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柔声道:“我一向很有贵族风度,你们可以自己换,但别想做什么手脚。乖乖听话,我的少爷小姐们,不然…我这里可有的是强壮的男人。”
少年打了个冷战,淡淡说了句:“我们知道该怎么做。”就扶着那女孩随大汉们下去了。
男子目送他们离开,心情非常好。他最喜欢拐卖这类贵族出身的“货物”,看着那些自命不凡的少年少女们屈服在他脚下,看着他们抛弃原有的骄傲,受人折辱,他心里就十分痛快。
“这样做不太好吧?”他身后忽然飘来一句阴深深的话,吓了他一大跳,回头一看,原来是马车上那位不知几时进来了,看到了刚才的情形。男子皱了皱眉,他不喜欢这个人,虽然对方是“那位”地使者,但这种脸色发青,整天低着头戴着个黑斗篷黑帽子不肯正脸见人地家伙,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他道:“有什么不好?我上个月才受到主人的嘉奖,你该不会是嫉妒了吧?”
那人微微撇开头:“我是说,主人只要求你收集相貌清秀、言行举止不粗俗地少年男女,这样的人在韶南随便就可以找到,可你偏偏要打贵族子弟的主意。虽然你找的都是没落贵族,但谁也不能保证,不会有人找上门来,何况现在居然连邻国的贵族都弄来了,你就不怕被官方的人发现吗?”
“怕什么?!”男子一脸不以为然,“我的人手脚干净,从不留下任何痕迹。象这样的少年少女,一起失踪了,别人只会以为他们是私奔,就算发现有不妥。也找不到我这里。主人眼光一向很高。起码也得是个贵族后代,才配得上主人。”
那人冷哼:“我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不过我提醒你。别太过分了,如果因为你的固执。耽误了主人的大事,我绝不会放过你!”
男子脸上闪过一丝恼怒,正要发火,却听到手下的敲门声,按捺下火气召了进来。便看到他拿出两件小首饰:“老板,这是那俩孩子身上的东西,好象值点钱,您看该怎么办?”
男子接过来一看,原来是一根镶金象牙坠的项链和一个旧地镀金戒指。前者地坠子正中用黄金绘出一个图案,看上去有点象横放的铁锹,不过要矮胖一些。他没放在心上,随手把东西丢回给手下:“赏你们了。”
不等那手下道谢,黑斗篷使者便开口问:“能给我看看吗?”接过项链坠子细看,他若有所思:“这次的货恐怕有点来历,你先别给他们喂药,等我问过主人地意思再说。”
男人有些意外:“怎么?有什么问题吗?”
“很可能跟我们认识的人是一个家族地。”使者再看了看坠子,“万一真把人灌了药送上去。才发现这件事。以后就没法再合作了。你先找别的货吧。”
男子暗骂一声,答应下来。等少年少女换过普通粗布衣服。他便命人烧了原来的华服,然后把他们锁进房间里,自己与使者一起离开了。
走在码头边,避开几个搬运工,猛地撞上一个肤色黝黑的少年,男子一把抓住他:“别跑!我好象没见过你,哪来的?!”少年害怕地缩了缩脖子:“刚来两天…拐脚约翰带我来地…”
拐脚约翰是码头上有名的雇工中介,男人去了疑心,伸手摸摸身上,确信没有物品丢失,才松开手:“滚吧!”
少年揉揉鼻子要跑,又被那使者叫住了,上下打量一番,道:“我看这个不错,虽然黑了点瘦了点,但五官清秀,皮肤有光泽有弹性。”
男子嗤笑:“你在说笑吧?他只是个苦力,这种男孩子码头上随便一抓就一大把,我可送不出手!”他伸出拐杖赶那少年:“滚吧,没你的事!”少年偷偷看那使者,又瞄了瞄他们身后跟着的人,尤其多看了男子属下正拿在手里晃的金项链几眼,才一溜烟跑了。
男子与黑斗篷使者之间关于少年少女出身地小争执一直持续着,后者又见到那黑肤少年搬运着货物从他们身边几次经过,更是不停地拿他当例子,直至晚饭后男子不耐烦地说:“是不是看上那孩子了?我叫人洗干净了送你房里怎么样?”那使者才恼羞成怒地甩袖离开。
到了半夜,男子却忽然敲响了他的门,一改原来的傲慢,惊惶地说:“名单不见了!怎么办?”
