然化学老师要求了多次上课必须做笔记,我也尝试过几次,可发现笔的速度太慢,记笔记是在压抑思维,拖慢了我思考的速度,而且全神贯注地思考时,根本会忘记记录。

但是,我对待英文课的策略却完全不一样,我是从上课铃一敲响,就如吃了兴奋剂,两只耳朵竖着,两只眼睛冒光地盯着老师。因为基础差,很多东西听不懂,没关系,先死记下来,课后再研究,笔记一笔一画地记,连老师说的口水话,我都一字不漏地写下来,因为我的英文能力不足以去判断老师讲的哪些东西有用,哪些东西没用,那么笨人的方法就是不管三七二十一全部记下来。

我还时常研究林依然和杨军的笔记,学习他们各种记录的方法,分析哪点好,哪点不好,哪种更适合我的思维方式。博采众家之长后,我的英文笔记,简直可以拿去做展览。

在英文课上,我的头脑基本完全锁定老师,因为太过专注,下课铃敲响的时候,我经常有疲惫感,所以课间十分钟一定要到户外休息,这样才能让大脑为下一堂课高效率运转作准备。

语文则把林依然锁定为目标,她的每一篇作文我都会看,又买了一本高考作文范文大全,把它当小说看,闲着没事就翻一篇,琢磨一下作者的思路。

历史、政治什么的,我觉得就是靠死记硬背,所以从来不听课,经常偷偷地背每天新学的英文单词,或者巩固数学物理,如果这些都干完了,我就看闲书。

地理课是例外,周老太是老一代的大学生,教了一辈子地理,虽然古板严厉,知识却很渊博,旁征博引,我很喜欢听她的课,感觉是一种眼界的拓宽,可以了解我们生活的地球和宇宙,听课本身就是一种放松。

我尽量高效率地利用学校里的时间,充分利用上学、放学这些点滴时间。时间经过这样分配之后,除了每天早上要早起半小时背诵英文,其实每天都很闲。

我从不熬夜,也从不放弃玩乐的时间,因为我坚信好的学习是建立在好的休息基础之上,不能充分休息的人,也不能有效率地学习。

可落在外人眼里,我很不学无术的样子,自习课在读闲书,数学课上看《机器猫》,物理课上用钢笔画美少女战士。其实,这些都是我已经合理规划后的剩余时间。

杨军和我的情形有些相似,虽然因为各自的思维不同,强弱不同,兴趣偏好不同,各有侧重,但我们俩都是上课不爱听讲的人,这就意味着我们的“空闲”时间很多。

和杨军在一起后,我才知道原来我是那么调皮捣蛋的学生,我们俩每天课堂上都有无数小动作,每天都要互相整对方,每天都要绞尽脑汁让对方出丑。

某天,语文老师走进教室,沈远哲喊起立,同学给老师鞠躬后坐下,只听扑通一声,我就没人影了。原来是杨军趁着我们起立,把我的凳子抽走了,我就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某天,我正以数学老师的声音为伴奏,把《机器猫》夹在数学课本里看,一个人偷着乐,凳子只两只脚着地,惬意地一摇一摇,杨军猛地一脚踹到我的凳子上,我就又坐地上去了,机器猫飞了起来,在空中打了几个转,砸到我头上,全班哄笑。

正在板书的数学老师回头,扶一扶他的深度近视眼镜,茫然地看看教室,困惑地问:“罗琦琦呢?”大家又笑,只看一只手从桌子底下有气无力地探出,并传出很虚弱、咬牙切齿的声音:“这里。”

某日,下课铃刚敲响,杨军兴冲冲地往外冲,我跟在他身后欣赏着自己的杰作。在凳子上坐了整整一节课后,杨军的屁股已经全被粉笔灰染成了红色,背上飘着字条,上书几个大字:猴儿的屁股。同学们早已经习惯我们的恶作剧,都不提醒他。他因为体育好,还在班级最前面领做广播体操。结果就是,从(4)班到(6)班都在笑,他不停地回头,却不知道同学们在笑什么。不过,我也得意不了多久,说不定第二天,我背上就写着“路过我,就请打我一下”,经过我身边的同学都会“善良”地满足我的请求,在我背上来一下,我却纳闷,怎么今天大家打招呼的方式全变成拍我背了?

