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散步散步,又散到了商场,一楼是化妆品专柜,宋瑾转过脸看了眼赵宵的神色:“上去去挑几样吧。”

赵母说,找男人就要找一个知冷暖的知所欲的,赵宵抬起头对宋瑾解释了下:“我的水用光了。”

“水?”宋瑾望着赵宵,“这东西也要买么?”

哎呀,这是一个土豹子,赵宵拉着宋瑾的手往一家专柜走去,“不是咱们喝的水。”

赵宵在一家专柜只挑了一瓶水,漂亮的专柜小姐明显对赵宵只买那么一样东西很不满意,开始从宋

瑾这边着手。

“夏季一定要做好美白补水工作,除了平时要做好防晒工作,晚上可以适当做一点美白修补的面膜,这样子皮肤才能保持白皙透亮水润。”

宋瑾摆着一副相当严肃的表情:“那就把你说的面膜拿出来瞧瞧吧。”

赵宵忍着心里的小开心,拉着宋瑾的手臂:“还是别看了吧。”

宋瑾低头瞧了眼赵宵,然后对专柜小姐说:“拿最贵的。”

从商场出来,赵宵主动挽起宋瑾的,因为顾一鸣的事连续好几天皱着的心头终于舒坦了那么一次。

坐着宋瑾的车回学校,车开到玉花路的时候,宋瑾突然转过头:“宵儿明天上午没有课吧?”

“是啊,怎么了?”

宋瑾二话不说,调转了车头,往酒店开去。

赵宵趴在宋瑾身上的时候,宋瑾搂着她的腰身开口:“买护肤品的不是说运动过后毛孔打开很适合做面膜么?”

赵宵眨眼:“是这样子吗?”

宋瑾建议说:“试试看吧。”

赵宵做面膜的时候,宋瑾伸出指头搓了搓赵宵涂上去的面膜膏,然后看了看包装盒上的说明:“十五分钟就可以洗掉了。”

赵宵因为覆着面膜,不方便说话,任由宋瑾一下子扯下她的浴袍,然后伸手进去握住里头的圆润,然后附过身在赵宵耳边轻声细语道:“宵儿,听说还有丰胸贴。”

听说,从何听说,赵宵鄙视瞪眼看着宋瑾,将头扭到一边,结果宋瑾笑眯眯地将她的头扳正:“别老撇着头,对脊椎不好。”

赵宵:“…”

——

大四了,学校陆陆续续组织实习,不少的好的单位来传媒学校招实习生签约人才,赵宵的四级证书也才这一年拿到,本来前阵子还跟宋瑾信誓旦旦要参加工作的人却窝在宿舍里玩了半天的植物大战僵尸,知道宋瑾打电话过来让她下去吃饭。

宋瑾的研究生也在今年出去实习,跟她一样,宋瑾的实习单位也还没有着落,原因跟她正相反,向宋瑾橄榄枝的公司太多所以很难决定,而她呢,只因为没有。

吃饭的时候,宋瑾跟赵宵说他已经选择了RI公司,RI是一家生产汽车的外企,口碑极好。

赵宵咽了口饭:“挺好的…”

宋瑾问赵宵:“投出去的简历还都没有回应吗?”

赵宵痛苦地点了下头:“可能都没看到吧…”

宋瑾哼了一声:“等会去公寓把你的简历给我看看。

赵宵伤心地唉声叹气了会,小声地问:“皇上,你说工作怎么就那么难找呢?”

宋瑾忍不住泼赵宵冷水:“如果朕是老板,也是看不上你的。”

不带这样子打击人的,赵宵吃了几口饭:“不吃了。”

宋瑾严厉地看着赵宵:“少使性子,有本事晚饭也不吃。”

赵宵默默拿起筷子继续扒着饭。

——

宋瑾的公寓已经装修完好,简单大方的风格,里头的摆设基本上是赵宵决定的,装修费用一共超支了十多万,因为宋瑾不顾她的意见买了一张快要十万的大床。

坐在书房里电脑面前,宋瑾看着电脑里面赵宵电子简历,忍不住失笑出声:“朕还以为会是空白一片,没想到还是有写的东西的。”

赵宵站在宋瑾的身后:“我还有一次社区义务活动没有写上去。”

宋瑾摆了摆脸色,最终还是笑了起来:“写上去做什么,是证明你有能力还是有专长了?”

