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红衣。银铠。白马。将军。
一路狂奔之后的第三日黄昏,我出现在京城边上一个叫卢安的小镇之上,一身风尘疲惫无处安置。
虽然饥肠辘辘的,但是相对于疲惫而言,我更需要一个下榻之处。
此时的我,终于发现了一样比角浦的茅草屋更可爱的东西,那就是:客栈。此次逃婚之后,我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曾经,我的梦想是,盖漫山遍野的茅草屋。
现在,我的梦想是,开漫山遍野的连锁客栈,它们统统是茅草屋样式的。
就在我打算找家客栈先行洗去满身尘土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身上居然不曾带半样行李,自然不曾带钱。
没关系,一切难不倒我。别忘记,我的职业是一个贼,所以,这种自力更生的能力,我比谁都强。
于是,我强忍着饥饿和疲惫,牵着和我一样几乎快要崩溃的枣红马,向人群之中走去,眼睛溜溜,专向腰间鼓起者蹭去。
南来的,北往的,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一边凉快去。
老兄,就是你了!谁让你这么胖而且你的腰又是那么鼓呢!你可别告诉我那是腰间盘突出。
抬手,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指缝探针如丝,划开他腰间衣服。
反手,疾速伸入,轻轻夹到,掏出……呃……这钱包怎么这么软?这手感绝对上好的细羊皮都不及啊……胖子就是脂肪多……一个钱包都捂得这么热……可是……我拽……我拽……怎么就拽不到手里呢?
抬头,发现那胖兄弟,正一脸愕然地看着我,满脸少女般的绯红。我才发现事情似乎不对,低头,才发现自己的手里,居然拽着一砣长在胖子腰间的肉瘤。
于是,我尖叫一声,慌忙撒手,翻上枣红马就跑;没想到,那位胖仁兄比我更崩溃,大概他活了这么多年,被打劫过、盗窃过、偷过无数次,但是从来不知道世风日下,居然有个女色狼会在青天白日之下,连一个病人的肉瘤都不放过!所以,他也尖叫着、抱着脑袋疯跑着,在人群之中横冲直撞!
在我翻上马逃跑的那一刻,我并不知道,在下一秒,将会发生什么事情;但是当我从不远处一边嘈杂声和行人的闪躲之色下发现不妙的时候,为时已晚。
这时,一队浩浩荡荡的人马迎面而来,奔在最前方,风驰电掣的,是一个跨骑白马英气逼人的男子。
红衣烈烈,银甲熠熠。
如同一团疯狂燃烧的火焰,又似一道凛冽刺眼的闪电,迅速刺穿人群,荡起一骑尘土。速度之快,令人难以看清他的模样。
人群之中,响起一阵呼声,道是:史大将军班师回朝了!
我就这样与这个甩开队伍疾驰而来的白马红衣的男子相向而驰,唯一不同的是,他的速度是二百麦,我的速度是三十麦。但是,如果相撞,这仍然会让我或者我们俩个从地球上彻底消失。
就在这一瞬间,我的大脑里迅速地转着一些思考,我想,我是一个多么不幸的少女啊,刚刚经历了婚变,饥饿,奔波,行窃失手等一系列的打击,居然要阵亡在这么倒霉的交通事故之下。
此时此刻,我多么盼望段青衣这个帅气的小青年会出现啊,就如同以往的无数次危难,他如天神一样,勾着兰花指,翻着白眼球,从天而降,将我一把抱起,抱离这非死即伤的危难之地。
祈祷无效。
于是,在我收紧缰绳,掉转马头企图做最后的补救。但是,刚才说了,为时已晚,那白马戎装男子已迫到我眼前,很显然,眼前一切也不在他反应范围之内了。
缰绳将他的手勒得青筋暴绽,挽缰止马的后果恐怕就是白马扬身,双蹄腾空,然后我这机灵的小脑瓜被它的蹄子给踢爆。
在这一瞬间,我想,我完了。一代女贼,丁小仙,连遗嘱都没来得及写,就葬身在封建社会罪恶的马蹄之下了。眼前这男子,虽然尚未看清,但是似乎不错。唉,我真宁愿他不紧缰绳,我也不紧缰绳,然后,我们就一起撞死好了。这样,好歹黄泉路上还有个伴,一起谈谈人生谈谈理想,也好过我独自一人被马蹄踩爆脑袋。
生死一瞬间。
说时迟,那时快。
就在我闭目待亡的那一瞬间,白马之上的红衣男子缰绳一送,放弃收缰,双脚夹紧马肚,狠命一踢,一声马嘶,直冲我而来。我临死不改花痴念头,心想,难道这男人也发现我也是一标致人物,一见情钟,欲与我同生死?