“什么?!”使者脸一沉,“你说的是那份记有愿意和我们合作的贵族和商人姓名的名单吗?!怎么会不见了?!”
“我一直收在暗格里,睡觉前还检查过的,刚才我听到有响声,起来没发现有人,忽然觉得有问题,去看了暗格,才发现里面是空的!”男人惴惴不安,“怎么办?会是谁偷的?”
“会不会是普通地小偷?”
“本地小偷不会来,外地地一进镇子就会被发现了,不可能是普通的小偷。”
使者略一沉吟:“那就是有目地的了,不管是哪个国家的人,要想带着东西离开…”
男子猛一惊醒,忙叫人去查今晚有没有船或马离开,半个小时后,手下报告说码头有辆船刚刚开走,十分可疑。男子与使者对视一眼,连忙带人追上去,因为听说对方人数众多,他们特地把大部分手下都叫上了。
房子这边纷纷扰扰的,关押那对少年少女的地方却一片寂静,只能隐隐听到女孩子的抽泣声。负责看守的两个大汉,一个打着哈欠,另一个百无聊赖地哼着小曲,忽然闻到一阵清香,还未嗅清楚,已双双昏睡过去。
一个身手利落的黑影走到他们身边,摸出腰间的钥匙,打开了房门。把屋里的少年少女吓了一跳。借着屋角昏暗的油灯光,才发现来的是一个皮肤黝黑地少年,也是十四五岁大小。亚麻色头发,黑色眼睛。朝他们挥了挥手:“达芙妮.罗亚,艾尔本…赫达?”
屋中地贵族少年淡淡地道:“我是,你是谁?”女孩子一改方才的颓废,激动地扑过来:“你是来救我们的吗?!”
少年皱眉格开少女:“小声点,别让人听到了。”但少女却还是激动不已。不停地说着“快带我走”,而她地同伴却犹豫地问了句:“你是安全署的?”
黑肤少年挑了挑眉:“怎么样?要跟我走吗?”
“当然。”贵族少年伸出手,“我是艾尔本,她是达芙妮,我们该怎么做?”
黑肤少年随意握了握他地手。便示意他们跟上:“小声点,大部分人都被我的同伴引到码头上了,看守也被我迷昏,趁现在快走。”
“你的同伴不会有危险吗?”艾尔本问。
少年深深看了他一眼:“没事,他们只是假装形迹可疑,实际上一点问题都没有。”
说话间已经走出了屋子,少女达芙妮经过那两个看守时,忽然狠狠踢了其中一人几脚,那人吃痛。迷迷糊糊地就要醒过来了。少年见状不好,忙一个手刀再打昏他。才狠狠盯着达芙妮:“不要乱来!”
少女委屈地扁扁嘴,艾尔本忙扯着她跟上少年的脚步。他现在别提有多后悔了,为什么会被这女孩的美貌迷惑住呢?居然没发现她地愚蠢,路上他曾有过逃跑的机会,就是被这女孩葬送掉的,等他一脱险,绝对不会再跟她有任何来往了!
三个少年人小心走过几重房屋,来到马棚附近。艾尔本犹豫了一下,问:“骑那些人的马会不会太危险了?”
少年笑笑,用手射了一个白色的东西出去,打中马棚附近地草堆,艾尔本还在想那有什么用,却听到空气中“嗖嗖”几道破空声,似乎有什么东西打在马身上,痛得几匹马都嘶叫起来,在马棚里横冲直撞,马连衣服都没来得及穿就跑出了屋子,正好看见所有马都跳出了马棚,四散逃走,忙招呼人拦住马。
而少年这时却做了个手势,示意艾尔本两人跟自己从另一边逃走,一直走到围墙下,都没遇到一个人。艾尔本不由得有些佩服,但看到那堵高墙,又有些发愁。
少年不知从哪里掏出一条绳钩,一抛就钩住了墙头,轻轻一跃,已经上去了,回头低声道:“小心爬上来,我会在这里接应。”艾尔本会意,便让达芙妮先上。
好不容易半拉半拽地上了墙头,女孩子却忽然胆怯了,不敢往下跳,少年让她拉着绳子向下溜,她只溜了不到两尺,就尖叫着死死拽紧了绳子,不敢再继续。艾尔本急得不行,回头看看远处的喧嚣,马已经全被拦住了,似乎已有人听到这边的声音,便催达芙妮:“快点儿,我们可是在逃命!你难道想被抓回去吗?!”
