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那平时在队里都做些什么?”

他抱着臂,似笑非笑:“想你。”

南初扑过去,勾住他的脖子给他压到床上,“这个答案给满分,赏一个吻。”说完,在他唇上亲一下,被林陆骁一把扣住后脑勺,狠狠反咬。

南初挣扎着去推他:“来,我带你去看阳台。”

林陆骁没理,反身将她压在床上,一路顺着她细白的颈子亲下去。

南初咬住他的下唇,“走啦!”

林陆骁无奈,被她从床上硬拉起来,拖到阳台。

“当当当——”

小姑娘得意洋洋地摊着手,“看,全是我亲手种的。”

满满当当一阳台,全是红红绿绿、姹紫嫣红的花,这些花都是她当初在美国学花艺时种的,费了半天儿劲从那边空运回来。

又费了半天儿劲着人搬上这阳台。

男人对花倒真不敏感,但小姑娘喜欢,养一屋子也都随她去,他抱臂靠着阳台的推拉门上,夕阳的余晖挂在他身上,勾勾唇角,“你还真喜欢花?”

南初点头:“喜欢啊!特别喜欢。”

林陆骁想到上回那富二代送她的一车玫瑰,舔舔唇角,倒有点不爽了。

南初没觉异样,拨弄花草的同时回头见他盯着自己,笑了下,“怎么了?”

他摇头,低头笑自己幼稚。

多久的醋了还在吃。

南初没理他,指了指自己面前的一束蓝色的五片花瓣,“你猜这花叫什么?”

他哪儿认得出来,除了玫瑰花和菊花,其余一律被他统称为花。

见他没多大兴趣,南初低声道:“算了,说了你也不知道。”

林陆骁把她拉过来,抱在怀里,“这些花很难养?”

南初窝在他怀里:“嗯,很难养,这些土壤都是我找人专门去弄的。”

他低头亲她,边亲边说:“那你好好养。”

“……”南初在他胸膛上狠掐了一记,“那你呢!”

他盯着她笑:“我得养你啊。”

末了,还补充一句:“你比那些花草难养多了。”

南初扑过去咬他,被林陆骁反手扣住,直接打横抱起,抱回房间里,用脚勾上门,把她抛上床,欺身过去。

小姑娘配合着哇哇大叫,“禽兽!”

林陆骁解开皮带,直接握住她纤莹的脚踝给人拖过来,拉倒自己身下,手伸进她裙摆底下:“嗯?叫什么?”

小姑娘恶趣味上头,演技飙升,惊慌失措表现地淋漓尽致。

林陆骁撑着身子,就哭笑不得地看她一个人演了全套,最后,实在忍不住,低头封住她的唇,“别闹。”

南初还在禽兽禽兽叫着。

渐渐,屋内气氛暧昧起来,声音婉转动听,低低浅吟,中间隔了三四天没做,那气氛跟被火苗点过似的,瞬间燃了一片。

(没完没了,嗯嗯啊啊,哦哦嗯嗯,省略八万字。)

……

晚上七点半。

林陆骁洗完澡从浴室出来,套好裤子,又随手从衣柜里抽了件t恤套上,拎过沙发上外套,看了眼床上的南初。

他走过去,坐在床沿坐下,手里拎着外套,床上的小姑娘睡得正香,头发乌黑散在床被上,嘴角微微上扬,连他看着都忍不住低头笑了。

梦见他了?

林陆骁俯低身凑过去,在她唇上啄了下,怕她醒来后要找自己,想想,又低下去,直接把人吻醒。

南初起床气劲儿上来,作势要打他,待看清人之后,生生把火气压下去了,想发火又因为是他忍着不敢发,小脸委屈地憋得通红。

林陆骁看在眼底,手在她脸上揉了揉,“我出去一下,很快回来,给你叫了外卖,饿了先吃点再睡,嗯?”

南初迷蒙地问:“你去哪儿?”

林陆骁轻描淡写揭过:“后天要归队了,去见下沈牧他们。”

南初:“哦,下次什么时候回来?”

林陆骁安抚地摸摸她的头:“不知道,我争取吧,你先睡,我出门了。”

他其实真不会哄人,以前年轻的时候,要去哪儿去哪儿,爱去哪儿去哪儿,跟林清远都从来不交代的人,更别提会跟女人交代。

可现如今,能愿意让他哄着的女人就这么一个。

南初一直都很敏感,一点儿风吹草动就能影响她的心情,特别是对她在乎的事儿,她能装出不在乎,她能装出不难过,可他不能装作看不见她的难过。

当初在鹿山,南初来找他时,他好几次差点忍不住,想跟她说,和好吧。

好几次都被他生生咬着牙忍下来了。

最后那一晚,他真是被她气疯了,可转而想到自己妄图用性栓住她,又觉得自己可悲,那下心里的愤怒跟爪牙似的在肆意破坏,鼓捣着他的心跳,似乎要冲破胸腔。

现在回想,其实自己也是一混蛋。

真他妈混蛋。

他忍不住低头,拿额头蹭了蹭南初的,哑声唤她,获了件宝贝儿似的:“南初……”