就在这时,只听两旁行人一声惊呼,白马长嘶,四蹄腾空,一跃而起。马背上的男子,神情凝重,眉宇之间肃穆之色,让周围的空气在惊呼之后,变得凝重。
我呆若木鸡地看着这一切的发生,他和他的胯下之骑跃过我的头顶之时,我还怀疑他们会“啪——”一声摔下来,将我压成“丁小仙”牌肉饼。
直到我的身后,白马落地,再次嘶鸣,如同神驹,我才缓过了神。
马蹄落处,银甲熠熠生辉,红色披风因风扬起,如同一面猎猎旌旗。
我回眸,他亦调转马头,望向我,星眉朗目,气宇轩昂,一脸辛劳疲惫之色,依旧不减清越风骨,摄人气魄。细看之下,腮边眼帘之下,有一道伤口留下的薄薄痕迹,却愈加平添了他挺拔英俊、卓尔不凡之姿。
他看着我,眼底一抹浅浅的关切之色。显然,他并不知道,对面的那个叫做丁小仙的无赖女子,大难不死之后,居然对着他开始无限的遐想——此刻,他正在和一个叫段青衣的男子,为了她做殊死决战;而她,一边流着眼泪一边啃着地瓜,摆着小手说,你们别打了,别打了。大不了,我为难一下自己,把你们两个都收下,一个做大,一个做小……
他看着眼前这个眼神莫名其妙涣散、身着“奔月之衣”男女不辨的怪人,开口,声音微微的疲惫,却十分有穿透力,道:小兄弟,你没事吧!
小兄弟?
哗啦啦——一盆冷水泼下,我从头冰到脚。我几乎想跳到马背上站着冲他吼,你看我哪里像你“小兄弟”了?你哪里找我这么标致的“兄弟”?难道你不知道地球上还有一种是“女生”的物种吗?
但是,此刻的我已经饿得风雨飘摇,为了多剩一口气,不至于饿死街头,沦为将来小段同志哄他续弦的笑话,那我可真就得不偿失了。
三、祸国容颜,何止女子?
此刻,两相无事,均无受伤。
白马之上那英气逼人的史大将军见我无语,便心下料我也无大碍。对身后一蓝领红缨的清奇男子耳语几句,便掉转马头,疾驰而去,似有急迫之事在身。
街旁群众拍手称好,喜悦之色皆言于表,纷纷赞扬白马史将军的身手不凡,那阵势,就差拜地高呼“将军万岁万岁万万岁”了。
他身后的亲卫队,银枪铁马,浩浩荡荡从我身边而过。
我呆呆地看着那团火一样的红色消失,都说“秀色可餐”,可是我为什么还是这么饥饿呢?
掉头欲走的时候,却见浩浩荡荡的队伍之中,一驾淡月色的车辇稳稳地停了下来,停在我马前。
车辇上,月白色的围帘后,似有人影。
是的,一个影子。
而仅仅就是这么单纯的一个影子,却足以让人感觉到一种别样的魅惑之气迎面而来,凌厉如匕首,缠绵如蚕丝,刹那之间,心神难宁。
队伍之中的其他人依旧前行,马蹄如擂鼓,伴着眼前人影,踏在我心上。
咚——
咚——
咚——
其余一切都销匿于沉默,我屏息凝神看着这步辇之上、围帘之后神秘的影子,丝毫不敢怠慢。直觉告诉我,里面的人,绝非泛泛常人。
这时,围帘后传出隐隐笑声,似乎感知到我的紧张。
这是一个邪魅异常的男子之声,随意,张狂,却如同山涧清泉清冽逼人,似探询,又似嘲笑,一字一顿道:小、兄、弟?