达芙妮不停地摇头,绳子一晃,她又尖叫了。
少年皱皱眉,一跃跳下墙头,拉住绳子,在达芙妮又一次尖叫声中,揽住她的腰一起跳下,达芙妮惊得忽然失声了。少年也不管,回头叫艾尔本,对方已从绳子上溜了下来,他忙收回绳钩,拉起达芙妮道:“快跑,我在镇外准备了马,跑到那里就行了。”
“我们不是坐船离开吗?这里有陆路可走?”艾尔本惊讶地问。少年却觉得好笑:“你以为这是哪里?这是法拉底斯!如果我们动作快一点,天亮时就能到达魔法之都啦,走吧。”
三人急急赶路,有好几回,达芙妮都要坚持不下去了,艾尔本几乎无法再维持他的绅士风度,结果黑肤少年二话不说就背起了少女,才顺利赶到镇外,果然看到有两匹马绑在路边的树上。
他示意两人共骑那匹骏马,自己骑那匹杂毛的,结果艾尔本与达芙妮却你望我我望你,迟迟不动,少年疑惑:“你们不会骑?我记得这是贵族必修课吧?”
艾尔本道:“谁不知道罗亚家的达芙妮是个骑术白痴,她骑马就没一次是平安无事的。”达芙妮生气了:“你这话说得真过分!难道你地骑术就很好?!”
少年脸色一沉:“我没空等你们吵架!”说罢把达芙妮丢上马,自己也骑了上去,艾尔本很配合地骑了那匹杂毛地,三人两骑出发往南急驰。
少女被异性抱在怀里,脸红红的,心潮澎湃,却听到耳后传来一句:“别胡思乱想,我跟你之间不可能有任何罗曼史发生。”她心上被浇了一大盆冷水,恼羞成怒,发脾气地扭动身躯,吵着要下马。少年却冷冷地道:“你给我老实点儿,否则我不介意让你在昏迷中赶路。”达芙妮打了个冷战,才老实了。艾尔本在一旁偷笑,觉得这个同龄少年虽然是安全署地人,却怎么看怎么顺眼,想要问他的名字,又担心他误会,打量间,偶然瞥见少年的脖子上用黑绳挂了一个戒指,在月光下闪着银光,便暗暗记下了这一点。
又一天清晨,当他们看到了晨光中的魔法之都时,已经筋疲力尽。少年带着那对累垮了的贵族少爷小姐,来到魔法之都外围的一间客店,向老板打了声招呼,便往店后走。
艾尔本糊涂了,正要出声叫住他,却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一转头,发现自家管家和达芙妮的父母居然就坐在客店大厅的一角,早已等候多时。
达芙妮扑过去大哭了一场,而他也忍住激动接受了管家关心的检查,再回头,已经看不到少年的身影了,只好问客店老板:“送我们回来的人呢?”
“他已经离开了。”老板笑眯眯地道,“客人很累了吧?是要先休息一会儿,还是先沐浴?还是先吃点东西?”
“我要先沐浴。”艾尔本淡淡地回答,心中有些惋惜,不知几时才能重见那位恩人?
他没有留意到,店后有一个十四五岁的秀丽少女走了出来,棕发绿眼,穿着平常的小碎花裙子,皮肤有些黑。她向老板点点头,便走出了店门。倒是艾尔本的管家疑惑地看了她几眼。
艾尔本发觉了:“怎么了?”
“没什么。”管家笑道,“我看错了。”
那少女穿过大街小巷,来到柳树街附近的一栋小楼前,掏出钥匙走进去,笑着对里面的人说:“妈妈,早上好,我回来了,爸爸今天怎么样?”
(时间一晃三年…我们明娜长成窕窈少女了,票票
第三卷 黑暗中的行者 九十四、亲人
屋中的安隆与朵拉一脸惊喜,忙上前抱住她:“明娜!你回来了?!”安隆还问:“任务完成了?一切还算顺利吧?”
“很顺利,还顺手解决了另一件额外的任务。”明娜凑近父亲耳边小声说,“爸爸,我遇到赫达家的一个儿子。”
“赫达?他家儿子到韶南来干什么?!”安隆有些愕然,“难道他们又玩什么花招了?我就知道,除了埃塔,他家就没好人了!”