南初勾住他的脖子把他拉向自己,似乎什么都懂似的拍拍他的背,安抚他。

林陆骁吸了吸鼻子,在南初听来误以为这么一八尺男儿窝在自己怀里哭了,吓得忙去拨他脑袋,“你哭了。”

林陆骁捏捏她的脸,“三十一老爷们儿有什么东西好哭的。”

南初哼一声,“听说,一个男人至少为女人哭两次,才说明是真爱。”

林陆骁嗤笑:“神他妈言论。”

“真的,一著名导演说的。”

“哪个著名导演。”

南初眨眨眼:“耳导。”

什么鬼导演。

……

吃饭地方是林清远帮忙订的。

听说是南月如每回从国外回来都必须要去的一家法国餐馆,是一家私人订制。

八点十分分,南月如还没出现。

林陆骁坐在靠窗的位置,倒也耐心,慢悠悠地欣赏着窗外的霓虹街景。

八点三十分,南月如仍旧没出现。

窗外的店铺关了几盏,夜灯高悬在空中,散着黄色光晕,光晕下是飞舞的几只飞蝇,不知疲倦。

八点四十五分,服务生过来,冲林陆骁一躬身,“南女士说,今晚临时有事儿,下次再约您。”

林陆骁瞥他一眼,礼貌:“好,谢了。”

但林陆骁没走,他依旧目光幽深地盯着窗外看,似乎是真在欣赏窗外的街景。

直到时针指向九点。

林陆骁才站起来,走到门口,窗外已经落起了小雨,绵绵长长像天地间挂了一副透明的珠帘,忍不住伸手去拨。

林陆骁扣上冲锋衣的帽子,准备冲进如注的雨幕里。

脚刚踩下一级台阶。

面前停下一辆黑色的高档车,他把脚收回来,微眯目光,隔着夜色慢慢放长了视线,后座车窗缓缓降下,南月如面容精致,一点儿也瞧不出近五十的模样。

她笑得平静地问他:“要不要再坐会儿?”

原本已经打烊的餐馆重新为她开了灶,连老板都出来相迎了,笑着跟南月如打招呼,“来了?这小子在这儿等您一个多小时了。”

“是么?”南月如跟老板说:“这么好的餐厅自然要多等一会儿。”

老板尴尬笑笑,发现气氛有些不对劲儿,找了个借口开溜儿。

南月如看了眼林陆骁,毫无歉意地笑:“刚临时有点儿急事,等急了?”

他倒平静地勾勾嘴角,“急倒是不急,就是南初一个人在家,我不太放心。”

用林清远的话说,南月如就是只老狐狸,来时,他就警告过林陆骁,无论她怎么激你,都不能动气,南月如最喜欢看别人生气,你越气,她越稳。

今晚她就是让你多不下来台,你丫都得憋着,毕竟她是你老婆的妈。

林陆骁的性格,林清远知道,虽然在大事儿上一点儿不含糊,可有时候真被激怒了,脾气上来就是十头牛都拉不回来,这是从小被这帮叔父级别的人给宠出来的。

真怕以南月如那性格,两人撞上了,那就是一个火光劈闪电了。

老板把菜上齐。

餐厅里只剩下两个人,南月如冲他笑,拾起面前的刀叉,“先吃吧,顶级法国鹅肝,你应该没吃过。”

林陆骁笑笑,没动。

南月如:“怎么了?”说完,恍然大悟,“不会用刀叉?不怎么吃法国菜?要不要让老板给你上一双筷子?你这就跟南初不一样了,南初从小就喜欢吃西餐,你没发现她不会拿筷子吗?因为从小都是用刀叉。”

林陆骁低头一笑,去拾刀叉,倒也流畅,行云流水。

这是他不喜欢吃西餐,小时候母亲在的时候,会做些牛排,也像模像样地买了些西餐工具,林启喜欢吃,母亲也从来不顾及他喜不喜欢,只要林启说想吃,每天回家都是一顿牛排。

后来考上了军校之后,就再也没吃过了。

他是真不喜欢。

南月如一笑,“差点儿忘了,你妈喜欢西餐。”

林陆骁一顿,切了快小鹅肝放进嘴里,慢慢嚼着,“您认识我妈?”

南月如笑笑不答话了。

半晌,南月如忽然叫了声老板,“灯打亮点。”

原本昏暗的灯光,忽然变得敞亮起来,南月如盯着他直白道:“一个月领多少钱?”

林陆骁倒也不隐瞒,“目前七八千。”

南月如下巴点点面前的餐桌:“知道这桌菜多少钱。”

林陆骁没作答。

“抵你三个月的工资了。”她笑笑,“知道南初拍戏一集多少钱么?抵你半年的工资了。知道她的那些包多少钱么?抵你三年的工资了,来,你告诉我,你俩在一起,你拿什么给她幸福?就凭你七八千的工资?她不懂事,你三十岁也不懂事么?你拖着她,对她有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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