然后大笑。
笑声之下有种故作的旷达,和抵挡不住的妖媚之气。
乱人心魄。
你,是谁?我好奇地看着围帘之后,眉心紧皱。对我来说,世界之上两大难事,一是抵挡绝世美男,一是抵挡美食诱惑。
其实,此时的我已经不存在任何的“花痴”念头。与见到一个绝代美男相比,我倒宁愿围帘之后,是一盘蒜茸猪头或者一副红烧猪大肠,那样,我会用我的实际行动来证明,我是多么的奋不顾身!
这时,一只白晰修长的手将那月白色的围帘轻轻挑起,露出一丝缝隙,似是里面的人看了我一眼,又垂下了手,放下了围帘。一股淡淡的药麝之香缭绕开来,让人有些恍惚。
里面的人声音之中带着三分戏谑,七分调笑,说道:恐怕现在的你,迫切需要的不是知道我是谁,而是一头烤乳猪吧?
这时,那个从史将军那里领了命的蓝领红缨的男子踏马过来,看了看我,抱拳行礼,说:小兄弟,我们史将军急事在身,不方便久留,让我将这枚贴身的青玉给你。咱们这些带兵打仗的,脑袋壳都挂在裤腰带上,随时候死,自然不会带些银两。史将军怕刚才你受惊了,或者需要就医,银两无法给你,只好将这枚贴身青玉给你,你若需要银子就医,就可以将这枚青玉去当铺先行当掉,报上我家将军名号即可。我们将军自会到当铺赎回。若不需要当掉,我们将军他日自当备礼赎回。
说完,一个大剌剌的伸手,就将这枚青玉挂在我的脖子上,还很开心地拍了拍我肩膀,露出洁白的牙齿,说,小兄弟,看你刚刚临危不惧,真是个当兵的材料。多吃点儿肉,把自己吃壮一些,早日来我们将军麾下!说完,伸拳,试图擂我的胸口几下,以示男人之间的友好。
我一看这阵势,忙缩起身体,直接一跳爬在了马上,避开了他那“友好”的拳头。
正当这个蓝领红缨的男子一脸疑惑地看着我这倾城一爬的时候,车辇之上那个邪魅的男声又响了起来,有些意味深长的语调道:小兄弟,你看,史将军派尉迟副将来给你送“烤乳猪”了!虽说,你的口粮到了。也不必行此大礼吧。
此刻,我才知道这个蓝领红缨,眉目清秀的男子,是刚才差点将我踩死的那个将军的副将,姓尉迟,名字暂时不详。
尉迟副将冲步辇抱了一下拳,道,史将军已回府,公子也早日回府休息吧,一路征尘,辛苦公子了。
步辇之中的男子,似乎微微一笑,说道,尉迟将军也早回吧。话到这里,他似乎想起了什么,幽幽地说:小、兄、弟,咱们,后会有期。
说完,车辇开始启动,尉迟副将提缰退避,屏息凝神地看着车辇离去;半晌之后,他回头,冲我笑笑,道,小兄弟,咱们后会有期。
说完,他也打马离去。
唯一留在原地的就是那个脖子上被挂了一枚青玉的、先被某某将军的白马给吓傻了后被某某公子身上的香气给熏傻了的我,丁小仙小兄弟。
就在我回过神来,从马背上爬起,才发现,我周围的那些行人,也都傻愣在了原地。目光呆呆地看着那离去的车辇,如同喝了迷魂汤、散了魂魄一样。
我手里握着那枚青玉,很显然,我的物质文明建设有了基础。有了物质文明的基础,我就可以思虑一下刚才一直被我忽视的精神文明——就是刚才的某某公子!