“埃塔也不是什么好人。”朵拉不屑地丢下一句,回头高声呼叫保姆,“温妮,温妮!明娜回来了,多送一份早餐上来。”
厨房里传来温妮的应答声,然后胖保姆两眼湿湿地穿着围裙跑了出来:“噢,明娜小小姐,您可终于回来了!没事吧?没伤着吧?饿了吗?冷不冷?累不累?要不要先洗澡?看您都瘦成什么样了,还晒得这么黑…”
明娜忙制止她的嗦,在过去三年里她早就怕了温妮的这种“关心”:“没事,我很好,没伤着也没累着,我洗过澡才回来的。太阳晒得多,皮肤难免黑些,等有时间我在家休养几个月,就能白回来啦。我饿死了,温妮快给我来点儿好吃的吧。”
温妮还在抹泪,一听她的话,忙蹦回厨房去了。明娜好笑地望望父母,都是一脸无奈。在餐桌边坐下,明娜对父亲道:“赫达家的儿子应该没耍花招,他才十五六岁,比我大不了多少,好象是跟另一个没落贵族的女儿一起被奴隶贩子拐去的,刚好到了我那里,上面就让我顺便帮他们一把。免得他们受罪。现在他们都回到家人身边了。”
“那就好。”安隆松了口气,“虽然赫达家是我们仇人,但埃塔总算跟我做过几年至交好友,他的弟弟出了事,我也不忍心不管。”顿了顿,他有些好奇:“说起来你到底是去什么地方执行任务了?怎么跟奴隶贩子对上的?你在韶南查拐卖案?”
明娜伸出一根手指“嘘”了一声:“对不起,爸爸,我不能告诉你。”说罢还眨了眨左眼。
安隆哑口无言。他知道安全署有保密规定,不过女儿不告诉他这个“同事”。恐怕也有可能是在报复自己当年隐瞒家人为安全署工作的事,于是笑笑便不再提了。
温妮送了一大盘食物上来。除了面包、鸡蛋和牛奶。还有好几份小圆饭。催着明娜多吃点。多喝点牛奶。养胖一点。白一点。
明娜看看那盘东西。再瞄瞄自家父母。见他们都各自埋头吃着。没有出手帮忙地意思。便扬起大大地笑脸对温妮道:“谢谢温妮。不过我在路上老是吃面包当干粮。早就吃腻啦。塞不下这么多。要不…你今天晚上给我做大餐吧?”
温妮眼中一亮:“说得对!我这就去市场。你想吃鸡腿还是小牛排?”
好不容易打发走温妮。明娜回头瞪了偷笑地父母一眼。苦恼地看着面前那一大盘子。
朵拉轻咳一声:“行啦。温妮也是心疼你。你也地确是太瘦了。多吃点吧。”
明娜撇撇嘴:“我这又不是因为虚弱才瘦地。身体好着呢。索伦老师给了我很多对身体有好处地魔药。我现在甚至比爸爸还要强壮!”说起索伦。她想起了件事来:“对了。这次出门。我弄到不少珍贵地材料。等会儿我就给索伦老师送去。”
“不行!”朵拉脸色一沉,“你去了他那里,肯定又是一整天!你出门半个月,难道不累吗?今天就留在家里休息。明天去见你外公。他过几天就要回马特了,老是想着要再见你几面。你去陪陪他。至于索伦教授那里,有空时再去就行了。”
明娜眨眨眼,扭头去看爸爸,安隆却目不斜视地剥着鸡蛋壳,专注得好象他手里拿的不是个鸡蛋而是件艺术品,她只好也沉默了。
以前她在魔法之都读书时,朵拉就作为家长认识了索伦,一直觉得对方脾气不太好,而三年前送安隆前来求医,因为索伦不容许未经过培训的朵拉亲自照顾丈夫,说话也很刻薄,两人之间便产生了矛盾。虽然朵拉没拦着女儿继续向索伦学习,但从来没有好脸色。
所以,只要朵拉提起关于索伦地话题,只要不是当着索伦本人的面,最好是不要反驳,否则就要有承受暴风雨的心理准备。这三年里与妻子朝夕相处的安隆对这点最清楚不过了。
明娜安静地吃着早饭,过了好一会儿,才装作不经意地问:“爸爸拿刀叉时,手很稳嘛,是不是已经完全痊愈了?”
说起这事,安隆就止不住心头的喜悦:“是啊,已经完全恢复了,昨天哈皮那小子还找我比剑呢,几乎被我打哭了。”一旁地朵拉也露出了笑意。
明娜张大了嘴:“哈皮找您比剑?!”