因为我们俩成绩好,老师们都很包容我们的恶作剧,何况我们也不是不长眼色的人,哪个老师能开玩笑,哪个老师不能开,我们分得很清楚。

在慢慢逝去的日子中,我逐渐融入了高中生活,有了新的好朋友——杨军、林依然。他们成绩优异、单纯热情、朝气蓬勃,是最平常、最正常的好学生,他们和我初中时的朋友截然不同。

我知道这个班级里,依然有林岚、李莘、倪卿,重复着女孩子间并不新鲜的故事,可不知道是因为我改变了,还是因为我和杨军的气场,吸引到的朋友不管成绩好坏,性格却都活泼好动、单纯开朗,或者说没心没肺、傻玩傻乐。

我们一群人整天在一起,看漫画书,吃零食,吹牛神聊,斗嘴打闹,互相折腾,互相取乐,

因为成绩好,老师喜欢我;因为性格大大咧咧,有一帮玩得来的哥们,我的高中生活简直晴空万里万里,烈阳高照,一丝阴霾都没有。

初中时代的人与事,好像距离我越来越遥远,包括那个沉默寡言、冷漠倔犟的罗琦琦。

我高中的同学从不承认我沉默内向,他们一提起我,就会摇着头,边笑,边夸张地说:“啊!罗琦琦,那家伙太能闹腾了,特别喜欢恶作剧,能把你整得一会哭、一会笑,老师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

也绝对不认为我冷漠倔犟,在他们眼中,罗琦琦活泼好动,调皮捣蛋,飞扬不羁,喜欢玩,也玩得起,和所有男生都是哥们。女生们如果喜欢哪个男生,都喜欢找她传个字条带个话。

我想人都是喜欢生活在光明下的,没有人喜欢背负着十字架跋涉,我也不例外。我慢慢地喜欢上现在的生活,享受来自老师同学父母亲戚的赞美和喜欢,每天大声笑,大声闹,认真努力地付出,同时享受付出带来的荣耀。

我开始慢慢地将小波和晓菲藏到了心底最深处。

也许,这才是人类的天性,不管多大的伤痛,我们都能愈合,不管多痛苦的失去,我们都能习惯。

可以叫它——坚强,也可以叫它——遗忘。

就要期末考试,杨军却委靡不振。

我开玩笑地问他:“你不打算打倒我了?”

他叹气又叹气,足足叹了一早上的气,最后传给我一张小字条,上面写着:“我想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我忍着笑,咳嗽了两声,他忧郁地看住我,小声问:“你觉得我长得帅吗?”

我很白痴地看着他,大哥,你说这个问题,我该怎么回答?

“有人说我长得还不错,尤其是我的眼睛,初中的时候,好几个女生都说过很好看。”

这倒是,杨军的眼睛的确很好看,睫毛又长又密,眼睛又黑又亮。我忍着笑意,在纸条上写:“你究竟喜欢上谁了?”

杨军不好意思着,磨叽了半晌都没有告诉我。老师家长们常常觉得我们太过于轻易言“爱”,却不知道,很多时候,我们就是连“喜欢”都非常难于出口。

我笑着说:“你千万不要告诉我是我哦!”

他被我一激,立即鄙夷地说:“你?我脑子又没进水!”

周围的同学听到他的说话声,都抬头看了我们一眼,杨军没有像以往一样,捣蛋得毫不在乎,反倒一下就压低了声音。

好一会后,等同学们都没有看我们时,杨军严肃地说:“你要答应替我保密,谁都不能告诉,我可连我铁哥们都没告诉。”

“我答应。”

他又传给我一张小字条:“第四排,第二个座位。”

左起第二个?还是右起第二个?亏他还是所谓的理科强人呢!逻辑一点不严密,但等我抬头张望时,我知道了现实世界常常不需要逻辑。

左起第二个坐着美丽的童云珠,右起第二个坐着胖胖的赵苗苗。

并不需要再询问,常识已经告诉我是谁了。童云珠正低着头写作业,除去容貌更出众一些,她看上去和这个班级里的其他女孩并无不同。

杨军又给我扔字条:“你觉得我该怎么追她?”

“你真要听我的建议?”

“真的。”

“忠言逆耳呢?”

“你以为我和你一样是猪头?”

“我的建议就是不要追,她和你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杨军很不屑:“那她是什么世界的人?冥王星的还是海王星的?我已经打听过了,她以前有一个绯闻男友,听说进监狱了,可和她有什么关系?她又没做坏事。”

“我就知道自己是白说。”

“我决定了要去追她。”

我挥挥手,像挥苍蝇:“好走,不送!”