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物?
声如甘醴蘸蜜,影如迷蝶乱眼。
虽未见其人,皆被乱其心。
就在我沉思的时刻,似乎那些发呆的行人也清醒了过来,周围有了絮絮之声,隐隐约约的有人议论,说,都道这殃国祸水的是女子红颜,这简钺公子的容貌怕是多少的祸国红颜都比不了的……
我一听,顿时兴趣盎然。在这么强烈的疲惫和饥饿之下,居然还很无耻的想,既然这简钺公子这么美好,刚才骑马撞我的,如果是他,那这个世界该有多美好啊。倒不是刚刚那英姿飒爽的史大将军不够引人遐想,只不过,我都对神秘的人更有好奇心。当然了,最美好的世界,应该是简钺公子和史将军两大美男共乘一骑,将我撞倒。
遗憾的是,无论我的愿望多么美好,一个很残酷的现实将会在后来出现。那就是,这个世界上,可以有无数的男子被替换成骑马撞我的那一位,甚至可以有无数的猪、牛、兔子、羊替换成骑马撞我的那一位,但是简钺公子却永远不会。
至于其中的原因,是后话。我们后面再提。
先说最先摧毁我这份美好幻想的事情。
就在我听着周围人对简钺公子容貌的赞美、沉浸在五彩缤纷的幻想之时,他们下面的几句话,摧毁了我的精神文明建设——
一个白发老人道:可惜了这简钺公子啊,居然和史将军有私情……
一个卖鱼的大叔紧接过去:噢,难怪这俩人素日里在京城府邸中也常相厮混,异于平常之人。对外道是兄弟情深、知己难寻。原来是有私情啊。啧啧……
一个炸臭豆腐的小青年凑了过来,说:难怪将军出征,这简钺公子会如影随形。只是,史将军不是有心仪的红颜了吗?
正在大家众说纷纭时刻,一个白衣秀士打扮的男子,叹了叹气,道,怕是将军这个心仪的红颜宋绯凉姑娘,也只是一颗堵天下悠悠之口的旗子而已。就像这简钺公子,不是府邸里也有红粉佳人无数,更传言有一如花似玉美艳到不可方物的爱姬,名叫花瑜的女子专房擅宠吗?既然他们都有这么多的红粉佳人,为什么俩人还如此“形影不离”?只能说明一个问题:这两个人,绝对绝对是对女性没有兴趣!这些女人,只不过是他们俩私情的挡箭牌而已。
白衣秀士一番谈吐,合者众多,大家齐齐顿悟,原来,街头巷尾中,关于简钺公子那些香艳酥骨的床第秘闻,只不过是一场彻头彻尾的烟雾弹。
于是,齐齐叹息:哎,苍天无眼啊,两个世间好男儿,居然会是这样的人……可怜这天下的女人啊……
然后,一群人意犹未尽的三三两两地走开,该说书的说书,该卖鱼的卖鱼,该炸臭豆腐的炸臭豆腐,该去花街柳巷的去花街柳巷……这两枚人间极品男子离他们的生活太遥远了。还是赚点钱养家糊口比较重要,吃饱了肚子才有力气继续八卦他们、以及他们与众多红粉佳人之间的秘闻来为生活增添必不可少的乐趣。
就在这周围人的为天下女子叹息之后,不久,我就摇身一变,变成了这天下可怜女人之中的一?员。
四、江湖规则:下一刻永远不可预知!
很小的时候,在角浦,段青衣的老娘,一斛珠,就无数次用她彪悍的行为教育我:祸不单行。
所以,就在我避过了史将军的马蹄,打算当掉这枚青玉,为自己换几日的口粮和住宿费的时候。先前被我不小心偷窃了肉瘤的那个胖男人,突然从天而降,手持砍刀从远处追了过来,气势锐不可当,如同凶神恶煞。
镜头特写——
姓名:雷霆(后来才知)
性别:男