仅仅跟三流剑师学过点皮毛的哈皮,平时最爱找人比剑,但这回居然敢向曾受过大陆第一高手萧天剑亲自指导的安隆挑战,胆子还真不小,不过明娜却忍不住为这位认识多年的老朋友掬一把同情的泪水,看爸爸一脸满足的样子,哈皮一定被打得很惨吧?
“今天会很忙,等明天再送几瓶伤药过去好了。”她有点没良心地想着。
吃完早饭,明娜陪父母聊了一会儿天,就想去索伦那里,又被朵拉拦住了,她只好说:“我这次出门,喝了不少改变外貌的魔药呢,不知道对身体会不会有害处?我想找老师看一看,顺便再请他多给我几瓶补药,让我和爸爸都调养调养。”
朵拉想了想,便松了口,只是还有些埋怨:“那种魔药本来就不应该喝!以后不要再喝了。”明娜吐吐小舌,收拾收拾东西就出了门。
来到索伦的住处,他已经上课去了。明娜四周逛逛,便很自然地拿起魔药材料处理起来,看到炉上架着的两锅魔药,判断出种类后,又帮着调节火候。
索伦下课回到房间,看到这个场面,原本的怒气冲冲略减了一些,但还是习惯性地大骂:“爱来就来,想走就走。你这样也敢说自己是我地学生?!魔药是能用这种轻率地态度来学习的吗?!如果你不是真心想学地,就给我滚出去!”
明娜低头乖乖听训,等他骂完一段,想要喝茶喘口气再骂时,忙把自己准备好的材料送上去:“这是我在路上找到的材料。里面有金色狐尾草种子和黑骨蛇的蛇尾骨,您不是想要这两样很久了吗?”
索伦蓦然动容,抢过包裹细看,确定了那地确是他想要的东西以后,长长地“嗯”了一声,便马上把东西用水晶瓶子装起来,倒把原本要骂的话给忘了。
明娜见状松了口气,便请教了几个魔药的问题,见索伦心情不错,才大着胆子说:“老师。您上回帮我改良的那个变身药水。有效时间果然变长了,我这回变了差不多有半个月呢!如果再多添点持久剂,是不是能变上一个月?”
索伦地脸色忽然又黑了下来,明娜心中暗道不好,果然听到对方破口大骂:“你是不是脑子进水了?!以为自己其实是个男孩?!居然变几天还不够,想要变一个月?!我早就说过了。你还未成年,在这种时候老是变来变去的,对你的骨骼会造成极大的伤害!我不管你要做什么危险地事,都不许在我眼前做!”
明娜缩着脖子挨骂,半句话都不敢再说。过了十分钟,索伦终于骂够了,才丢给她一瓶药:“喝了!”眼神恶狠狠地,仿佛在说,如果她不喝。就看不到明天地太阳。
明娜打了个冷战。忙灌了下去,冷得身上一个激灵。却有一股暖意从小腹中升起,接着全身的骨头都仿佛被泡在温水中,暖洋洋地,原先喝过恢复药水后的隐隐痛楚完全消失了,整个人精神一振。她有些激动地看向索伦:“老师,这个是…”
“哼!”索伦没回答,随手用魔杖指了指屋角,那里便出现了一个大料理台,“两张配方,今天必须给我学会了!不然就不许你离开!”说罢一甩手便拿起几本书去上课了。
明娜走过去一看,两个魔药配方都是没学过的,做法十分复杂,一张是补充体力的药,另一张正是她刚才喝的“护骨药水”。她想起上回被索伦逼着学做的补血剂和缓毒剂,明白他虽然什么都不说,却是有意识地教给她一些保命的药,不由得有些感动,忙照着配方上的要求,动手处理起材料来。
她这一忙,一整天就过去了。等到她终于成功地配制出可以让索伦认可地药水时,已经是傍晚,索伦丢给她一本书,大手一挥:“走吧,回去把书看完,下次再来时,如果回答不出我地问题,你就给我剥那一缸蛞蝓皮去!”
明娜想起那满满一大水缸的活蛞蝓,又打了个冷战,忙收下书告辞走人了。
在回家的路上,她忽然想起还没去看过外公,脚下便拐上了岔道,走向朱法家在本地开的店铺,却正好是昔日萧家分行的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