赵宵想了下:“可以证明我有爱心啊。”

宋瑾清了清口气:“这个无须跟他人证明,跟朕证明就可以了。”

“皇上真讨厌。”赵宵双手放在宋瑾的肩膀,“你能不能帮我的简历改得漂亮些。”

宋瑾摊手:“无能为力。”

赵宵:“你吃饭的时候明明说要帮我的。”

宋瑾拉着鼠标将赵宵的简历往下来,突然冷下了脸:“因为朕也想不到你会简历写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写上你的身高就算了,虚报了两公分朕也可以当做没看见,但你连体重也写了上去做什么?是不是还要把三围写上啊,还有你看你自己上面的照片,P得连朕都不认识了。”

宋瑾一大段话说得赵宵实在很羞愧,杵在宋瑾的身后,红着脸:“我…”

赵宵写简历的时候本来是拿宋瑾的当做范本,但是因为专业学历不同,实在没有参考价值,然后就将室友的拿过来参考,写完的时候,室友建议说:“你的证件照不行,下巴太圆,电视台那些单位不会喜欢的。”

赵宵不会PS,顾一鸣倒是会,但是现在已经不能找顾一鸣了,所以赵宵在淘宝花了10块大洋让淘宝店主修的照片,原本一张包子脸便成了瓜子脸。

见宋瑾脸色不悦,赵宵小声开口:“我们宿舍的女生都修了照片,说比较漂亮些,投中的概率也会大一点。”

“漂亮?”宋瑾转过

头瞅了眼赵宵委屈的小脸,“脸似锥子,犹如鞋拔,有什么好看的。”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事情有些多,说不上忙,但是就是事情烦~所以这几天先隔日更新下~~~过阵子继续日更吧~~~

ps~等天意童鞋不要急,这文完结后就去写那篇~不过基本上不会写成长篇~还是短篇~会修改下~然后顺带修改皇恩这文~~

宋瑾番外二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会想到她会记着她,甚至会因为关于她的一件小事扰乱心绪;至于爱上一个人呢,即使拥有一个后宫的莺莺燕燕,也会觉得里面没有了颜色,弱水三千只想取她这一瓢。

——宋瑾

之前在大祈后宫,宋瑾对赵宵的确是不同的,但是这点不同其实对于一个帝王来说明不算什么,谁都会有自己的心头好,而赵宵就是他那个心头好,这是一种兴趣,一时的心动,或者这是一种变相占有欲。

谈不上爱,因为要比爱浅那么点,喜欢吗?感觉上又要复杂一点,因为也是男女之情的一种。

所以最先在大祈那几年,宋瑾自己也不搞清楚自己对赵宵的感情,当然当时他也不会想问自己这个问题,那时他是一个皇帝,江山大业,社稷为重,女人对他来说,只是皇帝在这个身份所一同带来的附属品,就像每年进送进宫里的贡品。

贡品有珍贵之分,因为不同人送上来,本身地位也不同,所以作为一个皇帝,对于后宫的女人只需要分门别类地安放好。

当然,女人毕竟是活物,真比起那些珍宝的摆设,还是会生动有趣些,所以其中珍贵些的便可以叫做活宝。

所以那时的赵宵,即使在宋瑾心里是不同的,顶多也只是他心里面的一个活宝,仅此而已。

——

宋瑾向赵将军许了赵宵太子妃的位子,不过赵将军还是相当委婉地拒绝了他,说:“小女尚年幼,老夫还想多留她几年。”

头一次替自己说亲,结果并不如意,这让宋瑾很受挫,心里头腹诽了老将年好几百遍,表面上依旧春风满面:“将军爱女心切,本王很能理解。”

一来二去,这桩婚事弄得不知道算不算成,之后先帝驾崩,宋瑾十九岁登基,当时外戚干政,后党伐争乱,登基亲政后,励精图治两年,除佞扶善后,第三年开始征选秀女,充实后宫。

这话说的平白些,就是当时宋瑾实在太忙了,忙得连大小老婆都没有时间讨,后来烦心事不那么多了,就有心思想着后宫的一些事了,所以大祈的宋瑾属于先立业后成家。

至于之后来到天朝,这事正巧相反,平心而论,应该是先成家后立业了。

当时大祈选秀是两年一次,宋瑾登基后一直不曾组织选秀,加上后位一直未立,所以那一年选秀办得格外隆重些,只要是良家童女,十三岁以上,二十岁以下,姿容秀美者,符合条件者皆可选送入宫,然后再从中择优。

选秀入宫前两个月,宋瑾特意让人通告了

赵老将军,意思很明白,也该让你的女儿进宫了。

赵宵正巧十三岁进宫,还未来葵水,登记在册,所以虽然已经成了了宋瑾的嫔妃却只有一个头衔。

宋瑾还记得入宫第一次见赵宵,她早已经忘记他,或者说她从未记得他,而且从她的表情可以看出对于入宫为妃并不是件多高兴的事。

认识到这个事实,比赵将军那次拒绝更让宋瑾挫败,稍微逗了下她,就像一只小白猫缩起尾巴,看着是一副乖巧讨人的模样。

然而只是在她面前,等他还未转身,立马张扬舞爪地跑远了。

所以宋瑾只要找到赵宵一点儿的不是,便立马用“骄纵无知”责备她,因为每次见面都会自然地说她几句,结果倒是说上了瘾。

有一次她终于委屈巴巴地问了句:“皇上,臣妾哪儿做的不好了?”