童云珠不是数学难题,不是聪慧勤力就可以攻克的,我已经可以看到杨军的粉身碎骨,不过没有人可以阻止他,青春的狗血不洒一洒,荷尔蒙分泌的亢奋不会过去。

只庆幸爱情这场瘟疫来的时间还算好,如今才高一,他即使染病了,仍有足够的时间在高考前痊愈。

期末考试成绩

期末考试,我跃居全班第二,林依然第一,杨军第三。

我的语文成绩有所进步,可英语成绩仍旧惨不忍睹,期中考试至少还考了79分,这次却只考了71分,不进反退。

成绩公布时,已经放了寒假,校园里很空荡,我手中捏着英语试卷,迎着刺骨的寒风,不停地走路。

这一次的打击比期中考试更为惨烈,我甚至有看不到一点希望的感觉。

可以这么说,我在英语上花费的时间和精力是别的课的三倍,我的笔记是全班最认真的。上课时我的耳朵里只有老师的声音,专注到杨军在我耳旁说话,我完全听不到。我连周末都会坚持背诵半小时英文,每一篇英文课文我都倒背如流。我不相信我们班有比我更认真的学生!

我从没有一天懈怠过,可成绩竟然不进反退!

如果说天道酬勤,那么我的天道在哪里?难道老天就看不到我丝毫的努力吗?

我没指望一下能拿九十多分,可至少应该进步。

为什么会这样?整整半年的努力,就是这样的结果吗?努力之后,却没有收获应得的报酬,这让人绝望,让人质疑自己有必要那么努力吗?反正学和不学没什么差别。

我没有办法给自己答案,当我在寒风里走了两个多小时后,当我全身都几乎冻僵了之后,我决定忘记这件事情,忘记这种无力的挫折感,忘记这种似乎永远看不到希望的绝望感觉。

  第二章:那些鲜艳色彩

1、简单生活

我仍然要每天记忆十个单词,仍然要每天背诵半小时英文,下个学期仍然认真听讲,认真做作业,仍然连老师的口水话都背下来。

我和自己赌,书山有路勤为径!既然我不能找到原因,不能发现更好的学习方法,我就只能和自己赌古人的智慧。

我把英语卷子撕碎在风中,把自己半年来的挫折和沮丧压到内心最深处。

第二章 我导演年少的戏曲,他导演我们的爱情

简单生活

从高一的第一天开始,我的生活就变得很简单,我每天都重复着学校到家里,家里到学校的两点生活。

寒假中,我每天睡一个大懒觉,起来后,泡一杯清茶,读半小时到一小时的英文,然后再吃早饭、看书、看电视,反正不出门,活动空间不是客厅,就是卧室。

妹妹练电子琴的时候不喜欢关卧室门,以前我不在家待着,影响不了我,如今却很影响我,我也不和她吵,从另一个角度来解决这个问题。据说孙中山在年轻时代为了训练自己的集中力,专门找闹市读书,那么我就把这个当成一种训练好了,只要自己够专注,耳朵所听到的会自动被大脑屏蔽。日子长了,即使开着摇滚乐,都不会影响到我做几何证明题,注意力被训练得非常集中。

初中时,我几乎天天早出晚归,如今的生活和初中判若两人,我妈妈不但没觉得欣慰,反而有点担心,找我谈话,劝我多出去玩玩。我爸爸也说孩子就是应该多和同学朋友一起玩。

我觉得很逗,他们大概是唯一劝孩子多出去玩的父母。我告诉他们,不用管我,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妈妈和爸爸只能保持一个比较远的距离给予我适当的关心,不是不寂寞的,幸亏他们还有一个小女儿,有着一切正常孩子都有的毛病。学电子琴会偷懒;想看电视不想做作业;羡慕同学穿的漂亮衣服;嫌弃自己的鞋子不好看;要零花钱的时候会讨价还价;帮妈妈买酱油的时候,会把剩余的钱贪污掉;妈妈替她定了闹钟,她会自己偷偷摁掉;每天起床都要三请四催,不到最后一分钟绝对不起,搞得每天出门上学都和打仗一样……爸爸和妈妈在她身上体会着做父母的喜悦和挫折。

而我,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案例。

有一次,表姨妈到我家住,睡我的屋子,我去和妹妹暂住。

恰是冬天,正好停电,又停了暖气,家里又黑又冷,所有人都缩在被窝里。我却没有因为停电就给自己借口,让自己不早起三十分钟,所以依旧早起,点着蜡烛开始背诵英文。

表姨妈大概因为择床,很早就醒了,听到说话声,打开了客厅的门,看到我披着我爸的棉大衣,站在阳台上,呵着冷气,凑在蜡烛底下读英文。

当时的一幕,大概深深地震到了表姨妈,以至于多年之后,她仍念念不忘,总是说,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懂事、那么乖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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