这话倒是问住了宋瑾,赵宵所有的行为对于他来说倒是没有好与不好,而他也不想她去改变,虽然嘴巴上要照常说教。

当时宋瑾以为这只是一种乐趣,却不知道爱便是从兴趣开始。

赵宵进宫后半年,顾幼容进宫,这是利州布商的女儿,利州知府托当时的礼部上了两道的折子,说顾家有一女,姿容倾城,才貌无双,因为感染了数月的风寒错过了选秀日子,特意上表荐之。

按照规定,顾家那女已经没有资格入宫,宋瑾因为礼部侍郎的两道折子准许了顾幼容进宫,他倒是想看看利州的小小的顾家怎么打通层层关系,或者说往上面塞了多少银子。

顾家的确塞了银子,不过晚进宫的原因不是因为真感染了数月的风寒,而是不想自己同一窝窝的女人一样进宫便是让皇帝挑选。

顾家这位女儿,自有一次昏睡醒来之后便性情大变,原本真是柔柔弱弱的性子,突然变得格外有主见。

比如曾经放话:“我自是要嫁这里最顶尖的男人。”

折子上说顾幼容姿容倾城,宋瑾好奇是个怎样的倾城法,待人过来掀开帘子一看,还不如西禾宫里的那位小白猫长得招人喜爱。

顾幼容长得不差,却不是宋瑾的菜。宋瑾私底下听过宫人们的讨论,比如这宫里的女人最美要数顾良娣,而且似乎都成为了公认的事实,这些话让宋瑾一度怀疑自己的眼光是不是出了问题。

如果当时大祈也有“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宋瑾大概就能解释自己为什么眼光出了问题,不是赵宵到底长得多美,而是因为在乎一个人了,眼神总是不自觉地望她身上飘。

不过的确有那么一段

时间,宋瑾的眼神是飘在顾幼容身上,因为他实在很想知道,这女人到底从哪里冒出来的。

她能自编曲子,她出口成诗,她论事的观点新颖,每当他稍微移开视线,顾幼容便能折腾出新花样吸引住他的视线。

这事实在太奇特了,宋瑾左思右想想不出缘由。

直到自己因为机缘来到了所谓了天朝。

还是太子的时候宋瑾便遇上一位高人说他将会遇上一次机缘改变大祈,而他的机缘便是顾幼容。

结果机缘也是会出错的,来到天朝,原本以为醒来看见的会是顾幼容,结果却是赵宵,当赵宵看见他的时候,原本已经很明亮的双眸因为里面升起了一层水显得更加湿濡透亮,抬眼望着他的神色像是走私的小猫找到了主人,热泪眼眶地拉上他的手:“皇上,我们这是在哪儿?”

这似乎还是赵宵第一次那么主动地拉他的手,宋瑾淡淡收回自己的手:“朕怎知?”

面对医院病房里几位吃惊的面容,宋瑾轻咳了两声,突然觉得以后的日子有点任重而道远,不过应该不会太无趣。

有时候因为扮演一个人久了,自然而然认为自己便是那个人,所以当他有了用那人的身体和思想爱上了一个女人,而不是以皇帝的身份,皇帝的思维的时候,宋瑾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自我矛盾。

而且这样的矛盾因为对方不懂他的心思而显得更加矛盾,所以每次看到以及咋咋呼呼的赵宵,他又开始审视自己的眼光了。

或许这就是一种命中注定的感觉,因为是那人,明明对她摆着一张脸,心里却是前所未有的柔软,明明穿着厚棉袄还会担心她是不是冷了,明明瞧见她已经吃了两碗的饭,还是想问一句:“到底有没有吃饱?”

对于这样子的自己,宋瑾最先是有点看不起的,甚至非常鄙夷,结果六年后,直接从鄙夷变成了甘之如饴。

谁让她是她呢,谁他爱上的人是她呢,没有根源可追究,就像上天早已经牵好的红线,两人会在人声鼎沸的大街上遇上,无需要问为什么是她,只需要遇上她的时候好好爱她便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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